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油田264万千瓦新能源及配套煤电、碳捕集一体化项目(一期)新能源项目光伏发电工程(光伏B区)EPC总承包项目数字化交付技术服务公开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工程建设有限公司北京设计分公司,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对新疆油田264万千瓦新能源及配套煤电、碳捕集一体化项目(一期)新能源项目光伏发电工程(光伏B区)EPC总承包项目-数字化交付技术服务进行公开招标,现在邀请符合资格要求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此次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新疆油田264万千瓦新能源及配套煤电、碳捕集一体化项目(一期)新能源项目光伏发电工程EPC总承包项目光伏发电部分(二标段),在项目基建期进行光伏场区三维模型建设以及数字化移交服务,满足新疆油田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对光伏电站三维深化应用项目需求。
2.2招标范围:详见招标文件
2.3 服务地点:新疆克拉玛依市业主指定地点。
2.4 工期: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执行“三证合一改革的投标人,无需单独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只需提供加载统一代码的营业执照即可);
3.2业绩:近五年(2018年1月1日至今)具有至少1项油气能源/石油石化/电力领域数字化或智能化工程的相关业绩。(须提供合同扫描件,至少包含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工作范围描述页,发票/验收单/结算单/用户评价证明,用户评价证明应注明签字人电话及邮箱);
3.3投标人拟委派的项目经理具有至少1项数字化交付项目管理经验;
3.4财务要求:投标人须提供【2021年、2022年、2023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财务审计报告,应包括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投标人的成立时间晚于上述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报告;
3.5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若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6信誉要求: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未有行贿犯罪记录;
3.7未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根据《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投标人失信行为管理办法》的规定,失信积分达到8分时,暂停失信行为人投标资格半年;失信积分达到9分时,暂停失信行为人投标资格一年;失信积分达到10分时,暂停失信行为人投标资格两年。失信积分超过10分或在暂停期间再次发生失信行为的,取消投标资格三年。列入集团公司“三商”黑名单的,取消投标资格。
3.8 母子公司资质业绩不得互相借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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