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油田工程建设项目防洪评价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JLYT-GGSWZX-2026-FW-009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吉林油田分公司。招标项目资金(资金来源)已落实,该项目属于(集团依规)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1项目概况
2.1.1概况:吉林油田工程建设项目防洪评价服务:1)“2023年-2026年建设项目防洪评价服务”中的招标结果继续执行。2)堤防间距(断面)小于0.1公里的一般河流、堤防间距(断面)小于2.5公里的松花江防洪评价服务项目,执行本招标结果。 3)“2023年-2026年建设项目防洪评价服务”额度安排满或框架期满后,执行本次招标结果。
2.1.2本项目预计金额1500万元(不含税), 定商定价招标,具体工作量以实际发生为准;
2.1.3项目地点:吉林油田公司(含吉林石油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在吉林省内工程建设项目防洪评价服务;
2.1.4服务期限:框架协议签订之日至2029年6月30日;具体合同在框架协议签订之日至2029年6月30日期限内签订;框架额度范围内开工或实施的工程、服务项目,适用框架招标结果(或招标额度安排完毕);
2.1.5验收方式:按技术要求及合同相关条款验收;
2.1.6质量标准(技术要求):详见《附件2:技术要求》。
2.2招标范围
2.2.1招标范围:吉林油田工程建设项目防洪评价服务;
2.2.2标段划分:1个标段;
2.2.3中标人数量:拟选取3家。有效投标人数量小于 3家,重新招标。
2.2.4工作量分配方案或原则:因工作量和项目金额不确定因素,按中标人排名先后确定项目优先实施顺序。
在框架招标时间内,排名第一中标人占实际发生合同金额约40%左右,排名第二中标人占实际发生合同金额约35%左右,排名第三中标人占实际发生合同金额约25%左右。
2.3其他
2.3.1投标保证金: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4.1;
2.3.2 履约保证金:签订单项服务合同前,招标人向中标人收取单项合同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为单项合同额的10%;
2.3.3招标代理服务费: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1条款。
2.3.4其他:招标人根据实际情况保留对中标候选人现场考察的权利。
3.1.1 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人须提供最新的、清晰可辨认、在有效期限内的企业营业执照扫描件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扫描件,投标人登记信息与“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或“机关赋码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网(www.gjsy.gov.cn)”显示信息一致。(评审现场网络查询复核)
3.1.2近三年内(以开标日为时间节点,向前数三年。如开标日为2021年4月7日,三年内指2018年4月7日到2021年4月7日)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不存在至开标日与本次投标项目密切相关的行政处罚未执行完毕的情形,不存在未移出的“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不存在“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评审现场网络查询复核,事业单位不须查询)。
3.1.3投标人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 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评审现场网络查询复核)
3.1.4 投标人不存在违反中油集团公司和吉林油田公司合规管理规定情形。(评审现场,登录“*”查询三商黑名单中的集团级三商黑名单、登录“吉林油田市场交易管理平台”查询三商处罚名单,在以上名单范围内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登录“*”查询投标人失信行为,不存在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情形;)
3.2财务
提供资质齐全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4年度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开标日在5月1日前,原则提供上上年度的审计报告,具体年度需要在招标需求中明确;5月1日后,必须提供上年度审计报告。)审计报告中应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审计报告应清晰、真实、完整,审计意见应为无保留意见。不清晰或不能判断其真实性或审计报告不完整的、出具有保留意见或部分保留意见的、在审计报告中披露公司存在经营管理方面的问题的,审核不予通过;
分公司投标的,须提供其总公司符合上述要求的审计报告;
高等院校、事业单位等非公司性单位,须提供投标时前三个月的财务报告,财务报告包含《资产负债表》、《收入支出表》;
新成立单位以及自然人,可以不提供审计报告或财务报告。
3.3公共条款
3.3.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
3.3.2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承诺)
3.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评审现场网络查询复核)
3.3.4 近三年(以开标日为时间节点,向前数三年),在国家、行业、集团公司以及地方政府质量监督检查中无重大质量问题及事故。(承诺)
3.3.5与集团公司及所属企业无重大法律纠纷。(承诺)
3.3.6 投标人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承诺)
3.3.7 中标后,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外部承包商主要负责人、分管安全生产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参加吉林油田公司组织的HSE培训并取得HSE培训合格证。(承诺)
3.3.8 投标人(或投标队伍)须承诺“近三年生产经营活动中未发生过亡人事故,如存在以上情形,可取消中标资格”。(承诺)
3.3.9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承诺)
3.3.10投标人具有其他违反中油集团公司和吉林油田公司合规管理规定情形的,按照规定处理。(承诺)
技术资格条件
3.4安全
3.2.2 保险。提供工伤保险,社保部门出具的工伤保险缴纳证明和被保险人的人员明细;或提供商业保险,项目参与人员每人不少于100万额度的伤害治疗或亡故赔付保险。投标人在投标时应承诺在队伍进驻前向招标人提供全部人员(包括新入场人员)相关保险资料,同时确认保险期限涵盖服务周期,招标人应组织本单位(部门)经营、安全人员对其保险资料进行核查,并留存。
3.2.3应急预案。提供从事防洪评价服务现场所需的应急预案,包括应急救援组织或者应急救援人员、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和设备以及应急联系方式。
3.3专业
3.3.1 人员。有从事本项目相应的水文、水文地质、水政、水务、水资源、水环境、水生态、水动力、水土保持、水利(工程、建筑)、农田(农业)水利、水电(工程、建筑)、水利设备、水电设备、治河与航道工程(技术)、建筑工程、建筑设计、排灌工程(技术)、地理、遥感、岩土工程、力学、金属结构、工程地质、地质勘察、测量测绘、规划设计、数学、计算机(信息化)等相关、相近的专业技术人员至少5人。提供技术人员名单、工作履历表(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姓名、年龄、资格证书专业及编号、毕业学校、参加过防洪评价项目的工作经历)、毕业证书、职称证书、身份证等原件扫描件。(备注:毕业证书、职称证书其中的一个专业与上述专业相符即可)
3.3.2 业绩。至少从事过1项工程建设防洪评价项目(提供同一项目的合同、发票、水利主管部门批复文件原件扫描件)。
3.3.3 投标人必须全部满足技术要求*条款,同时对非*条款作出承诺。
3.4准入
具有吉林油田公司本年度防洪评价服务项目的承包商市场准入证的投标单位,应提供承包商市场准入证原件扫描件;不具有吉林油田公司本年度防洪评价服务项目的承包商市场准入证的投标单位,应按照吉林油田公司承包商准入管理办法提供法律、财务、安全、质量资格条件等证明材料。
如无特殊说明,本文件所述近三年均指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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