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大庆油田开普化工有限公司页岩油压裂液项目部普通货物运输项目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的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开普化工有限公司按照页岩油指挥部指示,保障压裂液化学药剂产品供应。其中压裂液用增粘剂、提高采收率用表面活性剂、有机硼交联剂等产品新增供应量55000吨需要产品运输车辆,需要外委运输。开普化工有限公司需要10台核载质量10吨及以上普通货物运输卡车,3台核载质量30吨及以上普通货物运输拖挂车,5台核载质量20吨及以上运输罐车。预计运输金额为690万元(含税),以实际发生工作量进行结算。
2.2 招标范围:保证压裂液用增粘剂、提高采收率用表面活性剂、有机硼交联剂等产品从大庆油田开普化工有限公司页岩油压裂液项目部各生产单元院内至大庆油田页岩油施工现场的运输。需要10台核载质量10吨及以上普通货物运输卡车,3台核载质量30吨及以上普通货物运输拖挂车,5台核载质量20吨及以上运输罐车。
2.3 服务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至2025年12月31日
2.4 项目实施地点:大庆油田开普化工有限公司、页岩油压裂液项目部服务保障基地至页岩油各使用现场
2.5 计划投资:人民币690万元(含税)
2.6 标段划分:
■是,划分为 1 个标段:
2.7 其他: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本章初步评审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详细评审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推荐综合评分排名 前3名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由招标人确定排名前2名的为中标人。若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人少于3人,则推荐所有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最终由招标人确定排名第一的、第二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一的中标人按项目金额的60%与招标人签订合同,排名第二的中标人按项目金额的40%与招标人签订合同;若仅有一名中标人,承担全部工作量
3.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为合格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投标文件中需提供原件的扫描件);
3.3本项目投标人拟投入的设备必须为运输公司自有设备,核载质量10吨及以上普通货物运输卡车10台,核载质量30吨及以上普通货物运输拖挂车3台,核载质量20吨及以上运输罐车5台,需提供《机动车行驶证》的原件的扫描件;
3.4具有普通货物运输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为普通货物运输,需提供《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的原件的扫描件;
3.5投标人拟投入的设备的购买日期须在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前(不含当天)投标文件中需提供《机动车行驶证》原件影印件,购买日期以《机动车行驶证》发证日期为准。
3.6①投标人失信分累计达到8分,且最后一次失信开始时间距开标当日不足半年;②投标人失信分累计达到9分,且最后一次失信开始时间距开标当日不足一年;③投标人失信分累计达到10分,且最后一次失信开始时间距开标当日不足二年;④投标人失信分累计达到10.5分及以上,且最后一次失信开始时间距开标当日不足三年。投标人失信分以开标当日*发布的失信行为信息为准,由评委在评审时进行网络查询,如投标人有失信行为,保留查询截图存档。
3.4招标人有权对中标候选人进行考察,如发现与招标文件要求或投标文件响应不符的,将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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