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油大庆石化公司化纤部2025年计划污水树脂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DQSH-WZ-GKZB2025-02-014
本招标项目为 大庆石化公司化纤部2025年计划污水树脂采购,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大庆石化公司物资供应中心,招标项目资金来自生产计划,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属于自愿招标项目,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污水树脂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大庆石化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中国石油大庆石化公司物资供应中心委托,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大庆石化公司化纤部回收装置延迟污水工艺要求有污水树脂来吸附硫氰酸钠,该工序应用的污水树脂要求满足现有装置的工艺要求,硫氰酸钠水溶液回收率达到90%以上,以保证装置正常运行。
项目最高限价:50.6万元。
交货地点:大庆石化公司物资供应中心兴化仓储站化工组。
运输方式:公路运输。
交货期:按买方实际需求通知的数量送货,否则不予结算。供应商按照储备定额进行储备,储备物资消耗后,供应商应在5个工作日内补足至少1-2个月储备量。
结算方式:结算的数量和金额以当月实际出库的数量和金额为依据,凭《物资入库单》和卖方开具的增值税发票挂账。产品投用后化纤部根据技术协议进行考核标定,标定结束后化纤部出具试用总结报告,结果合格后付全款。达到付款条件开具发票挂账后,3个月付款。
签订合同方式:本次供需双方签订代储协议,供方保证在需方库房代储的物资在保质期范围内,对超过保质期的物资,供方无偿调换。
出现问题供方技术服务人员到达现场时间:48小时(含)内派人到现场解决问题。
技术主管部门:大庆石化公司规划和科技信息部
使用单位:大庆石化公司化纤部
项目负责人:孙松义 联系方式:0459-6761672
项目承办单位:大庆石化公司物资供应中心
项目承办人:王风华 联系方式:0459-6743515
2.2 招标范围:
招标物资明细见下表: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污水树脂 |
投标企业型号 |
吨 |
11 |
|
2.3 主要技术要求或技术方案
见附件《大庆石化公司化纤部回收装置使用的污水树脂采购技术要求》。
如技术要求与方案内容存在不一致的,以方案内容为准。技术要求中对投标文件提供的资料有要求但未在投标人资格要求中明确的,不作为否决项。
本项目允许制造商和贸易商参与投标,投标人须提供以下有效的资格证明文件:
3.1 如为制造商须提供营业执照。
如为贸易商,须提供营业执照和制造商的营业执照。
3.2 提供投标产品制造商的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或评标时评标委员会通过国家认监委统一查询平台(http://cx.cnca.cn/)可查询到制造商具有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3 提供2015年-至今投标的产品吸附硫氰酸钠(NaSCN)的成功使用业绩,提供业绩合同、用户联系方式和用户评价报告。用户评价报告内容包括装置名称、使用时间、年用量及使用效果(使用效果至少是合格)。其中使用效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装置污水塔的生产达到预期目标:在装置现有的生产条件下,污水树脂对NaSCN回收率≥90.0%,NVI脱除率≥60%,树脂不破损,更换周期达到五年以上,并加盖公章。
3.4 提供投标产品的产品说明书、安全技术说明书、污水树脂标准、生产企业简介。
3.5 投标人因失信行为被中国石油暂停投标资格、取消投标资格在有效期内的,被大庆石化公司中止交易资格在处理期内的投标无效;投标人失信行为以开标当日*发布的“三商黑名单”、“失信信息公告”和大庆石化公司物资供应中心供应商中止交易资格通知公告为准。投标人因本次投标的产品在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结果的通报》中存在产品质量问题的、在中国石油能源一号网系统中供应商状态显示非正常的(评标时查询,请投标人在开标前自行核实,临时准入供应商除外)投标无效。
3.6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以上资格要求均为关键条款,如不满足,投标将被否决。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 登录 或 注册 ,联系工作人员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获取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及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