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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物探2025-2027年度新疆探区地震勘探电子雷管定商定价集中采购项目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BGP25M-BID01-043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东方物探2025-2027年度新疆探区地震勘探电子雷管定商定价集中采购项目,招标人为 中国石油集团东方地球物理勘探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项目资金来自 自筹  ,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根据已审批的采通函,组织实施本次新疆地区勘探电子雷管采购工作。预算总金额4875.00万元(含税)人民币计划已审批,按照集团公司、公司物资采购招标相关规定,拟组织本次公开招标采购。

根据国家相关政策要求,公司勘探生产用普通电雷管已全部转型数码电子雷管。新疆探区项目需求数量不确定,探区涵盖新疆多个地区,同时各小队库房均为临时库库容有限,各集采中标单位均为疆外企业距离新疆探区较远,为应对项目紧急需求并保证项目高效运行,需要更大的仓储空间作为集中储备库,且根据新疆地区民爆产品武装押运政策要求,只能进行集中储备,先到货集中储备库,再分别运输至各小队。并且雷管的入库运输需要办理购买证,根据《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二十四条及配套规章明确规定:购买证买方必须与发票买方、入库单位一致,否则属于违法行为;且雷管系集团公司集采产品,集采中标单位无新疆地区存储及武装押运资质,故只能由成交供应商向集团公司火工产品集中采购中标的供应商购买,所以报价需要涵盖雷管价格,期间会产生运输费(民爆公司库房到小队民爆库)、武装押运费(进疆及民爆公司库房到小队民爆库)、仓储费、仓储装卸费等费用。

2.2招标范围:新疆探区电子雷管价格(包括运输、武装押运、仓储及装卸费)

序号

名称

预估数量

计量单位

最高限价/估算单价(单价/人民币元,含税)

最高限价/估算金额(金额/人民币元,含税)

备注

1

地震勘探电子雷管 100mm 发蓝钢壳 铜脚线0.45m 8号 WJ 9085

1950000

23.50

45825000.00

 

注:雷管0.4万发(含)以下运费由用户承担(运费单位1.50元/吨公里);0.4万发以上运费由供方承担,为保证项目运行时间及节约成本,只能先到货民爆公司再由民爆公司发运至小队民爆库。(本次采购为框架协议招标采购,不承诺实际采购数量。)。

2.3标包划分:

□是,划分为  个标包:

R否

2.4交货时间:按采购订单和民爆器材发货通知单指定的时间交货。

2.5交货地点:按采购订单和民爆器材发货通知单指定的指定地点交货。

2.6质保期:投标产品质保期不低于2年。由于运输、仓储、装卸产生的质量问题免费更换。交货产品生产日期不得大于12个月。

2.7计价方式:投标报价以人民币报价,报价内容包括“地震勘探电子雷管 100mm 发蓝钢 铜 0.45m 8#”价格(依据集团公司集采价格20.5元/发,在本次报价中固定不变)、运输费(中标人库房到小队民爆库)、武装押运费(进疆及中标人库房到小队民爆库)、仓储费、仓储装卸费等费用。

2.8结算方式:中标人提供的货物通过招标人验收合格,且从招标人收到中标人出具的符合国家规定的等额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13%)挂账之日起,6个月内招标人通过银行电汇方式支付货款。

2.9协议有效期:2027年3月31日。

2.10签约单位:中国石油集团东方地球物理勘探有限责任公司或其所属分公司、子公司。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投标人应为所投标产品的生产商或销售商,具有民用爆炸物品生产许可证或销售许可证等相关行政许可。

3.2 库存要求:投标人应为所投标产品的生产商或销售商,具有民用爆炸物品生产许可证或销售许可证等相关行政许可。

3.3信誉要求:

3.4.1投标人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经营(活动)异常名录、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各类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3.4.2投标人未受到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成员企业淘汰、投诉或列为黑名单的。依据《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投标人失信行为管理办法》,未被暂停投标(以开标当日*发布的失信行为信息为准)。

3.4.3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3.4.4投标人未被国家税务总局列入税收违法黑名单或纳税信用等级为D(提供彩色扫描件)。

3.4.5投标人不存在以往合作中履约记录不良或根本性违约,未与招标人或其所属单位发生诉讼仲裁纠纷的(提供承诺书)。

3.4.6投标人未发生较大以上质量事故(提供承诺书)。

3.4.7投标人未发生A级及以上工业生产安全责任事故(提供承诺书)。

3.4.8投标人未被媒体或网络负面报道,产生不良影响的(提供承诺书)。

3.4.9投标人未发生重大诉讼或仲裁(涉及金额占该企业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1000万元人民币(含)的)(提供承诺书)。

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投标。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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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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