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气东输三线中段(中卫-吉安)项目中卫-枣阳段工程第五标段、第六标段工程(工业气体)采购招标公告(二次)
招标编号:LHZB20241021W083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采购项目名称:西气东输三线中段(中卫-吉安)项目中卫-枣阳段工程第五标段、第六标段工程(工业气体)采购。
2.2项目概况:本包拟带量采购西气东输三线中段(中卫-吉安)项目中卫-枣阳段工程第五标段、第六标段工程(工业气体)招标项目6项,估算金额126.28万元。
2.3招标范围:详见附件1:招标明细。
2.4交货地点:陕西省渭南市富平县、临渭区、咸阳市三原县、泾阳县、礼泉县、乾县、宝鸡市麟游县。
2.5交货日期:中标结果确定后,按要求分批次送货到现场,接到项目部订单后每批次到货周期为2日内。
2.6合同有效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
2.7技术标准和质量要求:详见附件2:技术要求。
2.9计价方式:综合到货含税价(含货款、13%税、到达施工现场运费、包装费、服务费及其他杂费等一切费用。)
2.10项目来源:西气东输三线中段(中卫-吉安)项目中卫-枣阳段工程第五标段、第六标段工程(工业气体)需求计划。
2.11投标限价:本次招标设定最高投标限价126.28万元(含货款、13%税、到达施工现场运费、包装费、服务费及其他杂费等一切费用。)。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扫描件。
3.2投标人必须提供本企业有效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或《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3.3投标人必须提供有效的《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许可证》,如委托第三方运输,提供委托危化品运输合同和第三方《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许可证》。
3.4投标人须提供本包别物资2022年以来具有法定资质的第三方机构出具的合格检验报告,产品检验报告的委托人或送检单位必须为投标人(原件备查)。
3.5投标人须提供本包别物资包装物(气瓶)特种设备合格检验报告,检验报告总数不低于150份。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投标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企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或其他关、停、并、转状态;在最近三年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以及其他经济方面的违法行为。(提供承诺书)
3.8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9未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根据《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投标人失信行为管理办法》的规定,失信分达到8分时,暂停投标人的投标资格半年;失信分达到9分时,暂停投标人的投标资格一年;失信分达到10分暂停投标人的投标资格两年。失信分10.5分及以上,或在暂停期间再次发生失信行为的,取消集团公司范围内的投标资格三年。期满重新获得投标人资格的,失信分不清零,有效期顺延三年。),须附清晰网站查询截图。
3.10未被集团公司、油田公司列入供应商黑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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