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庆油田分公司第十一采油厂2025年注水井液氮冷冻换井口(二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Y25-XA620-FW712
(重要提示:投标人务必认真填写招标文件附件《投标信息表》中的“工程/服务/物资”、“业绩发票”等表格,并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将已填写的《投标信息表》(EXCEL版)上传至*“递交投标文件”的“价格文件”处。《投标信息表》(EXCEL版)填写的信息须与投标文件内容保持一致,若因填写信息错误或与投标文件内容不一致而导致对评审结果和合同签订的不利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长庆油田分公司第十一采油厂2025年注水井液氮冷冻换井口(二次)已由 长庆油田分公司第十一采油厂批准,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长庆油田分公司第十一采油厂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主要是对第十一采油厂辖区的注水井采取冷冻暂堵措施,更换损坏的注水井井口或阀门。预计投资金额141.4万元(不含税)。
2.2招标范围:
配套1家服务商,在第十一采油厂生产区域开展注水井液氮冷冻施工。拟推荐3名中标候选人,选择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作为中标单位。投标人≥3家开标,否则不开标。
2.3服务地点:第十一采油厂生产区域。
2.4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要求: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法人企业分支机构等不具备法人资格的投标人参与投标时,应持对应法人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方可参与投标)。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扫描件。
3.2 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22年01月01日起至开标前30日历日,以发票结算时间为准)至少有一项液氮冷冻换井口业绩(提供合同签订复印件及结算发票,以及发票于招标公告发出之后在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https://inv-veri.chinatax.gov.cn/index.html的查询截图)。
3.3 财务要求:投标人提供2023年度经会计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附表(包括财务报告正文、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财务情况附注,审计报告必须有注册会计师的签字并加盖执业注册印章),审计报告显示无破产或资不抵债。其他组织如事业单位、分支机构、新成立的公司(2024年1月1日以后成立)等若不能提供本单位的财务审计报告,需提供盖公章的年度财务报表或近三月开具的银行资信证明。
3.4 设备及人员要求:
(1)设备配套要求
配备冷冻暂堵工程车一部(为投标人自有车辆),须提供车辆及设备照片、行驶证、车辆购置发票、设备购置发票、出厂合格证),配套液氮储罐(储罐容积之和不小于450L,提供设备铭牌照片)。同时必须配套安全防护设施设备,包括正压式空气呼吸器2套、气体检测仪2台、灭火器4个(均需提供购置发票)。
(2)人员要求
项目负责人1人:必须持有井控证、HSE培训合格证,同时应具有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证。
技术负责人1人:必须持有井控证、HSE培训合格证。
安全负责人1人:必须持有井控证、HSE培训合格证,同时应具有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证。
操作人员:现场专业操作人员(自增压式液氮容器操作人员)及普通操作人员不少于3人,且必须持有井控证、HSE培训合格证。
以上人员必须为本企业在岗职工,年龄在18-55岁以内,必须提供身份证、劳动合同、上述资格证书以及有效的社保缴纳证明(2024年8月-2025年1月期间任意连续3个月的社保)。
3.5 被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或长庆油田分公司纳入“黑名单”或限制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其投标将会被否决。
3.6 信誉要求:①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②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③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
3.7 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接受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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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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