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招标公告
圣诺公司2025-2026年非侵入式气井完整性检测诊断与评估技术服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Y25-XN330-FW1708-01
本招标项目圣诺公司2025-2026年非侵入式气井完整性检测诊断与评估技术服务已由四川圣诺油气工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四川圣诺油气工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业主自筹,招标人为四川圣诺油气工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1 招标项目名称:圣诺公司2025-2026年非侵入式气井完整性检测诊断与评估技术服务。
2.2 项目概况:随着天然气气井,特别是高压高含硫气井的持续生产,井内高含硫气体及其它腐蚀性介质可能会对井下屏障系统产生腐蚀导致密封失效,进而影响井的完整性,因此需对井下油套管等屏障和带压环空开展完整性检测。目前成熟的检测诊断方式为钢丝作业,但由于大量气井存在环空带压、井下结垢、冰堵等复杂挑战,对检测技术提出更高要求,需突破传统井下钢丝作业限制,实现非侵入式的在井口操作及高精度的井完整性检测诊断和评估,最大程度规避作业风险。本项目作业方式为非侵入式气井完整性检测诊断与评估方式。项目估算金额:360万元(含6%增值税)。
2.3 招标范围:投标人根据招标人委托井实际井况编制技术服务方案,提供全部非侵入式井完整性检测设备、服务人员和检测数据分析解释报告;全套非侵入式井完整性检测设备检测内容包括井筒内的压力梯度及基于声波测试的静态井底压力、带压环空液面深度及泄漏速率、带压环空气体组分。本项目预估开展服务25井次,招标人根据实际需求委派工作量,不作工作量承诺。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1个标段,具体要求:详见招标范围。
2.4 本次招标设置最高投标限价:14.94万元/井次,不含增值税,以现场施工实际检测的井次数量据实结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将予以否决。
2.5 服务地点:川渝地区。
2.6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
2.7 服务要求:符合国家或行业相关标准,满足招标文件相关技术要求。具体详见 第五章 发包人要求。
2.8 定标原则:
2.8.1评标委员会算出综合得分并按由高到低排序,推荐1至2名中标候选人。
通过初评,剩余3名及以上投标人符合要求,评标委员会按评标结果推荐2名中标候选人。招标人根据中标候选人排序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若通过初评,剩余1-2名投标人符合要求且评标委员会判定具有竞争性,评标委员会按评标结果推荐剩余有效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招标人确定排名第一的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若通过初评,不足3名投标人符合要求且经评标委员会评审认定投标缺乏竞争性的,本次招标失败。
2.8.2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如所有投标人均不符合推荐条件的,则本次招标无效。
2.8.3发出中标通知书前,招标人有权对所有中标候选人进行现场考察,考察投标文件各项内容是否属实,是否满足招标文件要求。若中标候选人的实际情况与投标文件内容不一致或弄虚作假,能明确判定其不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则取消中标人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相关情况报西南油气田招标管理部门,由管理部门进行处理;对招标人造成损失的,依法追究该投标人的法律责任。
2.9对投标人存在待认定失信行为的处理要求。若投标人在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西南分公司组织实施的其他招标项目中发生失信行为且当前处于待认定处理期间,应当在投标文件中履行告知义务。对于正式认定处理的失信行为导致暂停投标资格情形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人资格。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备合格有效的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若为事业单位投标,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不允许代理商投标。
R其他情况:不允许转包、转委托。
*3.资质要求:☑无要求。
*4人员资格和要求:
R有人员要求,人员要求:详见主要技术要求或技术方案中对服务人员的要求。
*5.机具设备要求:
R有要求,具体要求:详见主要技术要求或技术方案中对设备的要求。
*6.业绩要求:
þ有要求,近年(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发票开具时间为准)(þ已完成)不少于4井次 类似项目。类似项目:井完整性检测作业(总计结算金额不少于50万元人民币);业绩证明材料:①合同;②结算发票;③业主单位(或业主单位部门)出具加盖公章的应用证明(应用证明须直接明确体现出作业是井完整性检测的作业、该作业的井次和结算金额,未明确体现的,不予认可。)(①②③同时提供)。
*7.财务要求:
7.1R要求,投标人为资不抵债的,投标将被否决。
R需提供经审计的财务证明资料:投标人需提供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等组成审计报告的内容;若为事业单位投标,提供相关财务证明资料。成立时间晚于2025年1月1日的投标人,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8.信誉要求
*8.信誉要求
8.1 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
8.2 投标人2022年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无直接影响本项目履约能力的违法、违规不良记录;不良记录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因涉嫌犯罪被办案机关立案追查、审查起诉、被法院判决有罪;在和招标人历史合同履约中存在因商业欺诈、产品质量问题等实质性侵害招标人权益的行为;被国家、招标人及其上级部门明文规定暂停或取消交易资格;
8.3 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无行贿犯罪。
8.4投标人没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限制参与招投标活动的情形。
8.5投标人在开标当日不得在存在以下情形:
(1)投标人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投标人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被人民法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s://zxgk.court.gov.cn/shixin/)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3)开标当日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
8.6 根据《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三商”黑名单管理办法》,投标人被列为黑名单内的“三商”的。对于正在参与投标、谈判或其他竞争性方式采购的,应认定其不具有相关资格;已经完成定商活动的,不予发放中标或成交通知书;已经发出中标或成交通知书的,不再继续签订合同。
以上8.1-8.4条款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书面承诺,8.5条约定要求以开标当日在相应网站的查询结果为准。招标专业机构协助评标委员会将通过“信用中国”、“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资质、资格强制要求的政府发证机关官方网站方式核查投标人信誉及所提供的证书、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核查投标人有无直接影响本项目履约能力的异常、有无违法违规记录等情形。
*9.须承诺满足技术要求*2.1服务要求。
以上条款,如不满足,其投标将被否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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