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塔里木油田工艺院南疆重点区域风能资源监测及评估研究

 

招标公告

项目名称塔里木油田工艺院南疆重点区域风能资源监测及评估研究

招标编号ZY25-XJT37-FW022-00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塔里木油田分公司批准实施,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塔里木油田分公司,资金来自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根据《风力发电场设计规范GB51096》要求,一年以上的测风数据是设计的基础。经对南疆风资源初步调查,且末、若羌、克州等地具有较为丰富的风能资源,2023年塔里木油田依托科研课题,在且末区域布置了2座测风塔,初步确定部分区域风资源可利用。但目前在若羌、且末其他区域、阿克苏、克州等地区均未安装测风塔,亟须开展测风工作,为后期油田在南疆开发风资源提供数据支撑。

2.2招标范围:

(1)根据南疆区域风资源调研情况,优选风资源有利区建设测风塔,开展1年及以上测风工作(若油田公司决策在北疆开展风资源开发工作,甲方以函件形式告知后,可增加北疆区域建设测风塔):开展南疆区域风资源调研,收集南疆区域(巴州、克州、喀什、阿克苏、和田地区)气象数据,包括风速、风向、温度等,根据南疆区域风资源调研情况,结合地形地貌特征,优选风资源有利区建设5座160米测风塔,开展1年及以上测风工作,取得风速、风向、气温、气压、湍流强度等实测数据。

(2)按照风电场风能资源评估方法开展风资源评估(测风数据处理、风能资源统计技术、地表粗糙度和地形因素对风资源评估影响等):利用实测测风塔数据,按照风电场风能资源评估方法开展风资源评估(测风数据处理、风能资源统计、地表粗糙度和地形因素对风资源评估影响等),形成风资源评估报告。

(3)开展风电场选址评价研究:结合地形地貌及风资源情况,开展风电场选址评价研究,提出潜在风电场选址建议,明确风电项目选址及规模推荐,提出开发优先级排序。

2.3 预期指标

序号

指标项

权重

单位

指标

1

测风塔配置

30

%

测风塔至少安装6层及以上的风速传感器、2层及以上的风向传感器、2层气温计、1层气压计及1层湿度计

2

测风数据分析

35

%

有效数据完整率达到90%以上,对缺测数据进行插补,数据提取全面,分析包含风切边、湍流强度、50年一遇最大风速、代表年风能计算、威布尔分布、风玫瑰图等风力资源评价内容

3

风区风电选址

30

%

结合地形地貌及风资源情况,明确风电项目选址及规模推荐,周边敏感因素分析到位,红线、涉林涉草等情况落实清楚,费用靠实

4

知识产权

5

%

发表1篇及以上中文核心期刊或EI/SCI检索期刊论文

考核指标说明:

1论文以收到录用通知或见刊为准;2.对于论文发表以录用通知为依据的,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变更完成人排序,若乙方违反约定将按照油田公司诚信型乙方相关规定处理。

2.3服务项目研究周期: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2027年8月31日。

2.4技术服务地点:新疆南疆五地州(巴州、克州、喀什、阿克苏、和田地区)。

2.5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营业执照:具有经工商部门签发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有效营业执照(事业单位仅需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明);不接受自然人投标。

资料提拱:提供以上材料的扫描件。

3.2 项目负责人:1人,本科及以上学历,高级职称,提供至少1份从事气象服务、测风等业绩证明材料、提供职称证书、毕业证、学位证。

3.3 人员要求:除项目负责人以外风能技术人员5人,本科及以上学历,提供毕业证、学位证。

3.4 业绩: 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具有120米高度及以上测风塔等科研业绩、服务业绩或施工业绩。

资料提供:合同的扫描件(至少包含封面、承载服务内容页、承载金额页、签章页)。

3.5 设备要求: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设备需满足塔里木油田公司设备完整性规定,并满足项目的实施要求,提供承诺书。

3.6 QHSE要求:(1)投标人应建立并实施满足塔里木油田要求的 QHSE 体系。(2)具有 QHSE 管理组织机构(主要人员要明确)及职责、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3)承诺遵守塔里木油田 QHSE 相关规定。(4)资料提供形式:1)投标文件提供 QHSE 管理组织机构(主要人员要明确)及职责、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2)投标人需按照《投标人投标项目 QHSE 承诺书》做出承诺并签字或加盖投标人公章。

3.7 信誉要求:(1)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2)“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3)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4)投标人没有进入清算程序,或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5)开标当日未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6)最近三年(2019-2022)内未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

3.8 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9 其他要求:投标人存在下列情形投标无效。

(1)投标人被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塔里木油田分公司因违法违规行为取消准入资格的。

(2)投标人被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塔里木油田分公司因违法违规等行为禁止准入的。

(3)投标人被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塔里木油田分公司因违法违规等行为暂停交易资格的。

(4)投标人被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塔里木油田分公司认定年度评价不合格的。

(5)投标人被纳入招标人市场管理黑名单。

(6)投标人因质量、安全等严重违约行为,或弄虚作假、串通投标等违法违规行为,正在被行政管理部门、招标人或其上级部门调查处理的。

(7)投标人未按照《投标人公平竞标专项承诺书》做出承诺的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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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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