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招标公告
临汾区块永和县、大宁县临时占用林草手续办理服务项目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Y25-ZZ08-FW537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临汾区块永和县、大宁县临时占用林草手续办理服务项目已由中石油煤层气有限责任公司临汾分公司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石油煤层气有限责任公司临汾分公司,建设资金来自成本,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中石油煤层气有限责任公司临汾分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2019年修订)第三十八条:“进行勘查、开采矿藏和各项建设工程,应当不占或者少占林地;确需占用的,应当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审核同意,依法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2021年修正)第三十八条:“进行矿藏开采和工程建设,应当不占或少占草原;确需征用或使用的,须经省级以上草原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并依法办理用地审批手续”。
2.2招标范围
临汾区块约24份临时使用林地手续办理、14份临时使用草地手续办理,包括林地调查及可行性报告(现状调查表)编制、恢复林业生产条件和恢复植被方案编制、临时使用林地林木采伐作业设计编制、草原调查及可行性报告(现状调查表)编制、恢复草原生产条件和恢复植被方案、取得临时使用林地准予行政许可书、取得使用草地审核同意书。具体工作量以实际安排为准。
2.3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年止。
2.4服务地点:山西省临汾市。
2.5标段(标包)划分:不划分标段,本项目不划分标段,选择2名中标人。工作量分配见下表:
| 排名 |
县域 |
项目内容 |
数量(份) |
单价(万元/份) |
小计(万元) |
备注 |
| 第一名 |
永和县 |
临时使用林地手续办理 |
14 |
7.65 |
107.1 |
|
| 临时使用草地手续办理 |
9 |
5.85 |
52.65 |
|
||
| 合计 |
23 |
- |
159.75 |
- |
||
| 第二名 |
大宁县 |
临时使用林地手续办理 |
10 |
7.65 |
76.5 |
|
| 临时使用草地手续办理 |
5 |
5.85 |
29.25 |
|
||
| 合计 |
15 |
- |
105.75 |
- |
||
2.6 本项目估算金额为265.5万元(不含税)。
2.7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必须为法人或其他组织。
3.2 资质要求:
3.3 财务要求:
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无资不抵债情况。投标人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投标人应提供2024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财务报表附注,财务报表显示无破产或资不抵债(审计报告必须有注册会计师的签字并加盖执业印章)。
其他组织如事业单位、新成立的公司(2025年1月1日以后成立)等投标人若不能提供本单位的财务审计报告,需提供年度财务报表等有效证明材料
3.4 信誉要求:
3.4.1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附网站查询截图,评标委员会现场查询)
3.4.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附网站查询截图,评标委员会现场查询)
3.4.3 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的查询结果为准(附网站查询截图,评标委员会现场查询)
3.4.4开标当日未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4.5投标人不得被纳入集团公司“三商”黑名单,以*(*)公示为准。( 由评标委员会现场查询)
3.4.6投标人未被中石油煤层气有限责任公司列入年度清退及警告服务商黑名单或限制投标人。
3.4.7投标人须做出以下承诺:
自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未发生过较大及以上 质量 事故。
自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未发生过较大及以上 安全 事故。
自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未发生过较大及以上 环境 事件。
投标人须出具承诺书,格式自拟。
3.5业绩要求:
投标人自2022年1月1日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至少承担过林草手续办理类似项目业绩一项,并提供完整的业绩合同及对应发票的清晰扫描件,扫描件不清晰或材料不全业绩无效。(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3.6人员要求:
拟派本项目项目经理1人,主要技术人员3人。项目经理需具备高级及以上林业相关专业职称,主要技术人员3人需具备中级及以上林业相关专业职称,以上拟派的所有人员需提供有效的身份证、劳动合同和及职称证明。
3.7设备要求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本项目同时投标)。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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