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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石化公司2026年通勤(揭阳)项目

吉林石化公司2026年通勤(揭阳)项目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JLSH-2025-FW-0115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吉林石化公司2026年通勤(揭阳)项目,项目资金来自自有资金,出资比例为为100%,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石化分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基本情况:

为向客户提供稳定优质的运输服务质量,引进竞争机制,现对吉林石化公司2026年通勤(揭阳)项目进行招标采购。

2.2 招标范围:

通过招标确定2026年1月-2026年12月通勤(揭阳)服务商和价格,为吉林石化揭阳分公司提供通勤服务。

2.3服务标准:服务质量符合现行国家规范、标准及中油公司相关要求。

2.4 服务期限: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2.5其中标段划分、各标段估算金额及最高投标限价:

估算金额:580.272万元(含税)

序号

项目

线路

车辆数量

预计量

最高限价

计量单位

预估金额(元)

备注

1

通勤

大南海-惠来县

11台

12

37500

元/月

4950000

大客车

2

通勤

大南海-隆江镇

2台

12

35530

元/月

852720

大客车

合计

5802720

 

 

 

 

注:上表金额含税(增值税税率9%);月份数和台班数为暂估量,车辆数量及执行月份按招标人实际需求提供并执行,最终结算以实际为准。受实际计划量变化影响,数量存在比招标预计量低或者为零的可能,最终会影响标的总额。对此可能,招标人不承担违约责任。

2.6报价方式:投标人按限价下浮百分比报价(保留小数点2位),报价响应报价单所有报价。

报价表格式

投标人名称

 

投标报价(限价下浮%)

 

 

 

中标单价=最高单价限价×(1-限价下浮比例),价格采取四舍五入保留取整到“元”。

授标原则:按照经评审的投标价下浮比例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排名第1名的为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若报价相同,以提供的配置车辆多的优先;车辆数量相同的,以符合要求的业绩多的优先。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要求:

3.1.1投标人应为独立法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括客运服务内容。

3.1.2具有《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包含客运资质。

3.1.3中标人须提供可以开具税率为9%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证明(任意发票复印件),否则投标将被否决。

3.2车辆要求

3.2.1投标人须提供满足本项目要求的自有专用客车不低于13台(座位数≥46),应提供配置车辆明细表及有效期内相应的行车证、保险单及营运证扫描件。要求车辆为2022年1月1日以后,以行车证注册日期为准。

3.2.2投标人须提供至少16名驾驶员(满足班制要求),驾驶员必须为投标人企业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并交纳相应保险),提供驾驶员身份证明、劳动合同、社保证明、驾驶证等。

3.2.3投标人须承诺提供的车辆符合揭阳市当地运管部门要求、且能够合法运行的车辆。

3.2.4投标人须承诺为本项目提供的车辆为专用现车,实际运行时从投标人提供的车辆中选配,不得以其他车辆替换,且按招标人要求配置和提供相关资质证件。

3.3 财务要求:

3.3.1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投标人应提供最近年度(2024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

3.3.2投标人需开具近三个月内无欠税记录证明(需加盖税务印章)。

3.4 业绩要求:

2022年至投标截止日,至少具有1项承担过单笔200万元以上通勤业务的业绩,提供业绩合同扫描件和合同期内结算发票(合同期内累计金额超过200万元)的扫描件。

3.5其他要求

3.5.1提供的车辆符合当地运管部门营运要求,不提供黄标、非营运、营转非及其他企业及个人靠挂车辆。

3.5.2提供的车辆外观整洁,蒙皮骨架无腐蚀,门窗、玻璃齐全完整,并要求安全设备齐全(应急锤、灭火器等)。车辆轮胎胎花不得小于1.6mm、无鼓包及硬伤。轮毂不得有裂痕。车载电器齐全好用,线路无老化裸露等情况。发动机不得有漏油现象。燃油管线不得有老化漏油现象。车辆空调、暖风齐全有效。

3.5.3不分节假日,务必保证出车率100%,严禁掉线、私自改线行驶,无论夏季、冬季如发生车辆掉线或者职工因满员无法乘车,所有职工(客户)要求赔偿费用均由中标人承担,同时遵照招标人公司服务质量管理要求接受相关处罚。

3.5.4为此招标项目配备的车辆为自有车辆,提供配置车辆明细表及相应的行车证扫描件,招标人根据车辆明细表备案;投标人应承诺实际投用车辆为本项目投标资料中所提供车辆,私自调换并使用非备案车辆或用其他单位挂靠车辆参与中标业务的,视同放弃中标标段业务,招标人有权终止业务。

3.5.5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石化公司安全管理要求。需安装实时定位监控系统,支持轨迹回放,并向招标人开放监控权限。

3.5.6所有运输过程管理和发生成本都由中标人全权负责(必要和应急时招标人将做好支持和配合工作)。

3.5.7本项目需要缴纳服务保证金10万元,保证金汇款至招标人指定账户后才能签订运输合同,合同到期后退回。

3.5.8中标人需承诺:同意招标人企业业务结算要求,即:每月通勤运输完成,双方确认业务量无异议后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招标人根据资金计划情况支付该笔通勤费。

3.6 信誉要求:

(1)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事业名单;

(2)投标人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信息为准;

(4)投标人未在中国石油物资采购管理系统被暂停交易资格(暂停原因为违约、诚信等原因);

(5)按照《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投标人失信行为管理办法》,开标当日未处于“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状态;

3.7投标人近三年内(2022年1月1日至今)未发生涉及影响合同执行的重大诉讼案件;

3.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由同一自然人控股(持股超过50%)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对上述资格要求未提供资质证明文件或对任一资格条件的响应存在实质性偏离,投标将被否决。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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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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