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度前期研究、工程设计、图纸升级及台账更新服务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2025年度前期研究、工程设计、图纸升级及台账更新服务,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大港油田分公司,招标项目资金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1 项目概况:目前赵东采油管理区海上有8座固定平台、4条海底管道以及4条海底电缆,同时部分平台服役已经超过20年,为了保证平台安全运营,需要对赵东平台的相关设备进行相关的维护、更换及改造等工作。招标人所发 2025年度前期研究、工程设计、图纸升级及台账更新服务全部内容为赵东海上平台改造前期工程咨询、工程测量、各类校核、工程设计、工程概预算、图纸升级及台账更新等相关技术、劳务服务;包括设计各阶段汇报材料编写及汇报,设计交底及施工配合。包括但不限于专题研究报告、调研报告、各专业设计规格书、设计报告、计算书、数据表、材料表、设备表、图纸、重量控制报告及三维建模等相关工作内容。
2.2 招标范围:2025年度前期研究、工程设计、图纸升级及台账更新服务,共分为三个标段:标段1:2025年度油气水集输工艺与安全类前期研究、工程设计、图纸升级及台账升级服务,估算金额为190万元(不含税);标段2:2025年度电仪工程类前期研究、工程设计、图纸升级及台账升级服务,估算金额为103万元(不含税);标段3:2025度结构与海底管缆类前期研究、工程设计、图纸升级及台账升级服务,估算金额为102万元(不含税)。
2.3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
2.4 服务地点:大港油田赵东采油管理区;
2.5服务要求:工程设计技术服务工作应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国际工程标准以及赵东采油管理区海上平台现有规格书的有关规定及相关行业标准。具体详见《2025年度前期研究、工程设计、图纸升级及台账更新服务技术要求与工作范围》。此项目中标结果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本次招标最终结算按照实际发生工程量为准,未履行完毕部分不予执行。
3.1 资质要求: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接受分支机构投标。分支机构要求:允许法人依法设立的分支机构(分公司)参与投标,但必须得到总公司的授权,其民事责任由总公司承担。
投标人需具备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投标人为企业(包括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的提供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三证”合一或“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投标人为其他组织的,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
标段1:具有石油天然气(海洋石油)行业(海洋石油)专业乙级及以上工程设计资质,或化工石化医药行业专业乙级及以上工程设计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投标人应同时具备特种设备许可证压力管道设计资质(工业管道GC1)。
标段2:具有石油天然气(海洋石油)行业(海洋石油)专业乙级及以上工程设计资质,或化工石化医药行业专业乙级及以上工程设计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标段3:具有石油天然气(海洋石油)行业(海洋石油)专业乙级及以上工程设计资质,或化工石化医药行业专业乙级及以上工程设计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3.2 业绩要求:
标段1投标人自2019年1月1日至2024年11月30日具有至少1项海洋石油整装海上平台或整装海工模块详细设计或海洋平台工艺及安全类改造类设计业绩;
标段2投标人自2019年1月1日至2024年11月30日具有至少1项海洋石油整装海上平台或整装海工模块详细设计或海洋平台电仪工程类改造类设计业绩;
标段3投标人自2019年1月1日至2024年11月30日具有至少1项海洋石油整装海上平台或整装海工模块详细设计或海洋平台结构或海底管缆类改造或校核业绩;
① 投标人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包括:业绩合同。业绩合同应至少涵盖合同首页、合同签署页(具有签字和盖章)、服务名称。 ②若业绩合同为长期协议,还应提供已完成或在执行的订单的订单页;③未提供业绩证明文件或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无法认定上述业绩要求的,视为无效业绩。
3.3人员要求:
标段1投标人应具有工艺及安全专业工程师至少5人及以上,其中至少1人具有注册化工工程师、或注册给排水工程师、或注册动力工程师或注册暖通工程师等执业证书或相关化工、储运,石油工程、安全与机械等工艺、安全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证书,并且提供所提供人员资格证书及近3个月的社保证明。
标段2投标人应具有电气与仪表专业工程师至少5人及以上,其中至少1人具有注册电气工程师或电气或仪表或机械等电仪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证书,并且提供所提供人员资格证书及近3个月的社保证明。
标段3投标人应具有结构与海底管缆专业工程师至少5人及以上,其中至少1人具有注册结构工程师或注册电气工程师或注册化工工程师执业证书或结构、力学、土木、电气或工艺等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证书,如提供电气及工艺相关证书,还需要提供其相应简历,以证明其与海底管缆的业绩,提供人员资格证书及近3个月的社保证明。
3.4财务要求:提供2023年度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者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含注册会计师的签名和盖章,会计师事务所的名称、地址和盖章,含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
3.5准入要求:投标人应该开标前取得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工程建设项目承包商资源库准入,可通过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平台查询(http://125.32.26.40:8300/)。准入范围应包含对应标段资质条件中的要求。其中如果投标人提供资质为石油天然气(海洋石油)行业(海洋石油)专业乙级则在资源库内资质等级为:设计-专业资质-石油天然气(海洋石油)-海洋石油-乙级。
3.6信誉要求:①2020年1月1日至今至今未在服务中发生重大质量问题;②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③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④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⑤开标当日未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未被列入中国石油集团级、企业级三商黑名单。⑥供方及其与投标相关产品不得因不良行为在大港油田供应商信息管理系统中处于暂停状态。(①、④提供承诺书,格式见第六章、投标承诺书)
未在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投标人失信惩罚禁止投标期限内:
暂停投标资格:失信分达到8分时,暂停投标人的投标资格半年;失信分达到9分时,暂停投标人的投标资格一年;失信分达到10分暂停投标人的投标资格两年。暂停期满后恢复投标资格,有效期内的失信分继续加价或扣分。
取消投标人资格:失信分10.5分及以上,或在暂停期间再次发生失信行为的,取消集团公司范围内的投标资格三年。期满重新获得投标人资格的,失信分不清零,有效期顺延三年。
3.7履约能力:投标人目前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情形;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无对企业的经营情况产生实质性影响的重大诉讼、仲裁情况(中国裁判文书网);以及其他影响履约能力的行政处罚、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提供承诺书,评委留有查证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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