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三采油厂2025年第一批高耗能变压器更换(二次)
项目编号:CQYT2507-FWZBGK048
本招标项目 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三采油厂2025年第一批高耗能变压器更换(二次)招标人为长庆油田分公司 ,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
2.1项目概况:第三采油厂2025年高耗能变压器更换,根据长庆油田分公司下发的相关文件要求,对陕西省榆林市、延安市第三采油厂矿权所辖区域32台高耗能变压器进行拆除,并更换为32台新变压器,计划投资费用共计39万元(不含增值税、不含甲供材料设备费)。共划分1个标段,需要1名中标人。本次工作量为暂定工作量,招标人不保证工作量,如因油田公司、第三采油厂政策调整导致工作量发生变化,最终以实际工作量进行结算。,项目估算金额390000.00元
2.2招标范围:在原变压器位置拆旧装新。
2.3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4服务地点:陕西省榆林市、延安市,工作区域属于采油三厂生产建设区域。
2.5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
资格要求:投标人必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在国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它组织,需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许可类别和等级包括 承装 类 五 级或 五 级以上、承修类 五 级或 五 级以上、承试类 五 级或 五 级以上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
业绩要求:投标人近年(2022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前30日)至少有一项类似电力设备设施维护项目服务业绩(需提供合同关键条款、对应结算发票(含清单),发票要求在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https://inv-veri.chinatax.gov.cn/index.html可以查询)。
财务要求: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投标人应提供2024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状况表(包括正文部分、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称损益表、现金流量表、附注,审计报告必须有注册会计师的签字并加盖执业印章)。成立日期晚于2024年1月1日的,从成立年开始提供。
信誉要求: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列入经营异常或(黑名单)已经移出的不计算在内;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均无行贿犯罪。被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或长庆油田分公司纳入“黑名单”或限制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其投标将会被否决。
联合体: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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