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油田公司(新疆石油管理局有限公司)2025年-2027年税务代理服务集中招标
(招标编号:ZY24-XJK58-FK034-00)
1.招标条件
本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新疆油田公司(新疆石油管理局有限公司)2025年-2027年税务代理服务集中招标。
2.2招标范围:为招标人提供税务服务业务,具体包括:对公司重大业务调整提供税收策划;提供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残疾人工资加计扣除、资产损失税前扣除、“三项设备”投资额抵税、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等税务鉴证业务;应相关单位的要求对重大业务调整的涉税处理进行纳税风险评估;对所属单位上一年的纳税管理业务进行现场纳税风险评估检查;对服务年度及服务范围内开展的各类税务检查提出的问题做好应对解释工作;提供专业税务咨询和专业培训业务;辅助完成增值税及附加税费、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印花税、环境保护税、企业所得税等(不含个人所得税)需要对大量纳税数据进行处理的税费申报业务;辅助完成发票管理、留存资料的整理以及涉税问题的整理;税务现场业务等工作。预算金额:698.50万元(不含税)
2.3服务地点:新疆油田公司(含新疆石油管理局有限公司及相关子公司)所辖区域。
2.4招标结果有效期:自招标结果发布之日起至2027年12月31日。
2.5投标有效期:自招标结果发布之日起至2027年12月31日
重要提示:请潜在投标人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第五章 服务内容、技术标准和报价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营业执照的法人或法人的分支机构(应有总公司授权证明)。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或者存在母公司、全资子公司、控股公司、管理关系的法人之间,只能有一家参加投标。
3、具有省级税务机关颁发的税务师事务所行政登记证书;
4、代理机构应拥有6名以上的专职从业人员,其中至少包括3名以上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税务师执业注册证书》(须提供执业资格证复印件,与税务事务所的劳动合同复印件或近六个月的社保证明),需熟悉税收法律法规,能够为客户提供专业的税务咨询和申报服务。
5、自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至少具有一项税务代理服务业绩, 并在人员、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提供合同主要章节(合同名称、主要工作量、标的金额、印章页)、与合同相对应的结算有效票据等。
6、2021-2023 年财务状况良好,满足履行本项目的需要。至投标截止时间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投标人须提供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会计报表附注。成立日期晚于2021年1月1日的以成立年起计算。成立日期不足1年的,无需提供财务审计报告。
7、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8、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提供“信用中国”截图);
9.承诺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
10.开标当日未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11.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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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 机:136211828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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