克拉玛依厂高硫基础油采购(二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RHY-2024-WZ-174
本招标项目克拉玛依厂高硫基础油采购 (项目名称)招标人为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润滑油分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 自筹资金(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 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代理机构 大港油田招标中心(天津大港油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述
2.1项目概述:
根据2025年克拉玛依厂高硫基础油采购需求,采购300吨。
划分标段:1个标段。
物资名称 |
预计需求量(吨) |
到货地点 |
到货时间 |
|
1 |
高硫基础油 |
300 |
克拉玛依厂 |
12月30日 |
2.2技术标准和质量要求
按照兰州研发中心提供的产品技术指标执行。
本次招标要求潜在投标人具备:
3.1资质要求:
3.1.1投标人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
3.1.2投标人须是标的物制造商。
3.2 财务要求:投标人需提供 2021年至 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扫描件(必须包含产负债表、损益表和现金流量表)或提供2021年至2023年度公司财务部门出具的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和现金流量表扫描件;投标人的成立时间晚于上述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扫描件(必须包含产负债表、损益表和现金流量表)或公司财务部门出具的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和现金流量表扫描件(不按照要求提供的,投标将被否决)。
3.3信誉要求:
3.3.1投标人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无重大责任事故(包括质量、安全、环境、职业健康)、公共媒体出现质量安全环保方面负面报道及国家和省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抽检产品不合格;
3.3.2投标人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3.3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3.4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
3.3.5开标当日未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3.6未被纳入中国石油集团公司“三商”黑名单(https://*/#/blacklist)
投标人累计失信分值达到下述①~④项标准之一的,将被否决投标。①投标人失信分累计达到8分,且最后一次失信开始时间距开标当日不足半年;②投标人失信分累计达到9分,且最后一次失信开始时间距开标当日不足一年;③投标人失信分累计达到10分,且最后一次失信开始时间距开标当日不足二年;④投标人失信分累计达到10.5分及以上,且最后一次失信开始时间距开标当日不足三年。投标人失信分以开标当日*发布的失信行为信息为准,评标现场将对投标人提供的网站截图进行查询核实,如核实结果与投标文件不一致,以评标当日查询为准。
3.4 其他要求:
3.4.1投标人应具有健全的管理制度,承诺符合标的物运输等方面的质量安全环保要求(需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3.4.2投标人应具有供货组织方案,拥有所投标包的供货能力,生产及销售网络健全,交货保证措施到位(需提供相关材料)。
3.4.3供应商须承诺所提供产品符合质量指标要求,严格执行中标价格,诚信供货。如有弄虚作假,以次充好,或其他违约行为,愿意承担取消供应商资格,列入黑名单的后果(需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3.4.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4.5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分包、转包;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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