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重庆越创公司2025年度川渝地区致密气钻井电代油供电施工工程
招标编号:ZY25-XN627-GC0076-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重庆越创公司2025年度川渝地区致密气钻井电代油供电施工工程项目业主为重庆越创石油钻采工程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招标人为重庆越创石油钻采工程有限公司。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1项目概况:为响应国家节能减排号召,在电网供电条件满足钻井需要的情况下,重庆越创石油钻采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越创公司)拟对川渝地区致密气钻井提供电代油供电施工工程服务。本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
预计服务数量:60井次
预计服务金额:4535.09万元
2.2招标范围:为川渝地区致密气钻井的石油天然气井钻井作业的钻机提供电代油供电施工工程服务。
2.3招标内容:投标人现场踏勘,办理建设方用电申请开户,联系供电公司,从供电公司获批供电方案和供电批复,办理供电手续、组织供电方案设计及施工,运行维护、风险管控、土地征租、协调及承担各类赔偿、供电系统验收,架设供电线路到井场边终端杆以及井场的高压电缆敷设,厢变接地网施工、变压器及高压电缆检测、试验、高低压配电柜检测、微机保护定值设定及场内供电施工维护,确保正常通电和钻井用电正常。(本次招标项目仅针对概算批复中工程费用小于400万元的单井项目,超过400万的项目单独招标。)
2.4工程地点:包括但不限于川渝辖区的天然气致密气井钻井作业的钻机提供电代油供电施工工程服务。
2.5服务期限:以甲方实际钻井周期为准;服务期限为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1年。
2.7本项目工作量仅为预测,以实际生产需要为准,招标人不承诺最低工作量。
2.8招标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
3.1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3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投标人须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近三年经营活动中无违法记录和重大法律纠纷。(附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网址:http://www.gsxt.gov.cn/) 登记信息、行政处罚信息、严重违法信息网上截图)。
3.4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近年来未出现资不抵债的财务状况(投标人需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对投标人出具的2023或202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若为事业单位投标,提供相关财务证明资料);近三年未出现中标后无故放弃中标,合同签订后不履行或部分不履行的情况(由投标人自行承诺)。
3.5投标人必须熟悉本项目项下的服务工作情况且近三年内(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止)提供过与本项目项下相同或相类似的业务。(投标人提供有效的合同及发票)
3.6投标人必须为参与该项目服务人员购买有安全责任险,每人最低保额50万元(投标人提供有效的合同及发票)或投标人承诺:承诺在接到中标通知书15个日历日内必须购买有安全责任保险,每人最低保额50万元(投标人提供有效的合同及发票)
3.7投标人必须具备电力工程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具备新证电力工程总承包乙级或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8投标人提供有效的承装 (修、试) 电力设施许可证四级或以上资质(承装 (修、试) 三个方面同时具备且都为四级及以上)。
3.9设项目经理,具有二级注册建造师(机电)及以上,具有建安B证;设专职安全员,具有建安C证。
若投标人投标文件中拟派的项目经理为一级注册建造师,其提供的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须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的要求,否则会因为注册证书无效而被否决投标。(一级建造师打印电子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下载时间需为提交文件截止之日前180日内)。
3.10如未满足第五章技术要求“*”条款,投标将被否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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