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重油开发公司设备设施检验辅助施工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来源已落实,出资比例100%,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1项目背景:根据重油开发公司2026年计划实施的项目的要求。对重油公司所辖区域的特种设备及其他设备设施进行检验配套辅助施工:注汽锅炉、压力管道、压力容器(换热器、分离器、超稠油蒸汽处理器、储气罐)、储罐、采油树等。
2.1.2预算金额:210万元(不含税)
2.1.3承包方式:包工部分包料
2.2招标范围:
2.2.1项目内容:暂定对重油开发公司所辖区域的特种设备及其他设备设施进行检验配套辅助施工,工作内容主要包括:对45台注汽锅炉、80台压力容器,25.5公里压力管线、50个采油树、14个储罐进行检验辅助,对检验不合格的焊口、管材进行处理和更换,确保合格使用。具体工作量以实际工作量为主。
2.2.2项目地点: 新疆油田分公司重油开发公司所辖油区
2.2.3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
2.2.4分包:不允许
对分包人的资质要求:满足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的管理规定及招标人要求,并经招标人许可。
2.2.5标段划分:投标人最多中标 / 个标段。
2.5其他:/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营业执照的法人或法人的分支机构(应有总公司授权证明)。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由评标委员会现场查询,查询渠道:天眼查专业版https://pro.tianyancha.com/home)
3.3资质要求:
3.3.1具有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3.2具有GC1 级压力管道及以上的安装资质。
3.3.3具有建筑施工安全生产许可证。
注:须提供证书和相关佐证资料的影印件。
3.4业绩要求:
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至少完成1项同类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生产、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提供合同主要章节(合同名称、主要工作量、标的金额、印章页以及合同对应结算有效票据)。注:所有发票将在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进行抽查,如提供红冲、作废、查无此票三种发票则视同虚假业绩,做废标处理。
3.5人员要求:/
3.6设备要求:/。
3.7安全要求:提供2022、2023、2024年未发生一般质量事故、较大工程复杂事故、一般A及以上工业生产安全事故、一般及以上突发环境事件的承诺书。成立日期晚于2022年1月1日的以成立年起如实提供。
3.8信誉要求:
3.8.1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8.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3.8.3 2020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查询渠道:“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
3.8.4投标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未被“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站(http://jzsc.mohurd.gov.cn/asite/jsbpp/index)列入黑名单,或虽然被“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站(http://jzsc.mohurd.gov.cn/asite/jsbpp/index)列入黑名单但移除黑名单日期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的。查询渠道:“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http://jzsc.mohurd.gov.cn/asite/jsbpp/index)
3.8.5投标人须签署《响应“三商”黑名单管理要求承诺函》(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被纳入《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三商”黑名单管理办法》惩戒主体的法人、纳入黑名单的“三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实际控制人在惩戒期内在其他法人企业或组织担任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实际控制人的,该其他法人企业或组织,参与投标、谈判或其他竞争性方式采购的,应认定其不具有相关资格。已经完成定商活动的,不予发放中标或成交通知书。已经发出中标或成交通知书的,不再继续签订合同。开标当日以*(内网:http://bid.energyahead.cnpc/#/、外网:https://*/)公示信息为准,黑名单区分等级与惩戒范围,集团公司级惩戒适用范围为全集团,企业级黑名单原则上仅适用原单位;黑名单区分物资、工程、服务类型,如列入工程建设承包商黑名单的投标人参加物资类招标项目不受限制。
3.8.7 以上条款均以评标委员会现场查询结果为准。
3.9财务要求:
2022、2023、2024年财务状况良好,满足履行本项目的需要。至投标截止时间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申请人须提供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会计报表附注。成立日期晚于2022年1月1日的以成立年起计算。
3.10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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