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大庆油田建设有限公司四川武胜净化厂及外输系统建设工程化工泵采购项目
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受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委托,就以下所列物资授权集中采购进行带量招标,现邀请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库内相应准入产品范围内的一级供应商(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一级供应商审查准入为本次公开招标的资格预审),参与此次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范围:本次招标为大庆油田工程建设有限公司承揽大庆油田四川武胜净化厂及外输系统建设工程所需化工泵(贫液循环泵-透平)采购,计划采购化工泵1台,共划分1个标包,具体划分规格品种如下:
标包名称 |
设备(材料)名称 |
数量(台) |
物资编码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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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化工泵 |
化工泵(贫液循环泵-透平) Q=160(最小)320(正常)340(最大)m3/h,其他参数详见技术规格书01-SPE-PR-0006 |
1 |
26010128 |
技术条件详见招标文件 |
备注:本项目设置最高限价,最高限价为:货到现场价568.83万元人民币(投标报价为货物到达招标人指定地点的全部费用,包含但不限于供货范围内的物资总价、正常操作、安装、开车及两年运行的备品备件费、2套设备安装、检修维护、运行调整所需的专用工具费、包装费、资料费、运杂费、运输保险费、现场指导安装费、现场接线费、调试费、投产保运服务费、培训费等所有费用以及合同中应由投标人承担的所有义务、责任和风险等,含增值税,买方不再另行支付其它费用),超过最高限价报价无效,投标将被否决。
2.2实施或交货地点:四川省广安市武胜县武胜净化厂及外输系统建设工程施工现场。
2.3交货期或供货周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210日历天之内交货。
2.4质保期:自货到现场验收合格之日起18个月或安装调试验收合格之日起12个月,以先到为准。
2.4技术要求: 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供货要求。
3.1.1投标人必须是有效的(有效的具体含义见备注)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资源库中的一级物资供应商库内生产企业,且供应商状态和产品准入状态均应正常,准入产品8位码为:26010128。
备注:“有效的”是指资源库中供应商状态及拟投标产品(以8位分类编码为准)状态均为“正常”;
3.1.2投标人必须是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发布的【公告编号:2023-01050】《2023年26大类工业泵(上游)集中采结果公告》(详见附件)中包10:化工泵或【公告编号:2023-0865】《2023年工业泵(下游)集中采购结果公告》(详见附件)中包2-2:OH2结构系列化工泵,包2-4:OH2结构系列化工泵(进口品牌),包3-2:BB2结构系列化工泵,包3-4:BB2结构系列化工泵(进口品牌),包4-2:BB5结构系列化工泵,包4-4:BB5结构系列化工泵(进口品牌),其中任一标包的中选供应商。
3.2财务要求:
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破产、资不抵债等状态。投标人需提供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财务审计报告。审计报告应当有注册会计师的签名和盖章,会计师事务所的名称、地址及盖章,审计报告包括正文、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其他新成立不足一年的投标人若不能提供本企业的财务审计报告,须提供上级组织的审计报告或近三月开具的银行资信证明或经盖章的最新年度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投标文件中须按要求提供相应资料扫描件)。如所附数据因模糊不清、遮盖等无法读取的,将视为无效报告。
3.3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的经国家认证第三方检验检测机构出具带有CMA或CNAS标识的招标货物BB3型任意规格的检验(检测)报告原件扫描件(检验(检测)报告中委托人或送样人名称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报告时间须为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前的(不含))。
3.5投标人须承诺化工泵(贫液循环泵-透平)整机使用寿命不低于20年(提交由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6投标人须提供电动机按照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电力电工设备管理小组电机类产品中标结果(详见附件)执行并负责配套的承诺(提交由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7投标人须承诺配合招标人指定的驻场监造单位与第三方飞检及抽检(提交由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8信誉要求(需提供网页截图)
3.8.1 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8.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者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3.8.3 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无行贿犯罪。查询结果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为准(wenshu.court.gov.cn)。
3.8.4未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根据《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投标人失信行为管理办法》的规定,失信分达到8分时,暂停投标人的投标资格半年;失信分达到9分时,暂停投标人的投标资格一年;失信分达到10分暂停投标人的投标资格两年。失信分10.5分及以上,或在暂停期间再次发生失信行为的,取消集团公司范围内的投标资格三年。期满重新获得投标人资格的,失信分不清零,有效期顺延三年。)
3.8.5投标人不得被纳入到集团公司级“三商”黑名单(以*公示为准)。
上述内容以评标委员会现场在对应网站的查询结果为准。
3.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
3.10其他要求
3.10.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
3.10.2 招标人有权对中标候选人进行考察,如发现与招标文件要求或投标文件响应不符的,将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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