招标公告
中国石油辽宁销售公司加油站油气回收多参数检测仪采购项目
(招标编号:ZY25-SY331-WZ0249-01)
本招标中国石油辽宁销售公司加油站油气回收多参数检测仪采购项目已由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辽宁销售分公司批准,项目业主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辽宁销售分公司,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辽宁销售分公司。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中国石油辽宁销售公司加油站油气回收多参数检测仪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范围为:油气回收多参数检测仪29套。每套设备包含:检测器主机1台,手持防爆终端1台,工业级拉杆箱1个,升降式油桶推车1个,相关附件1套。及售后培训、税费、运费等。
2.2交货期:招标人下达具体订单之日起30日历日内完成交货。
2.3质保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内免费提供设备调试、维修和人员培训服务(含免费调试、维修和人员培训)。投标人须承诺质保期间无条件免费为招标人维修检测设备(含更换配件),确保招标人能正常使用。
2.4标段(标包)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5最高限价:240万,含税(税率13%)。
2.6交货地点:辽宁省内招标人指定的地点。
2.7项目概算金额:240万,含税(税率13%)。
2.8质量服务要求:所供产品质量合格,符合国家及相关行业标准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报名。
3.2投标人须为所投产品设备制造商,不接受代理商、经销商投标。
3.3业绩要求
投标人需提供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前完成的油气回收多参数检测仪1份销售业绩,须提供①发票明细②合同扫描件(首页、合同标的结算条款所在页和签署页等关键页)。业绩数量按合同数量统计,统计时间节点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如出现弄虚作假,投标文件将被否决。经核实提供虚假业绩的取消其资格。
3.4信誉要求
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2022年1月1日-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投标截止时间前未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投标人未被列入*“三商”黑名单。以上内容以评标委员会评审现场查询相关网站为准。
3.5其他要求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不允许转包、分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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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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