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里木油田实验院2025-2026年泥浆流动监测技术服务框架协议(三次)
招标编号:ZY25-XJT05-FK020-00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塔里木油田分公司批准实施,项目资金来自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塔里木油田分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
2.1项目概况:塔里木油田试验检测研究院现有钻完井液性能监测人员不足、设备欠缺,需要引入一家自带设备的能进行钻完井液性能监测服务的队伍,由招标人提供满足开展钻完井液性能监测条件的实验场所,并根据招标人安排开展钻完井液性能监测服务。
2.2招标范围:
根据招标人委托,开展现场泥浆流动监测实验任务。具体工作内容如下:(1)钻完井液性能现场监测、储层保护性能现场监测;(2)钻完井液现场管理检查;(3)取样及临时性检测任务;(4)配合完成甲方安排的生产运行、安全管理及维稳安保等其他工作。
2.3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2.4服务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2026年6月30日。
2.5服务地点:主工作地点在塔里木油田公司所属区域, 包括但不限于库尔勒市、且末县、沙雅县、库车市、新和县、拜城县、轮台县、英吉沙县、泽普县、和田县等地。
2.6 标段划分:否
3.1资质要求:
(1)投标人具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人或其他组织营业执照。本项目不接受自然人投标。
资料提供形式: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2业绩要求:
自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钻完井液专业科研或实验技术服务业绩1项。(一份合同视为一项业绩)。
资料提供形式:(1)提供业绩清单;(2)提供业绩合同关键页(包括但不限于封面、作业内容页及签字盖章页)扫描件;(3)提供对应的验收单或发票或结算单的扫描件。
3.3人员要求:
拟投入本项目的人员不少于11人,其中项目负责人1人,钻完井液实验技术人员8名,钻完井液实验员2名;
要求:①项目负责人具有石油或化学相关专业中级职称或同等能力,本科及以上学历(石油或化学相关专业),需现场工作经历至少5年;②钻完井液实验技术人员8名,大学本科毕业后从事相关工作 1年及以上或大学专科毕业从事相关工作3年及以上;③一般实验岗位 2 名:大专及以上学历,从事相关工作1年及以上。
说明:高级职称人员同等能力要求是指:博士研究生毕业、硕士研究生毕业、大学本科毕业、大学专科毕业,分别从事相关专业实验工作经历达到5、8、10、15年及以上的;中级职称人员同等能力要求是指:博士研究生毕业、硕士研究生毕业、大学本科毕业、大学专科毕业,分别从事相关专业实验工作经历达到1、3、5、8年及以上的。需具备从事钻井液性能检测实验能力。
资料提供形式:(1)提供人员清单(含姓名、岗位、学历、职称及相关工作年限等信息)、(2)提供对应人员学历、职称证书的扫描件;(3)提供对应人从事相关工作证明及具备从事钻井液性能检测实验能力的相关资料。(4)提供投标人在政府社保部门出具的投标人为为项目负责人2025年3月至2025年5月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
3.4设备要求:
满足以下要求的同时,并承诺配备满足本项目实验需求的设备:
(1)中压滤失仪;(2)六速旋转粘度计;(3)密度计;(4)固相含量测定仪;(5)高温高压滤失仪;(6)电稳定性测定仪;(7)高速搅拌器;(8)泥饼粘滞系数测定仪;(9)马氏漏斗;(10)防爆移动办公设备;(11)办公配套设备。
资料提供形式:(1)提供设备清单(包括:设备名称、型号、关键性能参数)(2)提供设备照片;具备铭牌的设备提供铭牌照片;(3)提供承诺书,承诺拟配备设备能满足本项目的需求。承诺以下内容:
(1)投标人应保障实验正常所需的实验耗材并承担自带设备的维护保养及零配件,所提供设备应满足:在甲方管辖范围内开展工作,不得擅自用作其他合同;所有计量仪器设备及仪表必须经过检定/校准,且在有效期内使用;
(2)设备需要满足GB/T16783.1《石油天然气工业钻井液现场测试 第1部分:水基钻井液》、GB/T 16783.2《石油天然气工业 钻井液现场测试 第2部分:油基钻井液标准要求》;
(3)防爆移动办公设备用于钻井现场实验检测系统移动端数据录入,满足钻井现场防爆要求。
(4)办公配套设备及相关用品满足日常办公、数据处理等需求。
3.5 QHSE要求:
1.投标人应建立并实施满足塔里木油田要求的 QHSE 体系;
2.具有 QHSE 管理组织机构(主要人员要明确)及职责、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3.承诺遵守塔里木油田 QHSE 相关规定。
资料提供形式:
1.投标文件提供 QHSE 管理组织机构(主要人员要明确)及职责、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2.投标人需按照《投标人投标项目QHSE承诺书》作出承诺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加盖投标人公章。
3.6信誉要求:
(1)投标人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2)“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资料提供形式:提供网络截图。
3.7联合体要求: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报名要求:无。
3.9其他要求:
投标人不得有下列情形之一:
(1)被依法或依规暂停或者取消市场或者交易资格;
(以评审委员会对“三商黑名单”“失信行为信息”及资源库现场查证结果为准)
(2)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以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结果为准)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以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结果为准)
(4)在近三年内(2022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日止)发生重大质量、健康、安全、环境责任问题(事故);
(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或采购人出具的有关文书为准);
(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6)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7)在近三年内(2022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日止)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项目负责人(若有)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资料提供: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查询截图)
(8)法律法规或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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