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渤海装备巨龙钢管公司防腐原材料检验项目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为渤海装备巨龙钢管公司防腐原材料检验项目招标(招标编号:ZY25-TJ03-FW150),招标人为巨龙钢管有限公司,资金(资金来源)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
2.1项目概况:公司管件厂、防腐厂使用防腐原材料需要进行第三方检验,结算数量以实际为准。
2.2招标范围:本次招标为渤海装备巨龙钢管公司防腐原材料检验项目招标,采用定商定价定总额形式,预计履行期限为合同签订之日至2027年12月。
检验项目标的物清单如下:
| 序号 |
服务内容 |
检验要求 |
单位 |
预估数量 |
| 1 |
单环氧原材料性能检测 |
按附件中表1和表2进行检测 |
次 |
8 |
| 2 |
双环氧原材料性能检测 |
按附件中表1和表2进行检测 |
次 |
8 |
| 3 |
双环氧涂层性能检测 |
按附件中表3进行检测 |
次 |
40 |
| 4 |
单涂层性能检测 |
按附件中表3进行检测 |
次 |
20 |
| 5 |
双环氧涂层性能检测(不包含28天长周期检测项目) |
按附件中表3进行检测(不包含28天长周期检测项目) |
次 |
40 |
| 6 |
单涂层性能检测(不包含28天长周期检测项目) |
按附件中表3进行检测(不包含28天长周期检测项目) |
次 |
30 |
| 7 |
聚乙烯复合带原材料检测 |
按附件中表4和表5进行检测(试验标准) |
次 |
12 |
| 8 |
聚乙烯复合带原材料检测 |
按附件中表4(除1000h 耐环境应力开裂)和表5进行检测 |
次 |
12 |
| 9 |
聚乙烯复合带涂层性能检测 |
按附件中表6进行检测 |
次 |
50 |
| 10 |
聚丙烯胶粘带原材料性能检测 |
按附件中表7、表8和表9进行检测 |
次 |
8 |
| 11 |
聚丙烯胶粘带涂层性能检测 |
按附件中表9进行检测 |
次 |
10 |
| 12 |
热缩带原材料性能检测 |
按附件中表10、表11、表12、表13、表14进行检测 |
次 |
4 |
| 13 |
热缩带原材料性能检测(不包含1000h,100天,120天长周期检验项目) |
按附件中表10、表11、表12、表13(除1000h耐环境应力开裂外)、表14(除120天耐热水浸泡,100天耐热水浸泡外)进行检测 |
次 |
8 |
| 14 |
环氧粉末性能检测 |
全项目检验 |
次 |
30 |
| 15 |
环氧粉末性能检测 |
部分项目复检 |
次 |
60 |
| 16 |
胶粘剂性能检测 |
全项目检验 |
次 |
30 |
| 17 |
聚乙烯性能检测 |
全项目检验 |
次 |
15 |
| 18 |
聚乙烯性能检测 |
部分项目复检 |
次 |
30 |
| 19 |
内涂料性能检测 |
全项目检验 |
次 |
10 |
| 20
|
内涂料性能检测 |
部分项目复检 |
次 |
20 |
| 备注: 1.具体金额以每次委托检验的项目和数量计算。 |
||||
2.3服务期:合同签订之日至2027年12月。
2.4服务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2.5技术性能指标/服务要求:具体检验项目技术要求见附件。
2.6标包划分:本招标项目不划分标段。
3.1.1具有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完成本招标项目全部检验项目能力的服务商。
3.1.2投标人必须具备有效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证书),且认证能力范围必须涵盖本招标文件“检验项目标的物清单”中所列的全部或相关项目。(提供相关资质证明文件复印件)
3.2财务要求:投标人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近3年(2022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企业经济效益良好,不存在资不抵债,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凡隐瞒上述情况参与投标的企业,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其投标、中标资格。(提供承诺格式自拟)
提供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附注的影印件;投标人的成立时间晚于上述规定年份的,须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报表。
3.3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近3年(自2022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为止)承担过对应本次项目服务内容里包含的全部检测或实验项目,需提供合同或检验报告(服务内容需在合同或检验报告中体现)和发票等证明。
业绩证明文件须提供:
①合同关键页及发票复印件(包括合同双方、项目内容、签订日期、签字盖章页)。
②相应的检验报告封面及CMA标志页复印件。
3.4信誉要求:
①投标人在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间,未发生重大质量问题;(提供承诺书)
②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提供截图)
③投标人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截图)
④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在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间,无行贿犯罪行为;(提供承诺书)
⑤投标人在开标当日未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⑥投标人未被纳入中石油集团公司“三商”黑名单。(以评标当天查询为准)
3.5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接受 √不接受。
3.6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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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