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三采气厂2025年冬供期间气井井口注醇服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Y24-XA404-FW1820
(重要提示:投标人务必认真填写招标文件附件《投标信息表》中的“工程/服务/物资”、“业绩发票”等表格,并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将已填写的《投标信息表》(EXCEL版)上传至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投标文件”的“价格文件”处。《投标信息表》(EXCEL版)填写的信息须与投标文件内容保持一致,若因填写信息错误或与投标文件内容不一致而导致对评审结果和合同签订的不利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三采气厂2025年冬供期间气井井口注醇服务已由长庆油田分公司批准,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三采气厂。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三采气厂2025年冬供期间气井井口注醇服务属于2025年第三采气厂气田日常性生产项目,项目地点为第三采气厂作业区内。投标人按照按第三采气厂作业区制定的气井注醇计划,高质量的完成任务,确保气井正常生产。
2.2招标范围:
第三采气厂2025年气井井口注醇技术服务,计划实施注醇5956井次,项目预计金额244.982192万元,需求1名服务商,最终结算金额以实际施工最终工作量为准。
2.3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
2.4服务地点: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三采气厂所辖范围。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在国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2资质要求: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许可范围包含石油工程服务类内容。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若为第三方运输的须提供与第三方运输单位签订的协议或合同及第三方运输单位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且经营范围满足经营性危险货物运输项目需求(须包含三类危险货物)。
3.3人员要求:配备项目负责人1人,技术负责人1人、安全负责人1人,其中项目负责人、安全负责人需取得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证。配套12个车组人员,每个车组应至少各配备1名驾驶员、1名押运员、2名操作工(驾驶员、押运员可兼职操作工),驾驶员应有符合适驾车型的驾驶证、危险货物运输从业资格证,押运员应有道路危险货物运输押运员从业资格证。合同签订前,项目、技术、安全负责人均需取得职业健康体检报告及长庆油田培训机构颁发的相关培训合格证,所有机组人员应持有所有人员职业健康体检报告及操作工长庆油田培训机构颁发的HSE培训合格证、井控培训合格证、硫化氢培训合格证。
3.4设备要求:至少配备12台注醇车辆及配套设备设施、安全环保应急物资,每套车组设备设施、物资需满足以下要求:
项目 |
序号 |
名称 |
数量 |
单位 |
基本要求 |
备注 |
注醇设备 |
1 |
*运输车辆 |
12 |
辆 |
具备审验有效期内且经营范围包含危险货物运输(3类)的《道路运输证》。 |
提供车辆购置发票、照片(清晰可见车牌号码)、行驶证(须包含正本、年检合格证明)、道路运输证、车辆保险。如为租赁车辆还需提供租赁合同。 |
2 |
*注醇设备 |
12 |
台 |
注剂泵排量大于等于600L/H;额定压力大于等于35MPa。 |
提供设备照片、铭牌。如为租赁设备还需提供租赁合同。 |
|
配套设备 |
3 |
软管 |
24 |
根 |
长度:≧20m,承压:≧32MPa |
施工时必须具备 |
4 |
单流阀 |
12 |
台 |
|
施工时必须具备 |
|
安全 环保 应急 物资 |
5 |
灭火器 |
24 |
具 |
8kg2具,状态良好 |
施工时必须具备 |
6 |
防爆 照明灯 |
12 |
具 |
执行标准 GB386.1.2.3-2000 |
施工时必须具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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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复合气体检测仪 |
24 |
部 |
不低于行业标准SY/T6610要求 |
施工时必须具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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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正压式 呼吸器 |
24 |
套 |
不低于行业标准SY/T6610要求 |
施工时必须具备 |
|
9 |
监控系统 |
1 |
套 |
安装车载GPS定位监控系统、视频监控系统,可通过政府监管平台实时定位与视频监控。 |
施工时必须具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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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行车记录仪 |
12 |
套 |
设备传输正常,可储存视频、拍摄清晰 |
施工时必须具备 |
|
说明:表中带“*”设备投标时必须具备并按要求提供证明,否则否决投标。其余设备施工时必须具备。 |
3.5财务要求: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投标人应提供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财务报表附注。成立日期晚于2023年1月1日的,从成立年开始提供。
3.6信誉要求:①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②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③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被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或长庆油田分公司纳入“黑名单”或限制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其投标将会被否决。
4.招标文件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北京时间2024年11月21日至2024年11月26日内完成以下两个步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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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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