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塔里木克拉苏气田博孜9区块开发地面工程(盐水沟-东轮线输水部分)管道外防腐
招标编号:ZY24-XJT32-GC042-00
一、招标条件
本项目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塔里木油田分公司,项目已按照法律法规和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人相关规定履行报批及备案手续,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克拉苏气田博孜9区块开发地面工程(盐水沟-东轮线输水部分)管道外防腐施工总承包。
2.2招标范围:
2根DN250HTPO内穿插管各31030米和D377*7双相不锈钢管道864米的挤压聚乙烯三层结构加强级外防腐的管道防腐工作。
具体工作量详见相关施工图,以施工图工作量为准。
2.3工期: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2025年3月30日。
2.4施工/服务地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阿克苏地区及巴州地区。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承包商要求:
投标人在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工程建设承包商资源库中状态为正常,且资源库中载明的资质类别和等级与本项目资质要求一致。(以评标委员会评标时查询结果为准)
3.2资质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本项目不接受自然人投标。
具备有效的防水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许可范围为建筑施工)。
提供有效的证件扫描件。
3.3人员配备:
项目经理同时具备以下四个条件:
(1)具有有效的机电工程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
(2)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建安B类证书);
(3)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站;(http://jzsc.mohurd.gov.cn/asite/jsbpp/index)无不良行为记录(网页截图)。
(4)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承诺书);
技术负责人具有工程序列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安全人员不少于1名,并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建安C类)证书;
提供人员资质证书扫描件;提供2024年8月1日至2024年10月31日内连续3个月社保缴费证明材料加盖社保公章;提供未同时担任本合同外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承诺书。
3.4业绩要求:无
3.5设备要求:
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设备需满足塔里木油田公司设备完整性规定,并满足项目的实施要求。
资料提供形式:提供承诺书。
3.6 QHSE 要求
3.6.1投标人应建立并实施满足塔里木油田要求的 QHSE 体系;
3.6.2具有 QHSE 管理组织机构及职责、规章制度。
3.6.3承诺遵守塔里木油田 QHSE 相关规定。
3.6.4资料提供形式:
- 投标人应建立并实施满足塔里木油田要求的QHSE体系;
- 具有QHSE管理组织机构及职责、规章制度;
- 承诺遵守塔里木油田QHSE相关规定。
资料提供形式:投标人提供组织机构、职责及相关资料和承诺书。
3.7信誉要求:
3.7.1“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7.2“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7.3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3.7.4投标人没有进入清算程序,或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8联合体要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9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合格制。
3.10其他要求:(1)投标人须按照《投标人公平竞标专项承诺书》作出承诺。
(2)投标人不存在招标文件要求的其它废标情形。
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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