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普联合站生产保障服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第2025030205DW0004号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拟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辽河运维承担东河采油气管理区热普联合站生产运行维护项目总承包。为配合辽河运维完成2025-2026年度热普生产运行维护工作,需要提供配套生产保障服务。资金来源:成本;项目计划文号:油辽欢发(2025)10号;项目估算:770万元(不含税)。
招标范围:为热普联合站及所辖区域提供生产保运服务,包括单井试采运维服务、地面集输工艺维护(井口紧急切断阀维护、电力自动化通信压缩机巡检、水平泵及柱塞泵维护等)、通井清蜡、功图液面测试、移动计量及零星施工服务。
招标人负责的工作内容:招标人负责热普联合站生产运行维护工作统一管理和人员调派。投标人完成热普联合站辖区单井及站内工艺设备的维护、维修服务。
标段(标包)划分: 不划分标包。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4月30日。
实施地点:新疆阿克苏地区沙雅县热普油气运维中心。
主要技术要求或技术方案:
2.5.1 技术标准(本项目适用但不限于以下标准)
Q/SY TZ 0394—2023 工业动火作业安全管理标准
Q/SY TZ 0362—2023 管线打开(盲板抽堵)作业安全管理标准
Q/SY TZ 0363—2023 吊装作业安全管理标准
Q/SY TZ 0366—2023 临时用电安全管理标准
Q/SY TZ 0364—2023 受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标准
Q/SY 08527-2021 油气田勘探开发作业职业病危害因素识别及岗位防护规范
Q/SY TZ 0692.2—2022 地面工程运维检服务队伍人员装备配套要求
Q/SY TZ 0692.4—2022地面工程运维检服务队伍人员装备档案要求
Q/SY TZ 0636-2022 塔里木油田仪表及自控系统运行维护规范
2.5.2技术质量要求
2.5.2.1技术要求
2.5.2.1.1投标人严格执行东河采油气管理区“两册”规范指南,熟悉现场服务方案和操作规程,明确本岗位巡检维护内容、风险点源、对标管理和应急防控措预案。
2.5.2.1.2设备工艺维护维修服务:所有人员入场前,需取得相应的职业资格证,操作人员必须入场前取得塔里木油田公司硫化氢知识及安全防护合格证。操作人员要会阀门、压力表、安全阀的日常检查、拆卸、更换保养;会消防井、污水井、给水井、通信井、坑井的维护保养、积水清理、开关阀门等进入阀井的操作;会操作加药间的药剂配置、加注;会阀门管线的八字盲板倒运及盲板加装与拆除;会更换法兰电子和盘根;熟悉使用正压式呼吸器;会收发球筒快开盲板的操作、机泵维护保养、电路仪表故障排除和维护等。
2.5.2.2质量要求
投标人要建立规范完整的质量管理保障体系,明确质量负责人和责任分工。分析所从事业务的质量控制点源和影响质量的各种风险因素,制定施工质量保证措施和应急处置预案。现场质量负责人有责任严格监督落实每个质量措施,确保对施工质量符合招标方要求。
投标人在现场人员、设备配备和岗位操作方面严格执行塔里木油田东河管理区要求,做到不具备开工条件不施工,安全保障措施不到位不施工,审批手续不全不施工。招标方对投标方完成工作有权进行监督验收,发现质量不合格要求重新整改,并按合同条款和相关标准规范进行处罚,对相关责任人要进行约谈问责。
2.5.3其他要求
投标人必须合理安排人员轮休,保证现场人员满足工作需求。当班负责人要参加招标方组织的各种生产例会、应急演练等活动,各个岗位之间要跟主体运维紧密配合,按时保质保量完成每天的工作任务,并及时反馈完成情况。
投标人对分管业务内所有质量、安全、健康、环保等负责,管理人员要对现场工作定期开展监督检查,对存在安全隐患和各类问题要限期监督整改。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基本要求
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法人企业分支机构等不具备法人资格的投标人参与投标时,应提供对应法人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方可参与投标)。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扫描件或其他证明设立登记的许可文件。
3.2关键岗位人员和队伍要求
3.2.1岗位人员
(1)项目负责人1人,工作年限3年及以上。
(2)安全管理人员1人,取得油田公司颁发的安全管理证,工作年限3年及以上。
(提供有效身份证、投标截止日前连续3个月社保缴纳证明、相关资格证明的清晰扫描件)
(3)操作人员20人,具备井控培训合格证至少4人、快开门式压力容器操作证(R1)至少4人、仪表工证至少2人,低压电工证至少4人,钳工证至少1人,压力容器气瓶充装证至少2人,叉车证至少1人。
(提供有效身份证、投标截止日前连续3个月社保缴纳证明、相关资格证明清晰扫描件)
3.2.2如投标人为中石油外部企业,投标人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分管安全生产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施工项目负责人应持有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或地区公司承包商HSE培训合格证;如无有效的HSE培训合格证,应承诺及时参加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或地区公司组织的外部承包商关键岗位HSE培训,并在入场施工前取得外部承包商关键岗位HSE培训合格证书。(招标文件中附承诺书)
3.3主要设备要求
本项目需投入的主要设备:需提供二氧化碳保护焊机1台(提供自有证明或租赁合同、铭牌等证明资料。
3.4财务要求
投标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企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或其他关、停、并、转状态;在最近三年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以及其他经济方面的违法行为,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标准的2024年度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审计报告中应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审计报告应清晰、真实、完整,审计意见应为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不清晰或不能判断其真实性的、不完整的、出具有保留意见或部分保留意见的、在审计报告中批露公司存在经营管理方面问题的,审核不予通过,当年新成立公司可不予提供财务审计报告。
3.5业绩要求
投标人须提供近2年( 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前30日)完成过类似项目(不少于200万元)至少1项。(提供业绩合同和结算发票,合签订和发票开具时间均在此区间内)
3.6信誉要求
3.6.1 ①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提供截图,查询网址: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评标现场网络查询复核);②未被“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截图,查询网址:https://www.creditchina.gov.cn/,评标现场网络查询复核);③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提供“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关于“失信被执行人”的查询截屏,查询网址:http://zxgk.court.gov.cn,评标现场网络查询复核)④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提供承诺);⑤开标当日未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投标人失信信息公告模块);
3.6.2自2023年1月1日-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日期止未发生重大质量、安全和环保事故(投标人出具承诺函)。
3.6.3被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和辽河油田分公司纳入“黑名单”或限制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其投标将会被否决。(http://bid.energyahead.cnpc/)
3.6.4投标人应签署《合规承诺书》。(招标文件中附承诺书)
3.7联合体要求: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其他要求
投标人企业名称中包含“辽河油田”字样的需在可使用“辽河油田”名称的企业目录(白名单)中方可参与投标,未在白名单中企业名称包含“辽河油田”字样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招标文件中附企业目录(白名单))
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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