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油润滑油公司2025年度注塑桶采购项目
招标编号:ZY25-SH09-WZ364
本招标项目中国石油润滑油公司2025年度注塑桶采购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委托公开招标。
2.1项目名称:中国石油润滑油公司2025年度注塑桶采购项目
2.2物资名称及种类:注塑桶
2.3物资数量:预计需求数量162万(只)
2.4交货期:合同期限内,按甲方要求到货。
2.5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2026年4月30日。
2.6交货地点:北京市大兴区润滑油厂区、江苏太仓浏家港润滑油厂区
2.7标段(标包)划分:1个标包
3.1资质要求
3.1.1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独立签订合同的权利和履行合同的能力。须提供营业执照等证件扫描件。
3.1.2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同时参与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投标人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截屏,评标当日评标委员会现场核实并保留核实截屏)。
3.1.3投标人须为标的物的制造商。投标人须提供自有生产设备情况,其中至少包括10台生产桶身注塑机和10台大盖生产机,同时提供设备的照片和发票且须一一对应,设备数量不足或提供设备的照片和发票未能一一对应的,投标将被否决。中标候选人公示结束后,招标人将对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进行现场考察,核实其投标文件中提供的生产设备、业绩等基本信息,如现场实际情况与投标文件不符,则取消其中标资格。
3.1.4 投标人须承诺投标人的总产能能够单独满足招标人或同时满足招标人和投标人现有客户的采购总需求,承诺格式详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十一、其他资料-(三)承诺及其他必要资料-第二部分招标人要求,未按要求提供本条承诺的,投标将被否决。
3.2 财务要求:投标人须提供【2024年】(如2024年财务审计报告未出具的亦可提供2023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无保留意见的财务审计报告。根据所报财务年度经审计的资产负债表或财务报告测算,如投标人资产负债率≥100%,投标将被否决。
3.3 信誉要求:
3.3.1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3.2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3.1-3.3.2条由投标人提供截屏,评标当日评标委员会现场核实并保留核实截屏)
3.3.3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在2022年1月1日-开标之日,无行贿犯罪行为(投标人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wenshu.court.gov.cn查询截屏,评标委员会现场核实并保留核实截屏);
3.3.4开标当日未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评标当日评标委员会现场核实并保留核实截屏)
3.3.5开标当日未被*(http://bid.energyahead.cnpc/#/blacklist)列入集团级“三商黑名单”的(评标当日评标委员会现场核实并保留核实截屏)。
投标人须具备三年及以上注塑桶生产经验,并提供2022、2023、2024年度每年至少一份业绩(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每一份合同金额不低于300万元人民币,投标人需同时提供①投标人签订的销售合同,合同(订单)原件的扫描件及相关证明材料原件的扫描件②投标人需提供证明业绩情况的发票扫描件和https://inv-veri.chinatax.gov.cn/index.html网址验真截图(发票扫描件评标当日由评标委员会现场核实验真),并与合同相对应;或加盖银行印章的银行对账单(二者选其一即可),①和②未同时提供有效证明的,该业绩无效。如投标人2022、2023、2024年度每年未能提供至少一份有效业绩的,投标将被否决。如提供经证实是不真实的业绩则被否决投标。
3.5投标人近3年内(2022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日)未发生一般及以上安全生产事故、较大及以上环境事件、较大及以上质量事故。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7 分包要求:不允许分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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