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然气公司零星设备购置无人机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天然气公司零星设备购置无人机采购项目,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大港油田分公司,招标项目资金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天然气公司零星设备购置无人机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一级属性:29大类-交通运输设备。二级属性:29大类-交通运输设备。
天然气公司目前采用人、车巡检模式对所辖管道进行巡检。其中存在128km管道由于路况复杂、雨季后道路湿滑,导致人、车无法及时巡检到位。第三方施工巡检无法覆盖24小时巡检。部分人口密集型高后果区雨季人车无法及时到达检测。因此,为解决上述问题,2025年油田公司第二批投资计划下达天然气公司零星设备购置项目含1台无人机采购。
2.2招标范围:天然气公司零星设备购置无人机采购项目,估算金额24.5万元,含13%增值税、运费、指导安装调试费等相关费用。详见明细表。
明细表
物资分类编码 |
物资编码 |
产品名称 |
规格 |
数量(台) |
最高限价(元,含税) |
A45070206 |
A45070206000093 |
无人机 |
无人机 锂电池 多旋翼 43min 600m 4kg*01 |
1 |
245000 |
2.3交货期: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
2.4交货地点:大港油田天然气公司,供方送货、指导安装调试。
2.5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天然气公司零星设备购置无人机采购项目。
2.6技术要求:详见附件。
2.7服务要求:详见附件。
(1)卖方负责产品的免费调试及技术指导、培训。
(2)卖方负责买方3人取得CAAC执照民用无人机驾驶航空器操控员证。
(3)卖方负责买方3人取得无人机驾驶员证。
(4)产品质保期:无人机及配套设备免费质保期限3年,在质保期内发生非人为损坏,卖方免费提供整机、部件及零配件等更换,质保期从产品验收合格之日起开始计算。
(5)产品发生故障或技术问题,投标方接到通知后,应在12小时内做出实质性反应。需要现场服务时,维修技术人员应在2日内到达。
(6)质保期外所发生的维修费用,双方先确定价格,维修完成后付款。
(7)卖方免费提供设备使用全周期的测绘、建模技术支持与服务。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质、业绩、信誉等相应能力。
3.1.1 资质要求:
(1)投标人需具备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投标人为企业(包括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的提供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三证”合一或“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投标人为其他组织的,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
(2)提供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运营合格证。
(3)本次招标接受制造商、代理商、贸易商。代理商要求为:投标人为代理商的,提供制造商的资质。若制造商与同品牌授权代理商同时投标,否决该品牌代理商的投标;同一品牌多家代理商参与投标的,能够出具同品牌制造商针对本项目(授权函须注明项目名称及招标编号)唯一授权的代理商投标有效,否则否决该品牌所有投标。
(4)无人机飞行器及挂载产品须提供:具有检验资质的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具体为:a.飞行平台、飞行器提供CNAS检测报告;b.定位及远程识别平台提供检定证书。
(5)涉及无人机定位及远程识别平台里实时定位产品需要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器具型式批准证书》,代理商、贸易商可提供制造商资质。
3.1.2 业绩要求:投标人提供自2023年1月1日至本项目发布公告之日(时间、金额以发票为准),提供1项无人机销售业绩。须提供①合同原件扫描件、②销售发票扫描件、③能体现关键技术参数的技术规格书或技术协议等相关证明材料、④业绩汇总表应包括所供产品名称、规格、数量、供货金额、合同签订时间、用户名称、联系人及联系电话。业绩表中供货内容仅指与本次招标货物一致的物资,以上资料缺一不可。
3.1.3 财务要求:/。
3.1.4 信誉要求:①2022 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产品未发生重大质量问题;②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③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④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⑤开标当日未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未被列入中国石油集团级、企业级三商黑名单。⑥供方及其与投标相关产品不得因不良行为在大港油田供应商信息管理系统中处于暂停状态。(①、④提供承诺书,格式见第六章、投标承诺书)
3.1.5履约能力:投标人目前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情形;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无对企业的经营情况产生实质性影响的重大诉讼、仲裁情况(中国裁判文书网);以及其他影响履约能力的行政处罚、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提供承诺书,格式见第六章、投标承诺书)评委留有查证的权利)
3.1.6其他要求:未被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
未在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投标人失信惩罚禁止投标期限内:
暂停投标资格:失信分达到8分时,暂停投标人的投标资格半年;失信分达到9分时,暂停投标人的投标资格一年;失信分达到10分暂停投标人的投标资格两年。暂停期满后恢复投标资格,有效期内的失信分继续加价或扣分。
取消投标人资格:失信分10.5分及以上,或在暂停期间再次发生失信行为的,取消集团公司范围内的投标资格三年。期满重新获得投标人资格的,失信分不清零,有效期顺延三年。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分支机构投标。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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