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塔里木油田数智中心2025年智能运营中心驻场及数据核查服务

 招标公告

项目名称塔里木油田数智中心2025年智能运营中心驻场及数据核查服务

招标编号ZY25-XJT33-FK028-00

本项目已按规定履行相关报批、备案等手续,资金已落实,已具备招标条件,按照法律法规及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相关规定,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

1. 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1.1 招标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塔里木油田分公司

1.2 资金来源:招标人出资100%,资金来源为成本

1.3 项目概况:近年来,塔里木油田深入贯彻落实集团公司数字化转型战略部署,以智能运营中心建设为抓手,全面推进生产指挥体系现代化升级。作为油田生产运行的中枢系统,该中心深度融合新一代信息技术,通过数字化手段重构生产调度流程,有效支撑管理层级扁平化改革,持续创新生产组织模式,构建起较为完备的油田数字化生产指挥体系。智能运营中心是油田的生产指挥中心和应急指挥中心,日常运营状态下负责值班值守、监测预警、信息汇总等8个方面工作,在应急状态下负责协同联动支持和融合指挥处置等4个方面工作。

为全面提升油田生产运行效能,加快推进数字化转型进程,亟需组建一支技术精湛、响应迅捷的专业化团队,为智能运营中心提供全方位的技术支撑与运维保障服务。目前采用7×24小时生产应急联席坐班,同时按照国务院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条例,执行24小时轮班备勤。

1.4 招标范围:

1.4.1实施范围:塔里木油田数智中心2025年智能运营中心驻场及数据核查服务。

1.4.2实施内容:

1.4.2.1 视讯会议保障

1.4.2.1.1 油田公司重大活动、重要会议、应急情况下,根据用户要求加强现场服务保障。

1.4.2.1.2 突发情况,接到指令后30分钟内到达智能运营中心实施运维保障。

1.4.2.1.3 智能运营中心会议值守保障。

1.4.2.1.4 定期协助完成生产调度联席会、生产联调测试会、集团公司应急保障联调测试会。

1.4.2.2 硬件维护管理

1.4.2.2.1 提供7*24驻场服务(联合指挥大厅),保障智能运营中心硬件设备状态完好,随启随用。

1.4.2.2.2 智能运营中心LED大屏、视频会议终端、音频设备、手拉手麦克风、中控设备等硬件(含硬件配套系统)故障处理,提供硬件维修及更换服务。

1.4.2.2.3 定期对智能运营中心场地环境及设备运行稳定性及可能存在的隐患巡检,并落实防控与整改措施。

1.4.2.2.4 协助甲方做好属地设备管理,完成智能运营中心机房硬件设备出入库登记、备品备件使用情况登记。

1.4.2.3 数据质量核查。

1.4.2.3.1 提供7*24小时驻场服务(DROC监控大厅),确保异常数据及时处理。

1.4.2.3.2 智能生产与应急指挥平台(大屏端)数据质量核查、钻完井远程管控平台数据质量巡查,包括二维数据、三维数据、GIS数据、摄像头监控数据、视频数据等。

1.4.2.3.3 针对数据异常问题,联系相关队伍对问题数据处理,并跟踪记录处理情况。

1.4.2.3.4 完成大屏端系统数据异常监控、登记;汇总整理数据异常清单;月底协助编制数据质量公报。

1.4.2.3.5 对接相关队伍开发人员,优化系统功能,提高数据质量。

1.5 承包方式:包工部分包料:乙供物料清单详见附件。

2. 项目要求

2.1 服务期限:  自2025年9月1日至2026年8月31日

2.2 服务地点:新疆库尔勒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要求

●资质条件:

1.经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签发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不接受自然人投标;

资料提供形式:营业执照扫描件。

〇财务要求:  无  。

●项目业绩:

投标人自2023年6月1日始(合同签订日)至招标发布公告之日止时间,承担过以下其中1项合同业绩。(内容包括:音视讯环境运维、音视讯集成建设、数据运维、数据资源建设、数据治理)

