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ZY25-XN533-GC0269-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西南管道公司变电所智慧化改造己由国家管网集团西南管道有限责任公司 批准建设,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 国家管网集团西南管道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1 招标项目名称:西南管道公司变电所智慧化改造。
2.2 项目概况:为贯彻落实国家管网集团2024年生产工作会会议精神及《关于印发<国家管网集团智慧变电所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深化开展变电所智慧化管理与运维,实现变电所运维业务自动化、智能化、智慧化水平提升,按照国家管网集团智慧变电所建设要求及目标,结合变电所设备设施运行实际情况,西南管道公司对标《智慧变配电系统建设导则(试行)》,计划开展7座110kV变电所、8座35kV变电所、10座10kV变电所的智慧化改造。按照本质安全、先进实用、面向一线、运检高效的建设思路,遵循有利于设备更可靠、有利于运检更高效、有利于全寿命成本更优的建设原则,全面应用表计数字化远传、主辅设备全面监控、远程智能巡视和智能诊断等关键技术,提升设备智能化水平和运检质效,推动电气设备管理数字化转型。
本项目涉及西南管道公司不同投资主体,投标人应结合中标范围分别签订合同,中贵天然气管道范围内项目的签约主体为国家管网集团西南管道有限责任公司兰成渝输油分公司、国家管网集团西南管道有限责任公司重庆输油气分公司、国家管网集团西南管道有限责任公司贵阳输油气公司;中缅天然气管道范围内项目的签约主体为国家管网集团西南油气管道有限责任公司贵阳输油气分公司;涪陵-王场输气管道范围内项目的签约主体为国家管网集团重庆天然气管道有限责任公司;川气东送管道范围内项目的签约主体为国家管网集团川气东送天然气管道有限公司;兰成渝成品油管道范围内项目的签约主体为管家管网集团西南管道有限责任公司兰成渝输油分公司、国家管网集团西南管道有限责任公司重庆输油气分公司;西南成品油管道围内项目的签约主体为国家石油天然气管网集团有限公司华南分公司;兰成原油管道范围内项目的签约主体为国家管网集团西南管道有限责任公司兰成渝输油分公司。
2.3 招标范围:
四川省辖区内的变电所智慧化改造共计11座,其中110kV电压等级2座,35kV电压等级6座,10(6)kV电压等级3座。
贵州省辖区内的变电所智慧化改造共计8座,其中110kV电压等级2座,35kV电压等级2座,10kV电压等级4座。
重庆市辖区内的变电所智慧化改造共计6座,其中110kV电压等级3座,10kV电压等级3座。
表1 智慧变电所建设计划表
序号 |
所在省(市) |
分公司 |
管线 |
站库名称 |
变电所电压等级 |
改造阶段 |
1 |
四川省 |
兰成渝输油分公司 |
兰成渝成品油管道 |
成都输油站 |
35kV |
第一阶段2025年实施 |
2 |
兰成渝成品油管道 |
内江输油站 |
35kV |
第一阶段2025年实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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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兰成原油管道 |
江油原油站 |
35kV |
第一阶段2025年实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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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兰成渝成品油管道 |
彭州首站 |
6kV |
第一阶段2025年实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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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兰成原油管道 |
广元原油站 |
10kV |
第一阶段2025年实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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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中贵天然气管道 |
广元输气站 |
110kV |
第二阶段2026年实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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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中贵天然气管道 |
南充输气站 |
110kV |
第二阶段2026年实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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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兰成渝成品油管道 |
江油输油站 |
35kV |
第二阶段2026年实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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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兰成渝成品油管道 |
资阳输油站 |
35kV |
第二阶段2026年实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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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川气东送天然管道 |
普光首站 |
35kV |
第二阶段2026年实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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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兰成渝成品油管道 |
彭州输油站 |
10kV |
第二阶段2026年实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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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贵州省 |
贵阳输油气分公司 |
中贵天然气管道 |
遵义输气站 |
110kV |
第一阶段2025年实施 |
13 |
中缅天然气管道 |
贵阳压气站 |
110kV |
第一阶段2025年实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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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西南成品油管道 |
独山输油站 |
35kV |
