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广西销售公司站外充电站视频监控设备采购项目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广西销售公司站外充电站视频监控设备采购项目业主为中国石油广西销售分公司,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 ,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广西销售分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1项目名称:广西销售公司站外充电站视频监控设备采购项目。
2.2项目概况:按照公司发展规划,目前设计院对站外充电站项目完成踏勘150座,基于公司当前站外充电站运营状态及整体需求,依据《中国石油广西销售公司招标管理办法》,拟于近期开展站外充电站视频监控设备公开招标工作。
2.3招标范围:公司所属站外建设的充电站视频监控设备。
2.4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5预计采购数量:招标人不承诺采购量,最终以实际结算为准。
每座充电站工作量:预计安装4台摄像头(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数量)、1台室外机柜、1台监控专用交换机、1台网络录像机(含硬盘,按照录像存储90日标准选择硬盘数量)、兼容公司现有的平台(大华DH-DSS-C8100-B1),安装调试接入平台,保证正常使用。
2.6招标控制价:
2.6.1本次招标为控制单价,见下表(含税,13%税率),超过该单价的投标将予以否决。
项目 |
物资名称 |
技术要求 |
单位 |
单价最高限价 (元/台) |
备注 |
摄像机 |
室外高清网络红外枪式摄像机 |
最低分辨率1080P,IP66防尘防水设计等,可具备夜视功能。市场主流品牌。 |
台 |
1200元/台 |
室外安装在充电场站。包含安装、调试等一切费用。 |
硬盘录像机 |
硬盘录像机 |
有8盘位,能识别8TB监控硬盘,支持16路。 |
台 |
3200元/台 |
双网口,能兼容到公司现有平台(大华DH-DSS-C8100-B1),可兼容使用,可支持IPV6网络。若带交换机,就不用再配交换机。 |
监控硬盘 |
监控专用硬盘(紫盘) |
规格:每块容量8T |
块 |
1800元/台 |
储存录像不少于90日,根据摄像头数量计算硬盘数量。 |
交换机 |
监控专用交换机 |
防雷设计,支持POE供电,16口。 |
台 |
1400元/台 |
如安装监控通道数量较多,则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型号和确定数量。若硬盘录像机带交换机,就不用再配交换机。 |
机柜 |
室外地上机柜(不带空调) |
在地上固定安装机柜,防雷设计。 1.不小于18U室外标准机柜。 2.机柜内需配置不少于1个3位以上10A排插。 3.安装阴凉处,避免暴晒。 4.散热效果好,机柜内温度不超过60℃。 |
台 |
2000元/台 |
防雨、防盗等设计。 |
2.6.2本项目报价采用单项报价的方式,经计算设备数量后,确定总价。具体如下:
表1:充电站视频监控设备报价(1座标准充电站整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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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物资名称 |
品牌 |
型号 |
计量 单位 |
单价最高限价 (元/台) |
预计需求数量 (最终以实际为准) |
单价报价(元/台,含税暂定13%) |
最低 质保期(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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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室外高清网络红外枪式 摄像机 |
|
|
台 |
1200 |
4 |
|
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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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硬盘录像机 |
|
|
台 |
3200 |
1 |
|
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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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监控专用硬盘(紫盘) |
|
|
块 |
1800 |
2 |
|
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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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监控专用交换机 |
|
|
台 |
1400 |
1 |
|
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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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室外地上机柜(不带空调) |
|
|
台 |
2000 |
1 |
|
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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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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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2:站外充电站总价表(以1座1座标准充电站整套报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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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 |
摄像机 |
硬盘录像机 |
监控专用8T硬盘(紫盘) |
监控专用交换机 |
室外机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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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价(元) |
P1 |
P2 |
P3 |
P4 |
P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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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计需求数量(台或块) |
4 |
1 |
2 |
1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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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计(元) |
P1×4 |
P2×1 |
P3×2 |
P4×1 |
P5×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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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元) |
Z=P1×4+P2×1+P3×2+P4×1+P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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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1.此表2是以1座充电站所需设备测算,每座站预计安装4台摄像机、1台硬盘录像机、2块硬盘、1台交换机和1台机柜,以合计总价Z进行价格评审。 |
(1)投标人所报的价格应包括完成本次设备采购的全部费用。如果报价表中有未报价项目,业主将认为投标人不收取这方面的费用,或在其它单项中已综合进行计算,勿需附任何说明。
(2)投标人应参照现行的费用组成,充分考虑各种因素,报价包含包装费、运费、安装调试、试运行、培训、售后服务费、税金等全部费用,发包人不再支付报价以外的任何费用。商务报价不因人工等其他价格的变化而调整,合同另有约定者除外。
2.6.3结算方式:该项目在整体安装调试并验收合格后,一次性支付97%,剩余3%作为质保金(质保金待质保期满后办理退付手续),中标人需向招标人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最终结算时根据国家地方相关税率政策,按照不含税价不变原则重新计算后进行结算。
2.7框架有效期:合同签订之日起3年。
2.8工作地点:广西壮族自治区内。
2.9需求供应商数量:1 名。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法人企业分支机构等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响应人参与投标时,应持对应法人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方可参与)。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响应,不允许分包,严禁转包、转委托。
3.3 业绩的要求:投标人近五年(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有不少于1个视频监控项目业绩,代理业绩无效。有效业绩证明需提供合同复印件。未满足上述要求的业绩为无效业绩,其竞标将被否决。
3.4财务要求:
需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对竞标人出具的202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若为事业单位竞标,提供相关财务证明资料;新成立不足1年的公司,需提供以实际营业时间为准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未能提供的审计报告的响应人,需提供本公司2023年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称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加盖公司公章、同时提供法人承诺函(承诺提供财务报表数据真实有效)。
3.5信誉要求:
3.5.1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投标人所供物资必须符合国家、行业现行技术标准和招标文件要求,必须符合满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书面承诺)
3.5.2截至公开谈判日未被中石油天然气销售公司因违法违规等行为取消准入资格、禁止准入、暂停交易资格、年度评价不合格的。(提供书面承诺)
3.5.3投标人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无直接影响本项目履约能力的违法、违规不良记录。不良记录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因涉嫌犯罪被办案机关立案追查、审查起诉、被法院判决有罪;在和招标人历史合同履约中存在因商业欺诈、产品质量问题等实质性侵害招标人权益的行为;被国家、招标人及其上级部门明文规定暂停或取消交易资格。(提供书面承诺)
3.5.4投标人在开标当日不得在存在以下情形:
(1)投标人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3)开标当日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
(4)被中国石油集团公司及所属公司列入“三商”黑名单。
需提供网站信用截图并加盖公章。
3.5.5投标人没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限制参与招投标活动的情形。(提供书面承诺)
评标委员会将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址:http://www.gsxt.gov.cn)、信用中国(网址: http://www.creditchina.gov.cn/)、裁判文书网网站(wenshu.court.gov.cn)以及政府相关部门官方网站等方式核查投标人商业信誉及所提供的证书、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核查投标人有无直接影响本项目履约能力的异常、有无违法违规记录等情形。
不满足以上*号条款投标将被否决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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