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柴动力新疆压缩机分公司
2026年生产经营车辆服务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GKZB-2026-03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济柴动力新疆压缩机分公司2026年生产经营车辆服务,招标人为中国石油集团济柴动力有限公司新疆压缩机分公司,招标项目资金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济柴动力新疆压缩机分公司2026年生产经营车辆服务》,需求单位为中国石油集团济柴动力有限公司新疆压缩机分公司,本次招标共分一个标段进行,根据工作需要,新疆分公司需要委托第三方服务单位提供车辆服务(含驾驶员),以完成压缩机日常巡检、维保故障处理、新机安装调试、公路货运等服务工作。本项目的主体服务有明确的工作范围、工作内容、工作目标以及质量标准,服务期限为一年。项目已报中国石油集团济柴动力有限公司成都压缩机分公司批准,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2招标范围:暂估服务车辆5座或7座的皮卡、SUV、商务车辆共30辆,以及根据新疆分公司生产经营需要提供各种型号的货运车辆运输服务,招标人负责车辆验收和调度支配,投标人负责提供驾驶员、车辆、检修保养、燃料供应等等,结算以实际提供的现场服务车辆为准;
2.3服务期限:合同生效之日起一年;
2.4服务地点:新疆分公司业务范围内的国内所有地区;
2.5标段划分:划分为 1 个标段;
2.6最高限价:合同不含税控制总价7166972.48元(大写:柒佰壹拾陆万陆仟玖佰柒拾贰元肆角捌分),税率为9%,税费645027.52元,价税合计7812000元(大写:柒佰捌拾壹万贰仟元整)。合同以含税金额作为结算标准,税率依据国家规定执行,当国家税务调整时,采用新的税率直接结算。
(1)暂估服务车辆(含司机)含税价6912000元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单位 |
单价 |
不含税总额 |
税费 |
含税总额 |
说明 |
| 1 |
服务车辆(含司机) |
辆 |
2.3元/公里+ 170元/天+ 138元/天 |
6341284.4 |
570715.6 |
6912000 |
司机单价170元/天; 司机食宿费138元/天 |
| 备注: 1、按照甲方车辆管理要求填写用车记录表,以甲方核定的实际行驶公里数据实签认结算; 2、若甲方事前通知单明确提供司机食宿,则结算费用对应扣除司机食宿费138元/天。 |
|||||||
(2)暂估货运车辆服务含税价900000元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单位 |
单边运输(含税) |
返程 运输 |
不含税总额 |
税费(9%) |
含税总额 |
说明 |
| 1 |
皮卡等微货 |
元/公里 |
2.8 |
825688.07 |
74311.93 |
900000 |
1、严格按固定单价与公里数据实结算,沙漠、山地区域运输不进行单价上浮; |
|
| 2 |
4.2米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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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
6.8米货车 |
7.7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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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
9.6米货车 |
10 |
6 |
|||||
| 5 |
13.5米货车 |
12 |
8 |
|||||
| 6 |
17.5米货车 |
13.6 |
9 |
|||||
合同价款包括但不限于:投标人完成合同约定内容所需的燃油费、交强险、商业险、维修保养、路桥费、停车费、司机薪酬(含社保、加班费等)、司机食宿费、车辆年检费、易损件更换费、管理费、利润、QHSE等所有实现合同约定目的的经济开支。
因政策原因及不可抗拒等特殊情况,招标人、投标人双方可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调整计费标准。合同履行过程中,招标人有权根据乙方的工作表现和项目的开展必要提前终止合同履行。
合同以含税金额作为结算标准,税率依据国家规定执行,当国家税务调整时,采用新的税率直接结算。
2.7计价方式:固定单价;
2.8结算条件:以合同单价和实际运输公里数每月办理结算;招标人负责对投标人的工作按合同进行签证和考核,经相关部门审核后,按照招标人结算程序进行结算,结算资料包括招标人开据的现场工作量签证单、结算所需其他资料;
2.9付款条件:办理完结算后根据招标人资金计划4个月内完成付款,采用银行转账支付;
2.10质量保证期限:自货运服务从起点开始,至运输到达服务终点,经新疆分公司现场人员或新疆分公司委托的其他人员验收合格后;
2.11主要技术要求或技术方案:详见第五章。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次招标接受分支机构投标。分支机构要求:允许法人依法设立的分支机构(分公司)参与投标,但必须得到总公司的授权,其民事责任由总公司承担。投标时执行分支机构的资质、业绩、财务文件;
3.1资质要求:投标人具有经工商部门签发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3.2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运输服务类业绩至少一项;(提供合同扫描件:至少包含封面、承载服务内容页、承载金额页、签章页等)
3.3财务要求: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投标人应提供经第三方审计的2022-2024年度的财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
3.4人员要求:
(1)投标人应设置项目负责人,提供负责人有效身份证、劳动合同、投标截止日前连续3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证件;
(2)驾驶员年龄在57周岁以下、具有C1或以上驾驶证,提供体检报告(身体良好不存在高血压、心脏病、视力有障碍等影响驾驶的身体因素),提供有效身份证、驾驶证。
3.5信誉要求:①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②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③未被列入中国石油集团级、企业级三商黑名单;(黑名单内的“三商”参与规定范围内的选商资格,正在参与投标、谈判或其他竞争性方式采购的,应认定其不具有相关资格;已经完成定商活动的,不予发放中标或成交通知书;已经发出中标或成交通知书的,不再继续签订合同。)
④开标当日未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暂停投标资格:失信分达到8分时,暂停投标人的投标资格半年;失信分达到9分时,暂停投标人的投标资格一年;失信分达到10分暂停投标人的投标资格两年。暂停期满后恢复投标资格,有效期内的失信分继续加价或扣分。
取消投标人资格:失信积分超过10分或在暂停期间再次发生失信行为的,取消集团公司投标资格三年。列入股份公司“三商”黑名单的,取消投标资格。)
3.6其他要求:
(1)投标人名下自有的皮卡、SUV、商务车辆(2023年1月1日之后购买的车辆)合计至少1辆,车辆功能完备且手续、保险齐全。
资料提供形式:提供车辆侧正面、侧后方与车辆内饰图片;提供机动车登记薄、行驶证、车辆行驶记录。
(2)车辆必须上交强险,三者险、车上人员责任险、驾驶员意外伤害险,需提供完整保险凭证供核查。
提供承诺书,内容如下,格式自拟:
(1)驾驶员无重大交通事故、无犯罪记录。
(2)人员、车辆进入作业现场前必须接受现场的入厂安全教育、工作交底,严格遵守现场安全生产的各项规章制度。
(3)投标人在中标后需将所有车辆资料提交招标方审查,招标人可视车辆完好程度与资料齐全情况要求投标人更换服务车辆。
(4)投标人需在合同签订完毕5日内根据招标人指令派遣服务车辆到达指定地点。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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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 机:136211828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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