冀东堡古2储气库工程扩大先导试验项目-环境保护验收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 冀东堡古2储气库工程扩大先导试验项目-环境保护验收服务 已由 冀东油田发展计划部 以 中油冀计 [2025] 38号 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 计划投资,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中国石油冀东油田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1 项目概况:冀东堡古2储气库工程扩大先导试验项目主要工程内容在前期先导试验工程的基础上开展实施根据储气库运行的实际需求,在XPG2平台上布设6口注采井,其中新建钻井2口,利用先导试验工程现有注采井4口;利用先导试验工程位于XPG2平台内的现有排液井15口,排液后将其中7口改造为采气井。利用先导试验工程位于XPG2平台的现有监测井4口。在XPG2平台预留用地内配套建设注气压缩机1台,球阀14个,平台内新增工艺管道长260米,放空火炬1座等。
2.2 招标范围: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需要开展冀东堡古2储气库工程扩大先导试验环境保护验收工作,编制环境保护验收工作报告,协助建设单位完成环境保护竣工验收备案工作。
2.3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个月内完成。
2.4.服务地点:河北省唐山市曹妃甸区
2.4.本项目估算金额:27.4万元,不含增值税。
2.5 标段划分:否
3.1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具有合格有效的法人证书或营业执照。
3.2 业绩要求:投标人应提供自2022年1月1日-至今(本项目投标截止日期)止已完成结算的类似项目的情况,包括项目的数量、规模、质量、运行情况等内容。(提供相应合同、对应的增值税发票)。招标人在签订合同前有权进行现场核实,投标人须配合,否则视为虚假,按照相关规定予以失信惩戒。
类似项目:海洋油气开发环境保护验收或海洋储气库环境保护验收。
3.3 财务要求:
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应提供近三年(2022年-2024年)内任意一年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会计报表附注。审计报告须有注册会计师的签字并加盖执业印章)。
成立日期晚于 2025年1月1日的以成立年起计算。
3.4 信誉要求:
①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 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②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③ 承诺自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查询结果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wenshu.court.gov.cn)为准;
④开标当日未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未被中国石油集团公司、股份公司或冀东油田公司列入“三商”黑名单,未处于年度考评不合格禁入处罚期限之内。
3.5 人员要求:
①拟派项目负责人1名,具有海洋工程或环境保护相关专业副高级及以上职称(提供职称证扫描件)。
②技术负责人1名,具有海洋工程或环境保护相关专业副高级及以上职称(提供职称证扫描件)。
以上人员要求为本企业职工,提供其与投标人签订的劳动合同及社保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其社保的缴纳单位与投标人一致);
3.6 其他要求:(投标人出具承诺函)
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在项目实施期间不得在其他项目任职。
3.7 联合体要求: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 关联关系: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9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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