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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庆油田分公司第十二采油厂2025年庄一转区域管道隐患及挥发性有机物治理工程(二次)

招标公告

长庆油田分公司第十二采油厂2025年庄一转区域管道隐患及挥发性有机物治理工程(二次)施工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Y25-XA213-GC134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庆油田分公司第十二采油厂2025年庄一转区域管道隐患及挥发性有机物治理工程(二次)已由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长庆油田分公司(采购申请2000026920、2000026973)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招标人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长庆油田分公司第十二采油厂。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西安分公司受招标人委托,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

甘肃省庆阳市合水县、宁县境内

2.2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

长庆油田分公司第十二采油厂2025年庄一转区域管道隐患及挥发性有机物治理工程(二次),本工程建设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已落实(采购申请2000026920、2000026973),具备招标条件。工作区域属于典型的黄土高原丘陵沟壑区,海拔约在980-1390米左右,全线沟谷纵横,地形地貌复杂。主要工程量为:敷设L245N-Φ114×5.0、L245N-Φ114×5.5等各类管线共计8.76km,及庄二联、庄五转区域配套移动式油气回收处理装置,配套自控连锁控制系统和相应管网配套建设。本次提供工程量为建设方案工程量,因油维工程的特殊性,具体工程量以建设方案或施工图以及招标人出具的交底单为准。

2.3计划工期

2025年 6 月 15 日开工,工期 195 日历日。

2.4标段划分及各标段具体内容

本招标项目共划分为 1 个标段,具体如下:

标段名称

具体内容

金额

(万元)

备注

长庆油田分公司第十二采油厂2025年庄一转区域管道隐患及挥发性有机物治理工程(二次)

主要工程量:敷设L245N-Φ114×5.0、L245N-Φ114×5.5等各类管线共计8.76km,及庄二联、庄五转区域配套移动式油气回收处理装置,配套自控连锁控制系统和相应管网配套建设。本次提供工程量为建设方案工程量,因油维工程的特殊性,具体工程量以建设方案或施工图以及招标人出具的交底单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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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含税、不含甲供材料设备费、无损检测费、防腐费

说明:(1)本次提供工程量为建设方案工作量。(2)因油田滚动开发,若地质部署或建设方案发生变化时工程量将相应调整,因油维工程的特殊性,具体工程量以建设方案或施工图以及招标人出具的交底单为准。

2.5招标范围

前期三通一平(施工用水、施工用电、施工道路、场地平整),房屋建筑,设备基础,工艺管道设备安装,电仪、热工、采暖通风、消防、通信安装,防腐保温,站内道路、场站通道,围墙,厕所、大门、地面附属物补偿等及拆除,不含地基承载力、防雷、消防等第三方检测;管段预制、防腐管段运输、测量放线、布管、管道安装、强度试验、严密性试验、补口补伤、吹扫、管沟开挖及回填、穿跨越、水工保护等;井口加药、投球装置等及拆除,还包括管线施工临时用地补偿。

项目管理,投标人负责的临时设施的建造、维护、拆除、占用土地的恢复,招标人负责采购的设备、材料的领取、运输、保管,投标人负责的设备、材料采购、运输、保管,施工,法律规定和(或)合同约定由投标人负责的有关施工证件和批件的办理,法律规定和(或)合同约定由投标人负责的保险,工程接收前的照管和维护,编制竣工文件、操作手册、维修手册,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

协助招标人办理法律规定和(或)合同约定由招标人工程建设项目必须履行的各类验收、审批、核准、备案或补偿等手续。

对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施工场地及周边环境与生态保护全面负责。

具体以合同内容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应为从事建筑活动的建筑施工企业(或其分支机构)。

3.2 资质要求

3.2.1 具有 石油化工 工程施工总承包级或 三 级以上资质。

3.2.2 具有许可范围为 建筑施工 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3 具有 压力管道安装或承压类特种设备安装、修理、改造 许可项目中 GC1级 许可子项目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

3.3 财务要求

  2021、2022、2023 年财务状况良好,满足履行本项目的需要。提供近三年( 2021 年至 2023 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有效的财务会计报表(审计报告必须有注册会计师的签字并加盖执业印章)。

其他要求:成立日期晚于 2021 年1月1日的以成立年起计算。

3.4 业绩要求

 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至少具有 1  油气管道及场站 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或施工总承包业绩。(也可同时单独提供1项油气管道业绩和1项油气场站业绩)

3.5 信誉要求

3.5.1 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5.2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3.5.3  2022 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

3.5.4 投标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未被“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站(http://jzsc.mohurd.gov.cn/asite/jsbpp/index)列入黑名单,或虽然被“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站(http://jzsc.mohurd.gov.cn/asite/jsbpp/index)列入黑名单但移除黑名单日期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的。

3.5.5 开标当日未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未被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或长庆油田纳入“黑名单”或限制投标的。

3.6 项目经理要求

3.6.1 具有 机电 工程专业 二 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以注册证书为准)。

(提示:若拟派的项目经理为一级注册建造师,其提供的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须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的要求)。

3.6.2 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3.6.3  2021年 1月 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至少具有 1  油气管道及场站 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或施工总承包项目经理业绩。(也可同时单独提供1项油气管道业绩和1项油气场站业绩)。

3.7机械设备要求

满足项目建设需要。

3.8 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要求

3.8.1 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质量管理负责人、安全管理负责人与投标人签订劳动合同且建立劳动工资和社会养老保险关系,上述人员不得在本项目兼职。

3.8.2 技术负责人具有工程序列专业 中 级及以上职称。

3.8.3 安全管理负责人应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

3.9 投标人建立QHSE管理体系并有效运行。

3.10 联合体要求: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允许分包。

3.11 其他要求

3.11.1 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质量管理负责人、安全管理负责人在项目实施期间不得有在建项目。

3.11.2  2022 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未发生 较大 及以上质量事故、 较大 及以上突发环境事件、 较大 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

3.11.3 投标人须通过中石油统一组织的公开招标资格评审,通过结果在中国石油工程建设管理平台承包商资源库查询,通过的资质类别和等级与本项目资质要求一致,状态正常。

4.**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 登录 注册 ,联系工作人员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获取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及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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