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信托运营管理建设项目-数据中台子系统-平台工具二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ORGBID6000120250102-000-002)
本招标项目数字信托运营管理建设项目-数据中台子系统-平台工具二次批准立项,项目业主为昆仑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公司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昆仑信托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为贯彻落实集团数据治理专项行动及信托公司数据治理三年行动计划,满足监管报送要求,支撑大集中ERP建设,结合昆仑信托信息化现状及“十四五”信息化规划、自身实际业务发展和经营管理的需要,昆仑信托规划并拟开展此次数字信托运营管理建设项目-数据中台子系统-平台工具的建设工作。
数字信托运营管理建设项目-数据中台子系统-平台工具建设,主要包括数据中台建设、数据治理平台建设,以及数字营销平台等相关系统接口建设,建设范围见下表,具体需求详见第五章《招标人要求》。
分类 |
模块 |
内容说明 |
数据中台功能建设 |
数据中台 |
采购数据中台工具,包含数据可视化分析、数据资产管理、数据传输、数据服务、数据采集、数据标签、数据开发、指标管理、数据建模等功能。 |
数据治理平台 |
采购数据治理平台工具,提供治理的实施落地工具,包含数据标准管理、元数据管理、主数据管理、数据质量管理、数据生命周期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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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库软件 |
采购企业级分布式分析型数据平台软件(4个数据节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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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中台实施工作 |
数据模型 |
完成业务系统的源数据接入,并基于采购的大数据底座,完成贴源模型、明细模型层、公共汇总层模型体系的搭建。(本期项目范围:业务系统数据接入的范围包含如下:EAST5.0报送、中信登定期报送、CRM系统、营销APP系统及经营分析平台日常所需数据) |
服务接口 |
搭建数据中台服务API标准接口,为下游系统提供逐笔的数据支撑。 搭建数据交换平台,为下游系统提供标准的批量文件接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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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治理实施 |
基于数据治理平台工具,将数据治理咨询项目中的建设成果,覆盖元数据、数据标准、质量检核规则进行实施落地。 |
2.2开发实施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个月内完成数据中台开发、测试及上线的全部工作。
2.3 实施或交货地点:北京、宁波。
2.4 技术要求、使用功能、质量要求:详见第五章《招标人要求》。
2.5 服务要求:详见第五章《招标人要求》。
2.6 标段划分: 1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格要求
3.1.1资质要求:
1)投标人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设立,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正式注册的独立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具有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
2)具有高新技术企业认证,具有ISO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9001)、具有CMMI3及以上资质认证。
3.1.2信誉要求:①2022 年1 月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未发生重大服务事故;②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③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④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未被“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wenshu.court.gov.cn)记录行贿犯罪行为;⑤开标当日未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未被纳入中石油集团公司“三商黑名单”(*/#/blacklist)。
3.1.3财务要求: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投标人应提供近三年(2021 年度、2022 年度、2023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无保留意见的财务审计报告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状况表,投标人成立时间晚于2021 年1 月1 日的,需提供成立以来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未按要求提供资料的,或根据提供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状况表或当年财务报表测算为资不抵债的,该投标人将被拒绝。
3.1.4业绩要求: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今),拥有数据中台、大数据平台、数据平台、数据仓库案例不少于1个。业绩须提供合同首页、盖章页、金额页、关键服务内容页的复印件,并加盖本单位公章,关键信息不可涂抹。
3.1.5项目负责人:应具有:PMP等相关项目管理认证,近三年至少负责过2个同类项目经验,并在类似项目及同等规模项目中担任过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需提供合同证明或客户书面证明。
3.1.6其他要求:
1)满足第五章《招标人要求》中“▲”项要求。
2)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本次招标中同时投标。
3)国家法律法规及招标文件不允许的其他情形。
●允许联合体投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若涉及联合体投标,则需提供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各联合体之间的责任划分及联合体主办人(牵头主责方);联合体主办人为本项目的结果承担兜底责任。
〇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3分包要求
〇允许分包,分包的主要内容(除主体、关键性部分以外);
●不允许分包。
●不给予经济补偿
〇给予经济补偿
如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照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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