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度辽河石化公司外委检测、分析技术服务(框架)二次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LHSHZB-25-03-FW036
本招标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拟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1项目概况:本次招标为2025年度辽河石化公司外委检测、分析技术服务(框架)项目,为便于运行和结算需要通过招标的方式来选定服务商;项目审批已完成,资金已到位。
2.2招标范围:
2.2.1、2025年度辽河石化公司外委检测、分析技术服务(框架),按辽河石化公司检测技术服务及外委分析需求,对一些样品进行外委检测分析、外委化验分析。分析产品、分析项目、分析频次按合同约定进行并出具检测报告。
2.2.2、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服务地点:辽河石化公司。
2.2.3、其中标段(标包)划分、各标段估算金额及招标控制价:4个标段,估算总金额:114.43万元(含税),最高限价:标段一(滑油、沥青产品外委检测技术服务):65项单价合计最高限价10.9943万(含税),总价最高限价40万元(含税);标段二(碳材料产品外委检测技术服务):25项单价合计最高限价6.9590万(含税),总价最高限价35万元(含税);标段三(出厂产品检测):17项单价合计最高限价11.3万(含税),总价最高限价14.6万元(含税);标段四(生产过程产品检测):单价合计最高限价2.959万(含税),总价最高限价24.829万元(含税),四个标段允许兼投兼中。
2.3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标段一和标段二的投标要求:
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签订合同权利和履行合同能力,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单位(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扫描件)。
2、业绩要求:投标人需提供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至少3份与招标内容相关的检测工作业绩证明,业绩证明须提供服务合同扫描件,合同中必须包含封面、签字页、检测内容的关键页。投标人如有良好的应用业绩,应在投标文件中附合同、发票等扫描件。
3、能力要求:按照招标人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检测报告,并且对异常数据进行数据分析,形成数据分析报告及问题清单,给招标人提供合理化整改建议,投标人要积极配合招标人的外委分析检测需求。
标段三和标段四的投标要求:
1、资质要求:
1.1响应人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行为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1.2标段三(出厂产品检测):响应人需要具有省级或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出具产品检验报告。
2、业绩要求:投标人需提供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至少2份检测工作业绩证明,业绩证明须提供服务合同扫描件,合同中必须包含封面、签字页、检测内容的关键页。响应人如有良好的应用业绩,应在投标文件中附合同、发票等扫描件。
4、人员要求:检验人员具备检验人力,需提供检验人员的2024年社保证明材料。
5、能力要求:
按照招标人要求及时提供检测报告,并且对异常数据进行数据分析,形成数据分析报告及问题清单,给招标人提供合理化整改建议,响应人要积极配合招标人的外委分析化验需求。
6、财务状况要求:财产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破产或其他关、停、并、转状态;在最近三年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以及其他经济方面的违法行为,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近3年,指2021年01月0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提供相应的承诺证明。
7、信誉要求:响应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提供查询截图)。响应人、法定代表人或者项目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提供查询截图)。近3年(2022年1月1日至响应截止日)响应人、法定代表人或者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没有行贿犯罪行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wenshu.court.gov.cn)的查询结果为准。
8、关联关系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的不同响应人,以及存在关联关系(关联关系是指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等高级管理人员与其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企业之间的关系)的不同响应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公开竞价响应。
9、联合体、分包要求: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
6-9项为4个标段的投标要求。
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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