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ZY25-SH10-WZ1000/HIPG招字第20250004号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多接收质谱激光剥蚀装置采购项目(项目名称)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地质研究院,招标项目资金来自勘探院2025年第二批投资计划(勘研计{2025}30号)(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 100%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多接收质谱激光剥蚀装置(设备名称)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1 项目背景概况
引进多接收质谱激光剥蚀装置,可以确保成岩演化微区多参数特色技术序列的完整性。目前实验室需新开发激光原位铷-锶定年、包裹体-宿主矿物协同激光原位分析和激光原位石英铀-铅定年分析技术,而多接收质谱激光剥蚀装置能够为这些技术提供基础支撑,并推动成岩演化微区多参数实验分析技术的全面发展,保障技术序列的完整性与先进性。
2.2 本次招标采购货物名称、数量、技术参数及相关技术要求:
序号 |
货物名称 |
物资编码 |
技术参数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1 |
多接收质谱激光剥蚀装置 |
/ |
至少包含如下子系统:飞秒激光器,波长≤343nm;5MP高清晰同轴显微观察系统,光学分辨率≤1µm;双体积样品仓,尺寸≥100*100mm,小杯绝对固定。 |
台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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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交货时间:合同生效后3个月内。
2.4 交货地点:杭州地质研究院,杭州市西湖区西溪路920号。
2.5 交货方式:中标人送货至招标人指定地点,并负责现场安装及调试。
2.6 质量要求:合格,符合本招标文件第五章“主要技术要求或技术方案”。
2.7 质量保证期:到货安装调试完成,双方联合验收合格之日起1年。
2.8 验收方式:现场验收。
2.9 包装要求:须符合国家规定的包装标准;包装必须坚固、防湿、防潮、防锈、防蚀、防震荡;适合陆运、海运及空运,并可多次搬运;投标人须为设备的制造商或代理商,且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投标人须提供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扫描件或复印件;若为代理商,还须提供委托文件的扫描件或复印件包装需注明产品明细、规格、型号、警示等标识。
2.10 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中标人提供合同价款30%的正式发票后60日内支付合同价款的30%;货到验收合格,中标人提供合同价款100%的正式发票后60日内支付合同价款的65%;质保期满后60日内支付合同价款的5%。
2.11 招标范围为:多接收质谱激光剥蚀装置一台,包括设备运输、装卸及现场安装和调试、技术培训等。
2.12 标段(标包)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3.1 资质要求
3.1.1 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良好履行合同的能力。须提供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扫描件或复印件
3.1.2 投标人须为本项目设备制造商或代理商,且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3.2 财务要求
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企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或其他关、停、并、转状态。投标人须提供2023年度或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等扫描件或复印件(如分公司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所属分公司视同提供)。如投标人无法提供财务审计报告,则需提供银行在开标日前六个月内开具的资信证明文件的扫描件或复印件。投标人的成立时间晚于上述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年度的财务状况表。
3.3 信誉要求
3.3.1 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http://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3.2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3.3.3 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无行贿犯罪。
3.3.4 开标当日未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3.5 开标当日投标人未被纳入集团公司级“三商”黑名单(以*公示信息为准)。
3.4 其它要求
3.4.1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允许分包。
3.4.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3.4.3 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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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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