渤海钻探井下作业分公司2024-2025年山西煤层气市场配合增产现场生产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名称:渤海钻探井下作业分公司2024-2025年山西煤层气市场配合增产现场生产服务项目
招标项目编号:ORG613620241203-000-002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招标范围:为招标人所属山西煤层气市场施工区域提供配合增产现场生产服务。
2、服务标准:依据 配合增产现场生产服务 及相关标准、规范及文件规定执行。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标准:
SY/T 5727-2020 井下作业安全规程
SY/T 6276-2014 石油天然气工业健康、安全与环境管理体系
服务要求:中标人在现场施工前,所有现场施工人员必须取得有效的井控证、HSE证、硫化氢证。
3、服务地点:招标人 山西煤层气 市场施工区域。
4、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
5、最高投标限价:详见招标文件
6、验收方式:详见招标文件
7、其它详细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三、投标人资格条件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应同时满足以下资格条件:
1、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执业资格证书。
2、投标人在渤海钻探工程公司 2023 年度服务商考核评价( 增产措施辅助 类业务)中考核结果应为C类及以上,未参与上述考核评价的投标人视同为B类服务商。
按照渤海钻探公司 2023 年度服务商综合考核评价结果进行评审。
3、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许可范围包括: 井下作业或类似业务 ,对本项目涉及业务不再颁发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省份须提供注册地政府机关相关职能部门下发的相关文件。
4、具有提供 配合增产 现场生产服务的设备、人员和保障该项目服务的能力:
4.1设备要求:
拟派本项目 总功率不小于17640千瓦的主体设备 至少 1 套。
以上所有设备所需提供证明材料:
设备清单、购置合同、发票(发票抬头与投标人名称一致,发票日期在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前)、设备照片、铭牌照、车辆行驶证、出厂合格证、设备说明书。
4.2人员要求:
拟派本项目项目负责人 1 人、现场生产负责人 1 人、安全负责人 1 人。
所需提供证明材料:
项目负责人:人员清单、身份证、社保证明(需包含养老保险和工伤保险)。
现场生产负责人:人员清单、身份证、社保证明(需包含养老保险和工伤保险)。
安全负责人:人员清单、身份证、社保证明(需包含养老保险和工伤保险)、地方政府(地市级及以上)应急管理局颁发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证(安全考核合格证明)。
5、 2023年1月1日 至投标截止之日未发生一般A级及以上工业生产安全事故、一般环境事件和较大及以上质量事故。
提供承诺书。
6、投标人没有处于资不抵债、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6.1提供经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 2023 年度审计报告[应当至少包括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损益表)及财务情况说明书(附注)],投标人的成立时间晚于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时间的,可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6.2提供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的承诺书。
7、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和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开标当日未被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暂停、取消投标资格,或者未被招标人暂停、取消投标资格。
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信用中国”网站截图。此项以评标委员会评标当日在相应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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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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