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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燃料乙醇有限责任公司粉煤灰炉渣处置(二次)

吉林燃料乙醇有限责任公司粉煤灰炉渣处置(二次)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JLSH-2024-FW-0197-R2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吉林燃料乙醇有限责任公司粉煤灰和炉渣处置,招标人为吉林燃料乙醇有限责任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吉林燃料乙醇有限责任公司粉煤灰和炉渣处置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背景概况:吉林燃料乙醇有限责任公司自备热电站现有3台循环流化床燃煤锅炉,锅炉燃烧产生粉煤灰和炉渣,均为一般固体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合规处置

2.2服务内容:负责对自备电站循环流化床燃煤锅炉产生的粉煤灰和炉渣进行处置,2025年粉煤灰产生量约14万吨、炉渣产生量约4万吨,以实际产生量为准。要求处置单位建有粉煤灰和炉渣固体废物处置项目,粉煤灰储存能力至少10万吨,自提粉煤灰和炉渣。必须自有固体废物处置项目,且项目处理粉煤灰和炉渣能力大于18万吨/年,处置方式包括窑炉协同处置或水泥熟料生产(含有热解工艺)。

2.3招标范围:通过招标确定 2025年1月1日-2025年12月31日吉林燃料乙醇公司粉煤灰和炉渣处置单位和处置价格。

2.4服务期限:2025年1月1日-2025年12月31日。

2.5服务标准:处置单位要保证粉煤灰和炉渣24小时清运,任何情况下,不得影响招标人正常生产,灰库渣库料位低于上限(灰库渣库总高14米,上限10米)。建立粉煤灰和炉渣贮存、利用、处置台账,逐车记录粉煤灰和炉渣最终去向,落实全链条监管。

2.6最高投标限价:最高限价68.00元/吨(含税、含运费)。

吉林燃料乙醇有限责任公司粉煤灰处置公开招标报价单

序号

拦标价

(元/吨)

含税

处置方式(窑炉协同处置、水泥窑生产等)

含税单价

(元/吨)

税率

%

不含税单价

(元/吨)

粉煤灰和炉渣处置量

(吨)

不含税处置总价(元)

含税处置总价

(元)

1

68.00

 

 

 

 

180000

 

 

合计

180000

 

 

 

2.7合同估算额:1,224.00万元(按180000吨/年处置量×68.00元/吨估算)。

2.8报价方式:报价方式:单价报价

2.9价格评审方式:以不含税处置单价及对应处置量计算得出不含税总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排序,推荐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不含税投标价及对应处置量计算得出不含税总价相同的,距离近者排名靠前(以招标人厂门至投标人粉煤灰和炉渣处置项目环境影响报告批复地址百度地图中查询最近距离为准),不含税投标价计算得出不含税总价相同、距离也相同以环评处置能力多的优先。

*3、投标人资格要求和其他要求

3.1投标人资格条件

3.1.1投标人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不允许联合体投标),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一般纳税人证明。

3.1.2投标人必须建有粉煤灰和炉渣固体废物处置项目,项目工艺要求窑炉协同处置或水泥熟料生产含有热解工艺,项目环评批复及现有处置能力应大于等于18万吨/年,并提供以下资料:窑炉协同处置或水泥熟料生产项目提供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仅提供环评封皮、粉煤灰和炉渣固体废物处置能力相关内容)、项目环评批复、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排污许可证正副本扫描件。提供粉煤灰密闭储库环评资料,粉煤灰储存能力至少10万吨,能够全年连续接收粉煤灰和炉渣,不影响招标人连续生产。

粉煤灰和炉渣处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法》、《粉煤灰综合利用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国家和省市生态环境部门下发的有关管理规定。

3.1.3投标人提供粉煤灰和炉渣运输服务,自提粉煤灰和炉渣,保证任何情况下,不得影响招标人正常生产,确保招标人灰库渣库料位高度不超上限(总高14米,上限10米),投标企业需提供承诺书。投标人自有或委托的运输车辆资质齐全,必须提供《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和车辆行车证扫描件,委托运输的同时提供运输委托合同及运输单位的营业执照、《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车辆行车证扫描件。

3.1.4投标单位2024年1月1日-2024年12月31日没有发生各级政府固废违规处置的行政处罚,须提供未受罚承诺书并签字盖章,若存在固废违规处置处罚行为,取消中标资格。

3.1.5投标单位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其安全环保管理制度、操作规程以及环境应急预案

3.2财务要求

3.2.1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2.2付款方式和保证金

3.2.2.1支付方式按照分期支付方式执行:每月以甲方出厂检斤核对数量为准,乙方应及时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挂账满60日后支付费用。

3.2.2.2 履约保证金。无履约保证金。

3.3业绩要求

无。

3.4联合体要求: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5信誉要求

3.5.1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5.2投标人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5.3投标人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5.4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无行贿犯罪;

3.5.5按照《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投标人失信行为管理办法》,开标当日未处于“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状态。

3.5.6 投标人2021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近三年内未发生涉及影响合同执行的重大诉讼案件。

3.5.7吉林石化公司将严格按照《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投标人失信行为管理办法(试行)》对投标人进行考核。

3.5.8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由同一自然人控股(持股超过50%)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如有发现,则取消该标段的投标资格,评标当日以“天眼查”等查询网站的信息为准。

3.6技术要求

3.6.1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处置粉煤灰的生产技术方案,生产过程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要求。

3.6.2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其安全环保管理制度、操作规程以及环境应急预案。

3.6.3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粉煤灰应急运输方案,确保任何情况下招标人灰库料位高度低于10米。

3.6.4提供招标人厂门至投标人粉煤灰和炉渣处置项目环境影响报告批复地址百度地图中查询最近距离截图。

4、**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 登录 注册 ,联系工作人员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获取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及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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