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吐哈油田吐鲁番鄯善100万千瓦风电项目进场道路及临时营地建设施工 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项目业主为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吐哈油田分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吐哈油田分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
新疆 吐鲁番 区域。
2.2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
吐哈油田吐鲁番鄯善100万千瓦风电项目进场道路及临时营地建设施工
2.3计划工期
2.3.1 工期:
(1)合同签订后7日内完成现有S24施工便道至升压汇集站的场区道路等施工;
(2)合同签订后60日内完成建设单位临时营地、现有S24施工便道至建设单位营地的道路、供水管线等施工。
(3)合同签订后90日内完成进场道路施工,达到风机、塔筒等大型设备运输条件。
(4)正式节假日包括在合同工期之内(不可抗力因素除外)。
2.3.2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
2.4标段划分及各标段具体内容:本招标项目不划分标段。
2.5招标范围:
对吐哈油田吐鲁番鄯善100万千瓦风电项目进场道路及临时营地建设等进行施工,主要施工内容包括:
(1)负责吐哈油田吐鲁番鄯善100万千瓦风电项目进场道路施工以及施工过程中所需设备材料的采购,前期进场道路应满足风机、塔筒等大型设备运输要求,吐哈油田吐鲁番鄯善100万千瓦风电项目完工验收时应符合施工图设计,并负责地埋管线防护、架空线路改造,具体工作量以施工图为准;
(2)负责吐哈油田吐鲁番鄯善100万千瓦风电项目建设单位临时营地、现有S24施工便道至建设单位营地的道路施工以及施工过程中所需设备材料的采购,具体工作量以施工图为准;
(3)负责吐哈油田吐鲁番鄯善100万千瓦风电项目现有S24施工便道至升压汇集站的场区道路施工以及施工过程中所需设备材料的采购,具体工作量以施工图为准;
(4)负责吐哈油田吐鲁番鄯善100万千瓦风电项目供水管线施工以及施工过程中所需设备材料的采购,具体工作量以施工图为准;
(5)负责配合甲方完成吐哈油田吐鲁番鄯善100万千瓦风电项目开工仪式。
甲方对乙方的资源投入、施工进度、施工质量和HSE实行动态管理,可根据甲方需求及乙方实际施工能力、质量与安全管理能力、协作配合等情况对工作量做相应调整。对进度严重滞后不能满足施工计划要求,质量、HSE管理和资源投入不能达到甲方要求的,甲方有权调减乙方的工作量,直至终止施工合同,同时乙方应承担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本次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信誉要求
3.2.1 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提供网站截图)
3.2.2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提供网站截图)
3.2.3 投标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查询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无行贿犯罪记录(以法院通知书发布日期为准);(提供网站截图)
3.2.4 未发生农民工欠薪上访事件;(提供承诺书)
3.2.5 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列入中国石油集团公司“三商黑名单”,投标人失信积分未达到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已过惩戒期的除外,以*查询结果为准;
3.2.6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吐哈油田暂停准入(过期除外)、未列入黑名单;曾被取消准入资格的,再次完成吐哈油田市场准入的才视为过惩戒期。
3.3 资质要求:
3.3.1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
3.3.2应具有许可范围为 建筑施工 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3投标人应在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工程建设承包商资源库中状态正常,且投标人在承包商资源库中载明的资质类别和等级与本项目资质要求一致。
3.4近三年(2022年1月1日以来)有建筑工程项目完(竣)工施工业绩至少一项。
资料提供形式:合同关键页复印件(至少包括4个:封面、工作内容、合同金额及双方签字盖章页)、工程竣工或交工验收文件。
3.5 财务要求:提供最近一年度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审计报告必须有注册会计师的签字并加盖执业印章)。
3.6 项目经理要求
3.6.1投标人项目经理具有类似项目工作业绩,且具备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资料提供形式:提供对应项目合同及验交证书或报告等关键页扫描件(关键页包括但不限于封面、编制单位和编制人员情况表)、缴纳社保的缴费证明(提供投标截止前6个月内任意一个月投标人为其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提供加盖社保公章或公共资源网查询的截图和网址)。
3.6.2承诺在本项目中标及合同签订后,拟派项目经理不再承担其他工程项目(提供承诺书)。
3.7其他要求:
3.7.1乙方承诺严格执行油田公司“无视频不施工,无监控不操作”的工作要求,满足生产视频管理相关规定,做好施工过程安全监控,现场视频监控数量满足现场需要,现场危险作业视频监控设备应与ISC(油田现应用视频综合安防管理平台)相匹配,通过互联网数据接入油田公司ISC平台进行集中展示。摄像头数量满足每个作业点需求,且摄像头总数不低于8台(提供承诺书)。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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