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湖南销售工程建设项目工程设计框架招标
招标编号:ZY25-SH17-FW365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湖南销售工程建设项目工程设计框架招标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项目业主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湖南销售分公司,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湖南销售分公司。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招标项目基本情况
2.1项目概况:
湖南销售工程建设项目工程设计框架招标。
2.2 招标范围:
湖南销售2025-2027年加油站新建项目、加油站和油库改造项目、光伏发电项目、充电站项目、LNG项目等设计服务招标。设计服务包括但不限于项目现场踏勘、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模块化预算、图纸会审、设计交底、现场服务等。不承诺最低工作量,最终实施金额以招标人下达的委托单为准。如单个项目金额达到公司招标限额(设计费100万元及以上),招标人则另行公开招标。
2.3主要技术要求或技术方案:
《汽车加油加气加氢站技术标准》(GB50156-2021)、《石油库设计规范》(GB50074-2014)、《加油站建设标准及标准设计》、《电动汽车充电站设计标准》(GB50996-2024)、《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等相关规范和标准等文件,如有新版则执行新版本。
2.4服务地点:湖南地区中石油加油站、油库。
2.5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4个月。
2.6标段划分:本项目设一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2资质要求:
3.2.1标人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工程设计综合资质;;
(2)建筑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化工石化医药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3)建筑专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化工石化医药专业-石油及化工产品储运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3.2.2按照《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工程建设承包商管理办法》、《关于加强工程建设承包商管理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投标人应在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工程建设承包商资源库中状态正常,且投标人在承包商资源库中载明的资质类别和等级与本项目资质要求一致(投标人在承包商资源库中的资质及状态以评标委员会评标时在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工程建设承包商资源库(http://125.32.26.40:8300/)查询结果为准。)
3.3信誉要求(以下均以开标当日评标委员会查询结果为准):
3.3.1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曾被列入但已被移出的视为未列入);
3.3.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曾被列入但已被移出的视为未列入);
3.3.3 2022年 1月 1日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wenshu.court.gov.cn)查询无行贿犯罪;
3.3.4未被*(https://*/#/)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投标人失信分以开标当日*发布的失信行为信息为准。失信行为的相关处理办法详见附件一)。
3.3.5投标人未被列入*(*)集团级三商黑名单。
3.4业绩要求
投标人须提供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30日前已完成的的设计业绩,业绩类型包括加油站或油库新建项目、加油站或油库改造项目、加油站或油库的扩建、迁建项目、光伏发电项目、充电站项目、LNG项目、其他石油化工项目,以上业绩总金额需达到450万元及以上,统计时间节点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如为单项合同,须同时提供:①设计合同:②合同对应的发票清晰可辨扫描件。如为框架合同,须同时提供:①设计框架合同及对应的委派单:②合同对应的发票清晰可辨扫描件。如提供的合同金额与发票金额不一致,以发票金额为准。发票应能在“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https://inv-veri.chinatax.gov.cn)”查证,每项业绩至少提供一张发票查验截图。
3.5财务要求
投标人须提供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审计报告和经审计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应提供成立以来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不足一个财务年度的,须提供公司出具的当年财务报表。根据提供的最近一年财务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财务报表,该投标人所有者权益为负的或处于被接管、破产或关、停、并、转状态的,或不按要求提供以上资料的,投标将被否决。(如分公司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注:如尚未取得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可提供2023年度的。
3.6人员要求:
项目负责人必须为国家注册建筑师,具有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本项目成立项目组,专业设计人员应具有注册执业资格或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人数不能少于12人,且必须包含总图、工艺、土建、装饰、水电、经济专业。
注:所有人员须根据要求提供身份证及相应的技术职称、执业资格证书原件扫描件,与投标人签订劳动合同且建立劳动工资和社会养老保险关系(提供有效期内的劳动合同及投标截止日前近6个月连续缴纳了社会保险的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
3.7其他要求
3.7.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分包。
3.7.2履约要求:中标人在签订合同前须向招标人交纳履约保证金5万元,若中标人不能按要求履行招标人的委派任务,则招标人按单次委派单扣罚中标人违约金1万元,以此类推;在框架合同期内中投标人被3次扣罚违约金的,双方合同自动解除,招标人将违约事项上报致上级公司并要求将投标人列入黑名单。投标人须对履约要求进行承诺,否则其投标被否决。
3.7.3服务时间与进度:投标人接到招标人设计委托书后12个工作日内提交方案设计图;投标人接到招标人提供的地质勘察报告和规划红线图22个工作日内提交施工设计图纸,图纸会审完成后7个工作日内提交修改后的图纸;设计变更应在接到招标人的设计变更审批单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投标人须提供承诺。
3.7.4投标人需承诺完全响应“模块化预算编制取费表”的取费方式,否则投标将被否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