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九采油厂管线巡护业务外包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ZY25-XA607-FW616
(重要提示:投标人务必认真填写招标文件附件《投标信息表》中的“工程/服务/物资”、“业绩发票”等表格,并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将已填写的《投标信息表》(EXCEL版)上传至*“递交投标文件”的“价格文件”处。《投标信息表》(EXCEL版)填写的信息须与投标文件内容保持一致,若因填写信息错误或与投标文件内容不一致而导致对评审结果和合同签订的不利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九采油厂管线巡护业务外包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来源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九采油厂,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第九采油厂五谷城采油作业区、杨青采油作业区、薛岔采油作业区、刘峁塬采油作业区、罗庞塬采油作业区管理的1263.9公里各类管线、2555口油水井。
2.2招标范围:业务外包规模:5个4人车组,6个6人车组,业务外包费用430.2266万元/年,本项目划分2个标段,每标段选定 1 家中标供应商。
第一标段(ZY25-XA607-FW616-1):吴起油区三个作业区(五谷城采油作业区、杨青采油作业区、薛岔采油作业区)管线巡护。
第二标段(ZY25-XA607-FW616-2):定边油区两个作业区(罗庞塬采油作业区、刘峁塬采油作业区)管线巡护。
两标段车辆、人员配备如下表:
标段 |
标段划分 |
巡护工作 |
数量(公里.口) |
配置车组(个) |
车组类别(人/车组) |
最高限价(万元/年) |
第一标段 |
吴起油区五谷城、杨青、薛岔作业区管线巡护 |
集油管线 |
476 |
7 |
3个4人车组 |
275.6214 |
出油管线 |
329.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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输油管线 |
45.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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油水井 |
157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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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标段 |
定边油区罗庞塬、刘峁塬作业区的管线巡护 |
集油管线 |
261.8 |
4 |
2个4人车组 |
154.6052 |
出油管线 |
1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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输油管线 |
3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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油水井 |
98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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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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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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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0.2266 |
说明:(1)人员配置标准的测算已包含倒休人员。
(2)该费用已包含驾驶员费用。
投标人可以对以上多个标段投标,每个标段确定1家中标人。各标段分别独立评标打分排序,同一投标人最多只能在1个标段中标,按标段顺序评标,被评为前列标段第一中标候选人的不再进入后续标段评审(否决)。
2.3服务地点:陕西省延安市吴起县、榆林市定边县境内。
2.4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
在招标服务期内因甲方生产经营形势或生产组织形式发生重大的政策性调整,造成业务外包工作量萎缩或结算价格调整的,外包工作量(合同金额)随油田公司有关政策进行调整,不视为招标方违约。
对于考核不合格的中标人,或不执行调整后价格或业务工作量的,招标人有权终止服务合同。
如发生以下情形之一的,将终止合同;同时中标人退出第九采油厂服务区域,且三年内不得承包第九采油厂类似业务:
(1)存在转包或分包现象的。
(2)考核不合格标段超过该承包商在所服务二级单位总标段数量三分之二的。
(3)在一个二级单位发生盗卖油气产品案件3起以上或盗卖油气产品涉案人员5人次以上的。
(4)在油田范围内发生盗卖油气产品案件5起及以上的。
(5)发生一般B级及以上工业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的,或发生一般B级及以上质量事故、环境事件的,给所服务油田单位造成较大经济损失或不良社会影响的。
(6)违反油田公司综合治理管理规定,给所服务二级单位造成较大经济损失或不良社会影响的。
(7)发生到所服务二级单位非正常上访,一次超过10人或一年内累计超过20人次,给所服务二级单位造成较大经济损失或不良社会影响的;发生一次到油田公司5人以上集体访,或个体到油田公司非正常上访3次以上,影响油田公司正常工作秩序的。
(8)利用电视、网络等新闻媒体歪曲事实、造谣生事,给所服务二级单位造成较大经济损失或不良社会影响的。
(9)发生泄漏油田商业秘密事件,并造成较大损失的。
(10)因劳动争议、治安管理、队伍稳定等问题连带二级单位,并造成较大经济损失或不良社会影响的。
(11)安全环保管理制度不健全,存在较大安全生产风险的。
(12)对从业人员的岗前培训、安全生产技能和风险识别培训、岗位培训、法制教育等培训工作普遍不落实的。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必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在国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它组织,需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2 人员及车辆要求:
标段 |
管理人员要求 |
车辆要求 |
车组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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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标段吴起油区五谷城、杨青、薛岔作业区管线巡护 |
项目经理 (1人) |
队长 (1人) |
班长 (3人) |
7辆 |
4人车组3个(合计12名巡护人员,不含司机),6人车组4个(合计24名巡护人员,不含司机)。 |
第二标段定边油区罗庞塬、刘峁塬作业区的管线巡护 |
项目经理 (1人) |
队长 (1人) |
班长 (2人) |
4辆 |
4人车组2个(合计8名巡护人员,不含司机),6人车组2个(合计12名巡护人员,不含司机)。 |
投标时管理人员和车辆须满足:
2、车辆为皮卡车,使用年限不超过5年(60个月,以车辆购置发票开票日期为准),投标时须提供车辆机动车登记证书、行驶证(含年检合格页)、车辆照片、交强险、商业险(须含有机动车第三者责任保险)、购置发票,租赁车辆须另附租赁合同。 投标人须承诺在收取中标通知书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为提供的车辆配备完善GPS系统(提供承诺函)。 除管理人员(管理人员指项目经理、队长、班长),管(巡)护人员及驾驶员投标时资格、数量不做要求,投标单位需承诺,“若中标,在收到中标通知书20日内按招标文件及相关要求配备符合条件的从业人员”的承诺(提供承诺函)。 主要人员(项目经理、队长、班长)、车辆与已中标类似项目(标段)重复,开展服务时配备不低于中标同等质量标准的人员和车辆(提供承诺函)。 |
3.3 财务要求: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投标人应提供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财务报表附注。成立日期晚于2023年1月1日的,从成立年开始提供。
3.4 信誉要求: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列入经营异常或(黑名单)已经移出的不计算在内;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均无行贿犯罪。
3.5 被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或长庆油田分公司纳入“黑名单”或限制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其投标将会被否决。
3.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 投标人必须是《长庆油田分公司2024年长输管线巡护业务资格集中招标》(招标编号:ZY25-XA401-FW001)入围服务商,否则否决其投标。入围服务商名单详见招标公告附件。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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