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烷烃羟化酶与生物糖脂复合物油井增产

烷烃羟化酶与生物糖脂复合物油井增产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2025FWGK5486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的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为解决油井地层深部驱替难、近井地带流动难等问题,计划开展烷烃羟化酶与生物糖脂复合物油井增产作业5口井(暂定),利用烷烃羟化酶与生物糖脂复合物分解重质组分、代谢产生生物表面活性剂、有机酸、醇等物质,降低油水界面张力,提高洗油效率。该项目经费来源为《第七采油厂“一事一议”费用审批单》(原费用200万元,下浮3%后为194万元)。需要由投标人提供烷烃羟化酶与生物糖脂复合物油井增产解堵剂、现场作业人员及作业设备,并按单井方案设计完成现场注入。

2.2 招标范围:为解决油井地层深部驱替难、近井地带流动难等问题,计划开展烷烃羟化酶与生物糖脂复合物油井增产作业5口井(暂定),利用烷烃羟化酶与生物糖脂复合物分解重质组分、代谢产生生物表面活性剂、有机酸、醇等物质,降低油水界面张力,提高洗油效率。需要由投标人提供烷烃羟化酶与生物糖脂复合物油井增产解堵剂、现场作业人员及作业设备,并按单井方案设计完成现场注入。    

2.3 实施周期: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2027年6月30日

2.4 项目实施地点:大庆油田第七采油厂

2.5 计划投资:人民币194万元(不含税)

2.6 标段划分:标段一:烷烃羟化酶与生物糖脂复合物油井增产。

2.7 其他:(1)综合得分低于60分的招标人不予定标;(2)综合得分排名第一和第二之间分值相差30分以上,本项目不予定标;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投标人须为合格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投标人须提供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营业执照基础信息”选项卡网络查询截图或营业执照原件扫描件

3.3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作业设备须至少1套(包含泵车1台(400型及以上)、罐车2台(15T及以上);1、自有设备的,需提供相关设备购买发票、车辆行驶证、机动车登记证的原件扫描件;2、国有企业的,可提供包含相关设备的资产清单(加盖公章)原件扫描件。3、租赁设备的,需提供相关设备的租赁合同扫描件。

3.4投标人须拟投入本项目负责人1名,且负责人至少具有石油类专业本科学历或石油类专业助理工程师职称;相关人员须提供学历证书(或职称证书)、劳动合同(或劳务合同)原件扫描件,以及2025年意外险证明原件扫描件。

3.5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现场作业人员至少5名,且具有合格的井控证;备注:需提供现场作业人员井控证原件扫描件、劳动合同(或劳务合同)原件扫描件、2025年任意连续3个月的社会保险缴费凭证原件扫描件、以及投标人为现场作业人员办理的2025年度意外险缴费证明原件扫描件

3.6投标人须具有行业检测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2025年度烷烃羟化酶与生物糖脂复合物油井增产解堵剂检测报告,且检测报告中洗油效率≥30%,降粘率≥80%;需提供检测报告原件扫描件,该检测机构资质原件扫描件。

3.7投标人须具有行业检测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2025年度烷烃羟化酶与生物糖脂复合物油井增产解堵剂有机氯检测报告,且检测结果为无或零;需提供检测报告原件扫描件,该检测机构资质原件扫描件。

3.8投标人所使用的药剂需具有有效的油化证书(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产品质量认可证书);需提供证书原件扫描件(若药剂非投标人自己生产的,在提供材料供方的油化证同时还需提供相应药剂的采购合同原件扫描件)

3.9投标人须承诺:(1)所提供评标资料真实有效。(2)执行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井控管理规定和相关要求。(3)中标人在签订合同后,作业现场的项目组织机构管理人员、配置的设备等作业资源,必须与投标文件中承诺的资源配置保持一致。否则经招标人查实与投标文件不一致,招标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保留由此导致全部经济损失的赔偿追诉权。(4)若本项目涉及在甲方属地范围内开展风险作业的,乙方应配备满足项目需求的监控设备,并将监控设备联入甲方数智指挥中心进行远程监督,否则不得开展现场作业。(5)乙方进入甲方属地后,应严格执行甲方及甲方上级部门各项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甲方有权对乙方行为进行监督检查,如发现乙方违反上述规定,甲方有权要求其立即停止违章行为并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及相关管理规定追究乙方违约责任。

3.10投标人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投标人提供信用截图,否则投标无效。

3.11投标人累计失信分值达到下述①~④项标准之一的,将被否决投标。①投标人失信分累计达到8分,且最后一次失信开始时间距开标当日不足半年;②投标人失信分累计达到9分,且最后一次失信开始时间距开标当日不足一年;③投标人失信分累计达到10分,且最后一次失信开始时间距开标当日不足二年;④投标人失信分累计达到10.5分及以上,且最后一次失信开始时间距开标当日不足三年。投标人失信分以开标当日*发布的失信行为信息为准,由评委在评审时进行网络查询,如投标人有失信行为,保留查询截图存档。投标人被列入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集团公司级或大庆油田级“三商”黑名单且在惩戒期内的,将被否决投标。以开标当日在中国石油”三商“发布平台查询信息为准,由评委在评审时进行网络查询,如投标人被纳入”三商“黑名单,保留查询截图存档。

3.12招标人有权对中标候选人进行考察,如发现与招标文件要求或投标文件响应不符的,将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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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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