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庆阳同欣恒泰石油科技有限公司镇北及庄七转伴生气处理装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验收评价技术服务

庆阳同欣恒泰石油科技有限公司镇北及庄七转伴生气处理装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验收评价技术服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Y25-XA413-FW2315

(重要提示:投标人务必认真填写招标文件附件《投标信息表》中的“服务”、“业绩发票”等表格,并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将已填写的《投标信息表》(EXCEL版)上传至*“递交投标文件”的“价格文件”处。《投标信息表》(EXCEL版)填写的信息须与投标文件内容保持一致,若因填写信息错误或与投标文件内容不一致而导致对评审结果和合同签订的不利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庆阳同欣恒泰石油科技有限公司镇北及庄七转伴生气处理装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验收评价技术服务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项目业主为庆阳同欣恒泰石油科技有限公司,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庆阳同欣恒泰石油科技有限公司。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镇北油田东区原油稳定及伴生气综合利用工程新建 1 套设计规模为 5万方/天的伴生气处理装置及附属设施;庄七接转注水站附近新建5万方/天伴生气处理装置1套,规模为5万方/天,装置具备混烃联产LNG生产能力。依据国家法律法规、相关技术标准和规范,通过现场调研、踏勘,需完成以上2套装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通过属地政府主管部门认可的专家评审,在全国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信息系统完成备案。最终结算以实际工作量及相关部门审定为准。

2.2招标范围:庆阳同欣恒泰石油科技有限公司镇北及庄七转伴生气处理装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验收评价技术服务。计划投资:总价人民币大写贰拾陆万伍仟元整,小写:265000(含 6 %增值税、专家评审会议费、完成备案等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一切费用)。其中,镇北伴生气处理站计划投资132500 元,庄七转计划投资132500 元。

2.3服务期限:自甲方委托开始120日内完成。

2.4服务地点:甘肃省庆阳地区。

2.5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共需1名服务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法人企业分支机构等不具备法人资格的投标人参与投标时,应持对应法人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方可参与投标)。

3.2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30日前(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至少具有1项环境影响评价(或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评价)服务业绩,提供合同关键页及完成证明文件。

提供:

(1)合同(至少包含以下内容:①合同首页;②签字页;③合同或合同附件体现环境影响评价(或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评价)评价项目相关内容);

(2)对应发票(发票开具截止时间为:招标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前30日以上);

应按要求提供完整的业绩证明材料,缺一将不被认定为有效业绩。

3.3财务要求: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投标人应提供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财务报表附注。(事业单位提供2024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收入费用表、财务报表附注)成立日期晚于2024年1月1日的,从成立年开始提供。财务审计报告须在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http://acc.mof.gov.cn)报备并相应取得全国统一的验证码。

3.4人员要求:

(1)拟投入项目组人员不少于3人(项目负责人、评价人员不能为同一人),必须为本企业自有员工,其中项目负责人1人、评价人员2人及以上,均须持有环境影响评价执业资格证书或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证,同时提供环境影响评价信用平台(http://114.251.10.92:8080/XYPT/)查询截图,且查询截图中从业单位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提供:身份证(正反面)、劳动合同、资格证书、本单位参保地社保机构出具的个人的投标截止日前半年内连续三个月的社保缴存证明。

注:1、劳动合同关键页:必须包括封面、甲方名称、乙方名称、合同起止日期、双方签字盖章页。2、社会保险参保证明扫描件:社会保险参保证明应加盖保险管理部门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并体现以下内容:缴纳保险单位名称、参保人员姓名、社会保障号(或身份证号)、至少包含养老保险、缴费期限(参保情况)。备注:社会保险参保证明中缴费单位应与投标单位一致;事业单位可提供其上级单位和地方社保中心出具的能够证明已为人员缴纳社保的证明文件。

3.5信誉要求:①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②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③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被中国石油集团公司或长庆油田分公司纳入“黑名单”或限制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其投标将会被否决。

3.8其他要求

3.8.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投标。(提供承诺,格式自拟)

3.8.2投标人自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无较大及以上质量、安全环保事故。(提供承诺,格式自拟)

3.8.3投标人须承诺投标文件资料真实有效,无任何虚假。(提供承诺,格式自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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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 登录 注册 ,联系工作人员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获取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及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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