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油昆仑物流有限公司内蒙古分公司2025年柴、汽油公路运输服务
招标编号:ZY25-XJH08-FK016-00
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项目业主为中国石油昆仑物流有限公司内蒙古分公司,资金来自招标人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中国石油昆仑物流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内容:中国石油昆仑物流有限公司内蒙古分公司主要提供专业化运输配送服务的企业。为了切实做好运输保供工作,除自有运力以外,现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择一批符合条件的柴、汽油公路运输服务商作为补充运力。
(2)招标条件落实情况:本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
2.2招标范围:国内符合条件的运输物流企业,为中国石油昆仑物流有限公司内蒙古分公司提供国内各炼厂、油库、加油站至小额及直销客户之间柴、汽油公路运输服务,配送总量预计50万吨/年,具体以实际发生为准,招标人不承诺、不保证最低工作量。
2.3 服务地点:内蒙古自治区及周边地区中国石油各炼厂、油库、客户之间。
2.5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二个标段,投标人可兼投不可兼得,即:每个投标人可以同时报名多个标段,仅可中标一个标段,评审标段顺序按照项目金额从大到小依次进行评审。若应先评审的标段招标失败需重新招标,其余标段正常运行。若投标人在已完成评审标段的综合得分排名前N名(N为拟定中标人数量)的,其在后续标段的投标将被否决。
标段 |
标段标号 |
服务区域 |
项目金额 (万元) |
中标人数量 |
标段一 |
ZY25-XJH08-FK016-01 |
油库、加油站至小额客户 |
500 |
5 |
标段二 |
ZY25-XJH08-FK016-01 |
油库、加油站至直销客户 |
2300 |
8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服务商),以及存在关联关系(关联关系是指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等高级管理人员与其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企业之间的关系)的不同供应商(服务商)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招标活动。依据开标当日查询结果为准【网址:https://www.tianyancha.com/(天眼查)】。
3.3资质要求:具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且经营范围包含危险货物运输三类,提供有效证件扫描件。
3.4业绩要求:投标人自 2023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之日期间实施过柴、汽油运输服务相关业绩不少于 2 项(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出具相关业绩对应合同扫描件(至少包括合同封面、标的物页、合同明细、签章页)及对应结算发票扫描件,模糊不清或不是柴、汽油公路运输服务业绩的不予认定。
3.5财务要求: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提供书面承诺;投标人应提供2024 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审计报告主要内容页(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扫描件。截至投标日,若公司新成立不足1年的单位,需提供加盖企业公章的2025年5月份财务报表主要内容页(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影印件。
3.6自有设备情况
标段一:投标人须提供服务本项目的自有运输车辆,且数量不少于 5 辆,车辆设备需配备抽油泵及加油机/流量计且在审验期内。运输服务车辆必须在使用年限内(以行驶证注册日期为准)且归属投标人自有,提供服务本项目的车辆清单,内容包括车牌号、车辆类型、品牌型号、购置日期,相关证件需提供有效的机动车行驶证、道路运输营运证(车头、车挂)、车辆年检合格证明、罐体检测合格证或者检测报告(装运介质涵盖本项目运输介质)、商业保险证明(至少包括道路危险货物承运人责任险、第三者责任险等保险)、机动车登记证书、视频监控安装单,提供抽油泵及加油机/流量计的安装证明、照片、检定证书/报告(仅限加油机/流量计)。以上证件均需要提供扫描件,相关证件内容与车辆明细表中车辆相符。
标段二:投标人须提供服务本项目的自有运输车辆,且数量不少于 5 辆,运输服务车辆必须在使用年限内(以行驶证注册日期为准)且归属投标人自有,提供服务本项目的车辆清单,内容包括车牌号、车辆类型、品牌型号、购置日期,相关证件需提供有效的机动车行驶证、道路运输营运证(车头、车挂)、车辆年检合格证明、罐体检测合格证或者检测报告(装运介质涵盖本项目运输介质)、商业保险证明(至少包括道路危险货物承运人责任险、第三者责任险等保险)、机动车登记证书、视频监控安装单。以上证件均需要提供扫描件,相关证件内容与车辆明细表中车辆相符。
3.7信誉要求:
(1)未被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提供网站(www.gsxt.gov.cn)查询截图;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截图;
(2)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提供网站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截图(包括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
(3)投标人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未发生一般A级及以上责任事故或危险化学品火灾爆炸、泄漏事故,造成大气、水体、土壤环境污染事故,提供书面承诺或保险公司、交管部门等第三方的相关证明。
(4)开标当日未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或被列入三商黑名单,以*查询结果为准。
3.8其他要求:
(1)投标人须承诺按服务标准及要求提供服务。
(2)投标人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管人员中与中国石油昆仑物流有限公司管理人员存在亲属关系的不得参加投标。
(3)投标人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与中国石油昆仑物流有限公司开展业务往来过程中,发生过油品盗窃等数质量事件、一般A级及以上责任事故或危险化学品火灾爆炸、油品泄露造成环境污染、发生行贿受贿案件的,否决其投标。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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