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己二酸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LHZB20251111W158
本招标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采购项目名称:东北化工销售公司精己二酸采购项目。
2.2项目概况:采购精己二酸100000吨(预估量),精己二酸用于生产PA66生产所需原料,估算金额80000万元。
2.3招标范围:
2.3.1招标数量及估算金额:精己二酸约100000吨,具体采购数量以需求计划为准。
技术标准: 见主要技术要求或技术方案。
质量要求: 见主要技术要求或技术方案。
服务要求:保证所供产品为优等品,按照订单分批次供货,到货时,提供相应的资料(出厂合格证或检测报告)。
2.3.2标包划分:无
2.4交货地点:辽阳石化指定仓库。
2.5交货期:2026年1月1日起,根据买方需求及时供货 。
2.6履约保证金:合同金额的10%,最高不超过200万元。
2.7商务计价方式:固定单价,当月结算价格=(隆众网站华北区域市场价格月均价+卓创网站华北区域市场价格月均价)/2+中标贴水值***元/吨。(月均价计算周期:上月21日至当月20日)。价格包含运费、增值税及其他相关费用。
投标限价:贴水值:200元/吨。本项目只对贴水值进行报价,贴水值可以为负数。
3.1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供应商。(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若投标人为制造商,还须提供安全生产许可证和危险化学品生产许可证。)
3.2投标人须满足招标人供应商管理规定。(提供已在中石油能源一号网系统资源市场截图或承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30日内完成能源一号网账号注册和准入申请。)
3.3业绩要求: 2024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至少具有 1 份在国内己二酸的销售业绩。(须提供有效销售合同或订单及对应发票原件扫描件)
3.4 信誉要求: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2022年1 月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wenshu.court.gov.cn)无行贿犯罪记录;开标当日,投标人失信分未达到《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投标人失信管理办法》规定的暂停投标资格或取消投标资格的分值的。开标当日未被列入*发布的三商黑名单中。以上内容以评标委员会评审现场查询相关网站为准。
3.5财务要求:投标截止日前,投标人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需提供书面承诺)。
3.6投标人自2022年1 月1 日至投标截止日,未出现因自身原因造成使用方发生重大的质量、安全、环保事故。(提供书面承诺)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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