资料提供形式:业绩证明资料中需提供业绩清单,提供业绩合同关键页(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封面、合同内容页及签字盖章页)和结算资料(结算发票扫描件),一份合同及对应的发票(至少1张)为一项业绩。

●人员要求:

1.项目负责人:至少配置1人,具有信息化项目管理经验,并承诺驻发包人现场实施服务;

资料提供:①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及承诺书;

②提供投标人在2025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期间投标单位为其缴纳的连续3个月社保缴费证明并加盖社保公章或公共资源网查询的截图和网址;

③工作经验证明材料包括:(3.1)提供项目合同复印件(至少包含封面、承载服务内容页、项目组人员信息页、签章页)和相应的结算资料(结算发票扫描件,一份项目合同至少对应一张发票)。履行期限无有效起始日期的,以投标人提供相关资料中最晚的时间为业务起始日期;履行期限无有效结束日期的,以业绩最终验收通过时间为结束日期;(3.2)项目合同中未明确拟派人员信息的,投标人需额外提供接受服务的发包单位出具证明(加盖发包单位公章)。

注:信息化项目管理经验包括:软件开发或运维或集成、或数据库建设或运维、或音视讯项目建设或集成或运维。

2.项目组成员:至少配置2人;

(1)数据工程师1人,具有数据运维或数据资源建设或数据治理的工作经验,并承诺驻发包人现场实施服务;

①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及承诺书;

②2025年3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间投标人连续3个月为其缴纳社保的缴费证明(加盖社保公章)或公共资源网查询的截图和网址;

③工作经验证明材料包括:(3.1)提供项目合同复印件(至少包含封面、承载服务内容页、项目组人员信息页、签章页)和相应的结算资料(结算发票扫描件,一份项目合同至少对应一张发票)。履行期限无有效起始日期的,以投标人提供相关资料中最晚的时间为业务起始日期;履行期限无有效结束日期的,以业绩最终验收通过时间为结束日期;(3.2)项目合同中未明确拟派人员信息的,投标人需额外提供接受服务的发包单位出具证明(加盖发包单位公章);

(2)音视讯工程师1人,具有音视讯硬件集成建设或音视讯运维的工作经验,并承诺驻发包人现场实施服务。

资料提供形式:

  • 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及承诺书;

②2025年3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间投标人连续3个月为其缴纳社保的缴费证明(加盖社保公章)或公共资源网查询的截图和网址;

  • 工作经验证明材料包括:(3.1)提供项目合同复印件(至少包含封面、承载服务内容页、项目组人员信息页、签章页)和相应的结算资料(结算发票扫描件,一份项目合同至少对应一张发票)。履行期限无有效起始日期的,以投标人提供相关资料中最晚的时间为业务起始日期;履行期限无有效结束日期的,以业绩最终验收通过时间为结束日期;(3.2)项目合同中未明确拟派人员信息的,投标人需额外提供接受服务的发包单位出具证明(加盖发包单位公章);

●QHSE要求:

1.具有 QHSE 管理组织机构(主要人员要明确)及职责、规章制度;

2.承诺遵守塔里木油田QHSE相关规定。

资料提供形式:(1)投标文件提供 QHSE 管理组织机构(主要人员要明确)及职责、规章制度。(2)投标人需按照《质量安全职业健康环境保护(QHSE)承诺书》作出承诺并签字或加盖投标人公章。

3.2 禁止情形: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投标人间存在法律法规禁止的关联关系的;

(2)投标人在“*”集团级三商黑名单管理期限内;

(3)投标人失信分达到《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投标人失信管理办法》规定的暂停投标资格或取消投标资格的分值,且在暂停或取消期限内的。

以上情形分别以评标委员会评标时在“天眼查”“*”“中国石油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上查询结果为准。

3.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或自然人的投标。

3.4 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合格制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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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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