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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油田占用永久基本农田论证方案和表土剥离土地复垦方案、表土剥离验收、土地复垦验收方案

吉林油田占用永久基本农田论证方案和表土剥离土地复垦方案、表土剥离验收、土地复垦验收方案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JLYT-GGSWZX-2025-FW-136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吉林油田分公司。招标项目资金(资金来源)已落实,该项目属于(集团依规)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概况:公司内部各油气生产单位及勘探事业部等土地使用单位编制占用永久基本农田论证方案、表土剥离方案、土地复垦方案(或者表土剥离及土地复垦方案合订本)、表土剥离验收方案、土地复垦验收方案。

1.在完成资料收集、数据分析等工作基础上,编制占用永久基本农田论证方案;

2.在资料收集以及对项目施工细节进行调查了解的基础上,对项目占用土地情况进行论证,分析占用耕作层土壤剥离面积、耕作层土壤厚度,结合现场调查给出表土储存区位置、面积、堆土方式,提出表土保育及利用方式,提交项目占用耕作层土壤剥离方案;

3.分析项目占地损毁土地面积、程度、方式等内容,对占用土地的复垦适应性进行评价,根据评价结果确定复垦方向,在此基础上提出土地复垦工程设计,提交土地复垦方案;

4.按照相关法规标准要求,在资料收集以及对项目施工细节进行调查了解的基础上,结合项目用地剥离区的表土剥离工作,提交表土剥离验收方案;

5.核查土地复垦单元的复垦工程质量,各项复垦指标是否达到设计指标要求,核定土地复垦面积,土地权属情况,在此基础上提交土地复垦验收方案。

以上各方案需通过自然资源部门组织的专家论证、评审,取得专家意见;

2.1.2本项目预计金额项目金额2500万元(不含税),采取定商定价不定量招标方式,具体工作量以实际发生为准。

2.1.3项目地点:吉林油田;

2.1.4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7年12月31日;

2.1.5验收方式:按技术要求及合同相关条款验收;

2.1.6质量标准(技术要求):详见《附件2:技术要求》。

2.2招标范围

2.2.1招标范围:公司内部各油气生产单位及勘探事业部等土地使用单位编制占用永久基本农田论证方案、表土剥离方案、土地复垦方案(或者表土剥离及土地复垦方案合订本)、表土剥离验收方案、土地复垦验收方案

2.2.2标段划分:1个标段;

2.2.3中标人数量:每个标段拟确定5家中标人;

2.2.4项目工作量及其分配方案(原则):

(1)按批次计价签订合同,以公司投资批次为准,各用地单位按每批次确定的井数签订服务合同。

(2)同一批次内跨县域的井根据当地自然资源部门要求可分别按区域编制方案。

(3)方案编制要满足当地自然资源部门报卷要求。

按照中标人排名先后顺序分配工作量(其它单位用地编制方案可参照地域选择承包商)。

第一名(预计700口井):扶余采油厂、新民采油厂。

第二名(预计600口井):新立采油厂、新木采油厂。

第三名(预计500口井):乾安采油厂、二氧化碳开发公司。

第四名(预计400口井):红岗采油厂、西部油气新能源公司、勘探事业部。

第五名(预计300口井):非常规资源开发项目部、松原采气厂、东部油气新能源公司。

有效投标人大于5家时按照中标候选人次序保留5家;有效投标人小于等于5家时,采取N-1中标方式,如果出现未分配的工作量,按照评委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排序顺次获得工作量。有效投标人若小于3家重新组织招标。

2.3其他

2.3.1投标保证金: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4.1;

    2.3.2 履约保证金:签订合同前,招标人向中标人收取履约保证金,收取履约保证金的金额详见《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2.3.3招标代理服务费: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1条款。

2.3.4其他:无。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法律

3.1.1 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人须提供最新的、清晰可辨认、在有效期限内的企业营业执照扫描件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扫描件,投标人登记信息与“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或“机关赋码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网(www.gjsy.gov.cn)”显示信息一致。(评审现场网络查询复核)

3.1.2近三年内(以开标日为时间节点,向前数三年。如开标日为2021年4月7日,三年内指2018年4月7日到2021年4月7日)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不存在至开标日与本次投标项目密切相关的行政处罚未执行完毕的情形,不存在未移出的“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不存在“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评审现场网络查询复核,事业单位不须查询)。

3.1.3投标人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 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评审现场网络查询复核)

3.1.4 投标人不存在违反中油集团公司和吉林油田公司合规管理规定情形。(评审现场,登录“*”查询三商黑名单中的集团级三商黑名单、登录“吉林油田市场交易管理平台”查询三商处罚名单,在以上名单范围内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登录“*”查询投标人失信行为,不存在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情形;)

3.2财务

提供资质齐全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4年度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审计报告中应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审计报告应清晰、真实、完整,审计意见应为无保留意见。不清晰或不能判断其真实性或审计报告不完整的、出具有保留意见或部分保留意见的、在审计报告中披露公司存在经营管理方面的问题的,审核不予通过。

高等院校、事业单位等非公司性投标单位,须提供投标时前三个月的财务报告,财务报告包含《资产负债表》、《收入支出表》。

新成立单位可以不提供审计报告、财务报告。

自然人等非公司性投标单位,暂无相关财务信息,可以不提供相应的财务报告。

3.3公共条款

3.3.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

3.3.2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承诺)

3.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评审现场网络查询复核)

3.3.4 在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承诺)

3.3.5 投标人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承诺)

3.3.6 中标后,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外部承包商主要负责人、分管安全生产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参加吉林油田公司组织的HSE培训并取得HSE培训合格证。(承诺)

3.3.7 投标人(或投标队伍)须承诺“近三年生产经营活动中未发生过亡人事故,如存在以上情形,可取消中标资格”。(承诺)

3.3.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承诺)

3.3.9投标人具有其他违反中油集团公司和吉林油田公司合规管理规定情形的,按照规定处理。(承诺)

技术资格条件

3.4安全

3.4.1保险。提供工伤保险,社保部门出具的工伤保险缴纳证明和被保险人的人员明细,涵盖所有项目参与人员;或提供商业保险,项目参与人员每人不少于100万额度的伤害治疗或亡故赔付保险。(投标人在投标时应承诺在队伍进驻前向招标人提供全部人员(包括施工过程中新入场人员)相关保险资料,同时确认保险期限涵盖服务周期,招标人应组织本单位(部门)经营、安全人员对其保险资料进行核查,并留存)

3.5专业

3.5.1具有城乡规划乙级及以上资质;。

3.5.2 拟投入人员至少3人(专业须为土地管理、工程测量、地质勘探测量、测绘工程、土地规划其一),(提供人员名单,提供身份证、职称证复印件);

3.5.3具有至少1项土地规划或土地复垦或土地复垦验收或表土剥离或表土剥离验收或占用永久基本农田论证(永久基本农田不可避让论证)方案的业绩(提供合同和对应发票)。

3.5.4投标人必须全部满足技术要求*条款,同时对非*条款作出承诺。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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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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