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五采油厂CCUS试验采出井油管内金属防腐镀层承揽加工服务
招标编号:ZY25-XA409-FW901
(重要提示:投标人务必认真填写招标文件附件《投标信息表》中的“工程/服务/物资”、“业绩发票”等表格,并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将已填写的《投标信息表》(EXCEL版)上传至*“递交投标文件”的“价格文件”处。《投标信息表》(EXCEL版)填写的信息须与投标文件内容保持一致,若因填写信息错误或与投标文件内容不一致而导致对评审结果和合同签订的不利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五采油厂CCUS试验采出井油管内金属防腐镀层承揽加工服务已由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五采油厂批准,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五采油厂。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1项目概况:随着注入井液态CO2不断注入,对应采出井采出液中CO2含量不断上升,油管杆腐蚀加剧,为延缓油管杆腐蚀速率,有效降低因油管杆腐蚀造成的井筒故障,计划开展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五采油厂CCUS试验采出井油管内金属防腐镀层承揽加工服务,对CCUS试验区采出井生产油管内部进行钨合金防腐,油管规格73.02*5.51mm,计划实施44000米,预计总费用362.604万元(不含增值税,含运费、HSE管理费及其它费用),服务期限至2025年6月30日。
该服务包括油管钨合金内防腐加工、加工前后的油管拉运及送货、抽样检测等工作,项目投资费用已落实。
2.2招标范围:计划实施44000米,总投资362.604万元(不含增值税,含运费、HSE管理费及其它费用),共需1名服务商,最终以实际工作量进行结算。
2.3标段(标包)划分:该项目实施难度较小,同时为确保镀层技术指标的一致性,项目不进行标段划分,共计1个标段 。
2.4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6月30日。
2.5服务地点:第五采油厂。
2.6最高限价:82.41元/米(不含增值税,含运费、HSE管理费及其它费用)。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在国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2厂房及设备要求:投标人建有电镀生产线。提供厂房照片及主要设备(至少包括油套管电镀设备、油套管除锈设备、拧接(扣)机设备)的购置发票、设备照片及铭牌照片,以上设备为投标人自有。
3.3业绩要求:近年(2021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30日)至少具有1项类似金属材料内、外壁钨合金镀层防腐加工技术服务业绩或投标人镀层防腐成品在应用单位的销售业绩,中间商的销售业绩不予认可。(业绩以合同原件扫描件及对应的结算发票为证明材料,发票要求提供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https://inv-veri.chinatax.gov.cn/index.html查询截图)
3.4财务要求: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投标人应提供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财务报表附注。成立日期晚于2023年1月1日的,从成立年开始提供。
3.5信誉要求:①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②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③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
3.6人员要求:项目负责人1人,技术负责人1人,安全负责人1人,操作人员至少5名。须提供身份证、劳动合同、2024年任意连续三个月社保(含养老)缴存证明。其中安全负责人须具有应急管理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证或注册安全工程师证。
3.7 被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和长庆油田分公司纳入“黑名单”或限制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其投标将会被否决。
3.8 联合体要求: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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