第一阶段2025年实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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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西南成品油管道 |
安顺输油站 |
10kV |
第一阶段2025年实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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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西南成品油管道 |
晴隆输油站 |
35kV |
第二阶段2026年实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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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西南成品油管道 |
盘州输油站 |
10kV |
第二阶段2026年实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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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西南成品油管道 |
贵阳输油站 |
10kV |
第二阶段2026年实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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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西南成品油管道 |
都匀输油站 |
10kV |
第二阶段2026年实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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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重庆市 |
重庆输油气分公司 |
中贵天然气管道 |
江津输气站 |
110kV |
第一阶段2025年实施 |
21 |
西南成品油管道 |
江津输油站 |
10kV |
第一阶段2025年实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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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
西南成品油管道 |
永川输油泵站 |
10kV |
第一阶段2025年实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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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
兰成渝成品油管道 |
重庆输油站 |
10kV |
第二阶段2026年实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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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
重庆管道分公司 |
涪陵-王场输气管道 |
涪陵压气站 |
110kV |
第二阶段2026年实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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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
川气东送天然管道 |
黄金压气站 |
110kV |
第二阶段2026年实施 |
2.3.1项目实施阶段划分
本项目采用分阶段实施方式,具体规划如下:
第一阶段:计划于2025年启动并完成实施。
第二阶段:计划于2026年启动并完成实施,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2.3.2本次招标范围与合同授予
本次招标范围涵盖项目的整体规划与两阶段(2025年第一阶段及2026年第二阶段)的全部工作内容,要求投标人据此对整体及两个阶段分别报价,并编制完整的实施计划。
招标人将于中标通知书下达后,与中标人就第一阶段(2025年)工作内容签订正式合同并组织实施。第二阶段项目启动后,招标人将根据项目实际情况、承包方第一阶段履约考评情况同中标单位签订合同。
2.4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3个标段。
第一标段:四川省辖区内的变电所智慧化改造,其中第一阶段(2025年)实施变电所5座:兰成渝输油分公司成都输油站(35kV)、内江输油站(35kV)、江油原油站(35kV)、广元原油站(10kV)、彭州首站(6kV);第二阶段实施变电所6座:兰成渝分公司广元输气站(110kV)、南充输气站(110kV)、江油输油站(35kV)、资阳输油站(35kV)、普光首站(35kV)、彭州输油站(10kV)。
第二标段:贵州省辖区内的变电所智慧化改造,其中第一阶段(2025年)实施变电所4座;贵阳输油气分公司贵阳输气站(110kV)、遵义输气站(110kV)、独山输油站(35kV)、安顺输油站(10kV);第二阶段实施变电所4座:贵阳输油气分公司晴隆输油站(35kV)、盘州输油站(10kV)、贵阳输油站(10kV)、都匀输油站(10kV)。
第三标段:重庆市辖区内的变电所智慧化改造,其中第一阶段(2025年)实施变电所3座;重庆输油气分公司江津输气站(110kV)、江津输油站(10kV)、永川输油站(10kV);第二阶段实施变电所3座:重庆管道分公司涪陵压气站(110kV)、黄金压气站(110kV),重庆输油气分公司重庆站(10kV)。
2.5招标控制价:
本次招标最高限价:3767.7724万元(不含税),已计取安全生产费,相关费用已按相应费率进行计取,费率为不可竞争更改项,请投标单位知晓该费用已足额计取,应结合自身报价进行计算。
第一标段:本次招标最高限价为1607.1922万元(不含税),其中第一阶段实施项目最高限价622.3855万元(不含税),第二阶段最高限价为984.8067万元(不含税),第一阶段、第二阶段及项目总费用超过最高限价的投标将予以否决。工程量清单与招标文件关于具体金额小数点后不一致的,以招标文件为准。
第二标段:本次招标最高限价为1165.6176万元(不含税),其中第一阶段实施项目最高限价666.0704万元(不含税),第二阶段最高限价为499.5472万元(不含税),第一阶段、第二阶段及项目总费用超过最高限价的投标将予以否决。工程量清单与招标文件关于具体金额小数点后不一致的,以招标文件为准。
第三标段:本次招标最高限价为994.9626万元(不含税),其中第一阶段实施项目最高限价456.2751万元(不含税),第二阶段最高限价为538.6875万元(不含税),第一阶段、第二阶段及项目总费用超过最高限价的投标将予以否决。工程量清单与招标文件关于具体金额小数点后不一致的,以招标文件为准。
合同签订固定单价合同。最终结算费用款以双方签字确认的工程量与合同单价的乘积计算,并最终以甲方或甲方上级单位竣工决算为准。
(上述估算金额中均含施工费、调试费、乙购物资,不含甲供材料设备费用,不含9%增值税)
2.6工期:第一阶段合同签订之日或甲方指定的开工日期起180个日历天,第二阶段合同签订之日或甲方指定的开工日期起180个日历天。
2.7工程质量:合格,达到设计要求,无质量、安全事故事件发生,符合国家和行业现行有关施工及验收规范。
