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西北销售分公司郑州油库油气回收隐患治理项目(施工)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Y25-XA504-GC349
(重要提示:投标人务必认真填写招标文件附件《投标信息表》中的“工程/服务/物资”、“业绩发票”等表格,并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将已填写的《投标信息表》(EXCEL版)上传至*“递交投标文件”的“价格文件”处。《投标信息表》(EXCEL版)填写的信息须与投标文件内容保持一致,若因填写信息错误或与投标文件内容不一致而导致对评审结果和合同签订的不利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本招标项目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西北销售分公司郑州油库油气回收隐患治理项目(施工) 已由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西北销售分公司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招标人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西北销售分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西安分公司受招标人委托,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郑州市管城回族区南曹乡石油路郑州油库。
2.2 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
随着锦郑管道投运,郑州油库汽油发运业务量显著增加,郑州油库内已建800m3/h油气回收装置不能满足公路和铁路油气处理需求,拟对一套新增的油气回收装置进行施工安装。建设内容包含包含施工图涉及全部内容及相关配套设备、主材、材料购置及施工,主要包括:油气回收装置及气液分离罐基础、围堰等,撬座外的配套工程内容。油气回收装置气液分离罐设备由建设方提供。
项目估算金额268万元(含9%增值税、下文所有估算金额除特殊说明外均为含税价)。本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所需承包商数量1家,合同期内价格不作调整,最终以甲方审定的结算费用为准。与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西北销售郑州分公司签订合同并实施。
2.3 计划工期:自开工报告审批完成之日起85日历日内完成合同约定的所有工程内容。
2.4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的各项规范要求,满足项目技术要求及现场实际情况,工程质量为合格。质量保修范围包括合同中约定乙方服务内容等。具体保修的内容为整项工程的所有内容,项目质量保修期2年。
3.1 应为从事建筑活动的建筑施工企业,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彩色扫描件。
3.2 资质要求
3.2.1 具有 石油化工 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或满足《关于印发<施工总承包企业特级资质标准>的通知》(建市[2010]210号)及相关补充规定的资质;或具有施工总承包序列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2.2 具有许可范围为 建筑施工 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 财务要求
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财产无冻结、被接管和资不抵债现象,具有有效履行合同的资产能力。提供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有效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报告正文、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称损益表、现金流量表、附注(审计报告必须有注册会计师的签字并加盖执业印章),财务审计报告须在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申请赋码,并取得全国统一的验证码,且在该平台(http://acc.mof.gov.cn)可查询,附查询截图)。投标人如为新成立的公司(2025年1月1日以后成立),不能提供本单位经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财务报告的,提供招标公告发出之后由银行或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出具的《企业信用报告》。
3.4业绩要求
2022年 01 月 01 日至投标截止日前30日至少具有 1 项 类似工业管道安装/改造施工业绩。
3.5 信誉要求
3.5.1 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5.2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3.5.3 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的查询结果为准(投标人须承诺,如果承诺不属实,否决投标或取消其中标资格)
3.5.4 投标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未被“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站(http://jzsc.mohurd.gov.cn/asite/jsbpp/index)列入黑名单,或虽然被“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站(http://jzsc.mohurd.gov.cn/asite/jsbpp/index)列入黑名单但移除黑名单日期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的。
3.5.5 开标当日未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不存在投标人失信分达到《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投标人失信管理办法》规定的暂停投标资格或取消投标资格的分值,且在失信有效期内的。(以信用中国石油投标人失信信息公告为准)。
3.5.6开标当日未被*(*)列入中国石油“三商”黑名单,未被西北销售列入“三商”黑名单。
3.6 项目经理要求
3.6.1 具有 机电工程二级及以上 注册建造师资格(以注册证书为准)。
(提示:若拟派的项目经理为一级注册建造师,其提供的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须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的要求))
3.6.2 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3.7.1 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质量负责人、安全负责人与投标人签订劳动合同且建立劳动工资和社会养老保险关系。
3.7.2 安全负责人应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
3.7.3 拟派质检员一名(非质量负责人),持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施工现场专业人员培训合格证(设备安装质量员)
3.8 联合体要求: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9 其他要求
3.9.1 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质量负责人、安全负责人在项目实施期间不得有在建项目。
3.9.2 2022 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未发生 较大 及以上质量事故、 较大 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 较大 及以上突发环境事件。
3.9.3 投标人须通过中石油统一组织的公开招标资格评审,通过结果在中国石油工程建设管理平台承包商资源库查询,通过的资质类别和等级与本项目资质要求一致,状态正常。投标人在承包商资源库中状态以评标委员会评标时在中国石油工程建设管理平台承包商资源库查询结果为准。
3.9.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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