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新疆油田公司环境影响评价服务(常规项目)框架入围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Y24-XJK55-FK062-00
1. 招标条件
本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服务内容:新疆油田公司(含新疆石油管理局有限公司)所属单位和控股管理单位及宝鸡钢管克拉玛依有限公司新、改、扩建项目和发展规划的环境影响评价服务,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对评价发现问题,向建设单位提供整改建议方案;编制的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要通过专家和主管部门的评审,并取得政府部门的批复文件。项目估算金额:2900万元(不含税)
2.2 项目地点:新疆油田公司(含新疆石油管理局有限公司)所属单位和控股管理单位)建设项目所在地。
2.3入围结果有效期: 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2.4 投标有效期:自投标截止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 只能有一家参加投标。具有营业执照的法人或法人的分支机构(应有总公司授权证明),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
3.2 投标单位需具有9名及以上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且必须取得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证书(上述人员需提供本单位2024年6月至今的社保证明材料)。
3.3 服务地(克拉玛依、塔城、昌吉、乌鲁木齐、阿勒泰其中一处或多处)具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健全的组织机构。
3.4 业绩要求:2022年1 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具有陆上石油天然气开采行业或光伏等新能源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服务业绩。
3.5 投标人提供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未发生过一般及以上质量事故、一般B级及以上工业生产安全事故和环境事件的承诺书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6 投标人须提供优先支付农民工工资的书面承诺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7 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 冻结、破产状态。
3.8 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承诺年月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开标当日未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6不接受投标联合体。
3.7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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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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