*1、投标人资质要求
1.1投标人必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在国内注册,具备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1.2 投标人应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二级(含)及以上资质。
1.3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书。
1.4投标人且具有原电力监管部门(或能源部门)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承修、承试)三级及以上资质或能源部门根据《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管理办法》(2025年4月11日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30号公布)批准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承修、承试)二级及以上资质。
1.5投标人提供的智能变电站辅助监控系统、变电站远程智能巡视系统,须经国家继电保护及自动化设备质量检验检测中心(许昌开普检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或中国电力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或国网电力科学研究院(国网电力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或中电协继电保护及自动化设备分会技术标准中心等具备相应检测资质检测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检测合格。
1.6投标人提供的智能变电站辅助监控系统、变电站远程智能巡视系统集成商,应具有有效的软件成熟度认证CMMI三级及以上证书)。
*2.人员要求
2.1项目经理:具有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机电工程);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须承诺在施工期间不得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或技术负责人。
提示:若你单位投标文件中拟派的项目经理为一级注册建造师(机电工程),其提供的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须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的要求,否则会因为注册证书无效而被否决投标。(一级建造师打印电子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下载时间需为提交文件截止之日前180日内)。
2.2 技术负责人:具有电气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且须承诺在施工期间不得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技术负责人。
2.3 专职安全员:具有不少于1名专职安全员,须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
2.4 投标人须提供拟派驻现场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的社保管理机构出具的社保情况证明文件扫描件(需提供投标截止日前连续6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同时社保证明文件必须证明其为投标单位人员。(退休返聘人员提供退休证明及返聘合同代替)
因行政机关发文一段时期内缓缴或免缴社会保险的,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行政机关发布的文件,并做说明,未提供文件导致评标委员会认定投标人不符合资格条件要求的,其结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 投标人业绩要求
投标人近三年(2022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日),至少具有1项合同额不小于100万的智慧变电所(站)或智能变电所(站)或变电所智能化或变电所智慧化类似施工项目业绩或供货业绩(包含安装调试)。
业绩证明材料应提供合同(包括合同首页、服务范围页、交易双方盖章页等,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对应发票(可提供部分合同金额,不少于70万元)的扫描件、发票在网站https://inv-veri.chinatax.gov.cn 上的查询截图。不按照要求提供的业绩不予认定。
*4、投标人财务要求
投标人需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对投标人出具的2024年度审计报告扫描件(若无2024年度审计报告,则提供2023年度审计报告),经测算若投标人为资不抵债的,投标将被否决。若为事业单位投标,提供相关财务证明资料,经测算若投标人为资不抵债的,投标将被否决。
*5.HSE管理要求
承诺遵守本文件“HSE管理要求”章节相关要求,并按规定在投标文件中编制“HSE管理方案”。
*6、其他要求
6.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2投标人所采购物资必须满足《110kV智慧变电站系统技术要求及配置清单》、《35kV智慧变电站系统技术要求及配置清单》、《10kV智慧变电站系统技术要求及配置清单》相关要求。
*7、信誉要求
7.1投标人在截至开标当天不存在以下情况:
(1)投标人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投标截止时间前已移出的除外)。
(2)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投标截止时间前已移出的除外)。
(3)投标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被“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站(http://jzsc.mohurd.gov.cn/asite/jsbpp/index)列入黑名单(投标截止时间前已移出的除外)。
(4)在近三年(2022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日止)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有行贿犯罪的(以裁判文书网网站(wenshu.court.gov.cn)发布的判决生效日为准)。
上述(1)-(4)条以评标当日评标委员会从官网查询信息为准。
(5)被国家管网集团或西南管道公司暂停、取消投标资格或业务承揽资格。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允许参与投标的情况。
7.2投标人近三年(2022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日)没有重大的质量、安全、环境事故,所承担项目没有因工程质量、事故隐患等问题受到过行政主管部门处罚。(投标人提供承诺)
7.3投标人近三年(2022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日)没有招标人认为影响其履约能力的诉讼及仲裁案件。(投标人提供承诺)
不满足以上投标人资格要求条款的,其投标将被否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