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里木油田东河2025-2026年红旗区块零散天然气委托加工服务框架协议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ZY25-XJT26-FK010-00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塔里木油田分公司批准实施,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塔里木油田分公司,资金来自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东河采油气管理区红旗区块目前有3口生产试采井,日产液35吨/天、日产油25吨/天、日产天然气2.8万方/天,2025年7月计划投产一口新井,预计日产油6吨/天,日产气3万方,新井投产后红旗区块预计日产气量5.8万方/天。该区块位于沙雅县城北侧农田耕地内,且在自治区二级水源保护区范围内,正常渠道无法建设油气田集输管道,目前原油通过罐车拉运、天然气通过管道输送至沙雅县2#阀室。因地理位置特殊,无法进油田集输管网生产,为保障零散气回收,避免资源浪费和环境影响问题,需要提供红旗区块零散天然气委托加工服务。
2.2招标范围:
红旗区块2025-2026年零散天然气委托加工服务。
2.3服务期:合同生效之日起至2026年7月31日。
2.4服务地点:新疆阿克苏地区沙雅县境内,东河采油气管理区红旗区块。
2.5标段划分:否。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具备的资质条件: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且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资料提供形式: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扫描件。
3.2 人员要求:
1.项目经理1人:具备天然气处理装置运行维护方面5年及以上相关工作经历;大专及以上学历。
2.技术负责人1人:具备天然气处理装置运行维护方面3年及以上相关工作经历,大专及以上学历。
3.安全负责人1人:具备天然气处理装置运行维护方面3年及以上相关工作经历。
4.操作人员具备天然气处理装置运行维护方面2年及以上相关工作经历,其中持有压缩机操作工证不少于2人,持有天然气净化操作工证不少于2人,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低压电工)不少于1人,允许一人持多证。
资料提供形式:
(1)提供人员清单及对应人员有效的资质证书扫描件;
(2)提供2025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单位为其缴纳连续3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材料并加盖社保局公章或公共资源网查询的截图及网址;其中操作人员采用劳务分包的,提供2025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分包单位为其缴纳连续3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并加盖社保局公章或公共资源网查询的截图及网址。
(3)提供对应人员的天然气处理装置运行维护相关工作简历。
3.3 业绩要求:
提供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期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有已完成的天然气处理业绩至少一项。
资料提供形式:
(1)提供业绩清单;
(2)提供对应业绩合同关键页(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页、作业内容及签字盖章页)扫描件,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3)提供业绩相对应的发票扫描件至少一张或结算资料。
3.4 设备要求
1.投标人具备脱水、脱烃及增压等相关设备设施,配套有相应辅助系统可满足安全生产需求。外输天然气设备设施的设计压力7-10.0MPa,处理能力不低于10万方/天。
2.投标人应承诺中标后90日内在招标人属地完成设计压力7-10.0MPa,处理能力不低于10万方/天能力的处理设施,自主完成建设、安装、调试等全部内容并列明拟提供的设备设施清单,达到投产条件。
资料提供形式:
(1)提供设备设施清单(需标明设计压力、处理能力参数)、自购合同或发票,租赁提供合同。
(2)提供承诺书。
3.5 QHSE要求
1.投标人应建立并实施满足塔里木油田要求的 QHSE 体系;
2.具有 QHSE 管理组织机构及职责、规章制度;
3.承诺遵守塔里木油田 QHSE 相关规定。
资料提供形式:
- 投标文件提供QHSE 管理组织机构及职责、规章制度;
- 投标人需按照《质量安全职业健康环境保护承诺书》作出承诺并签字或加盖投标人公章。
3.6 信誉要求:
1.投标人未被“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投标人没有进入清算程序,或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资料提供形式:1和2提供截图、3和4提供承诺书。
3.7 联合体要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报名要求:无。
3.9 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合格制。
1.投标人未按照《投标人公平竞标专项承诺书》作出承诺的,否决投标。
2.投标人不存在招标文件要求的其他废标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