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Y25-XA623-WZ1937
(重要提示:投标人务必认真填写招标文件附件《投标信息表》中的“物资”、“业绩发票”等表格,并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将已填写的《投标信息表》(EXCEL版)上传至*“递交投标文件”的“价格文件”处。《投标信息表》(EXCEL版)填写的信息须与投标文件内容保持一致,若因填写信息错误或与投标文件内容不一致而导致对评审结果和合同签订的不利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国石油宁夏销售中卫分公司家电数码准入选商项目已由项目主管部门批准,招标项目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宁夏销售分公司。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中国石油宁夏销售中卫分公司家电数码准入选商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按照公司制度规定,为确保招标工作按期推进,对中国石油宁夏销售中卫分公司家电数码准入选商项目进行选商入围,现邀请有意愿的潜在申请人提出准入资格申请。
按照宁夏销售公司家电数码业务规划,计划按照家电数码品类进行供应商准入。潜在投标人可以报名参与,符合相应投标人资格要求的即可获得准入资格。
本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
2.2 资格审查方法:本次资格审查采用合格制,通过初步审查的投标人即可获得准入资格。
2.3 交货地点:甲方指定地点(仓库)。
2.4 供货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一年止。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3.2业绩要求:投标人近年(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前30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有标的物家电及数码同类产品供货业绩(供货、集采等),提供合同关键条款、对应结算发票(含清单),发票要求在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https://inv-veri.chinatax.gov.cn/index.html可以查询)。
3.3信誉要求:①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②未被“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③近三年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如有)均无行贿犯罪。
3.4技术要求(投标时对技术不做具体要求,有相关标的物及证明材料的可在投标时提供,没有的须承诺拟提供标的物满足要求):
3.4.1部分家电数码产品(如电源适配器、锂离子电池等)需通过中国强制性产品认证(CCC)。数码类若涉及进口产品,需提供报关单、原产地证明等文件。
3.4.2冰箱、空调、洗衣机等家电需符合国家能效标准1级或2级能效产品。
3.4.3部分通信设备(如卫星互联网设备)需获得进网许可。
3.5配送能力(满足一条即可):
3.5.1自行配送的,提供专职配送车辆,提供车辆照片、购置发票、行驶证扫描件(正副本含年检页),租赁的还须提供租赁合同。
3.5.2非自行配送的,提供与第三方签订的有效期内的物流配送协议。
3.6供货渠道:提供标的物货源渠道的证明材料,如生产厂家提供营业执照、代理商提供供货协议等。
3.7储存场所:有固定的储存场所,需提供库房产权证明材料、库房照片,租赁库房还需增加提供租赁合同。
3.8售后服务方案:如全国联保、本地化服务网点证明。
3.9其他要求:
3.9.1投标人所供物资必须符合国家、行业现行技术标准和招标文件要求,必须符合满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9.2被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或宁夏销售分公司纳入“黑名单”或限制投标的潜在投标人,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资源库内供应商且处于“中止”、“终止”、“失效”等非“正常”状态的潜在投标人,相关标的物产品在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资源库内处于“冻结”、“终止”等非“正常”状态的潜在投标人,投标人投标产品在《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采购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情况通报》中相关产品被暂停交易权限的(复查合格的除外),投标将被否决。
3.10质量要求:投标人须承诺近年(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未发生重大质量问题。
3.1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